《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中篇: |
一百零一條:病發熱﹝fever﹞,頭痛﹝Headache﹞,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若汗之不差,而脈反沉,當救其裏,宜「四逆湯」。 |
本條為捨證從脈治法之例。 |
>【解曰】: |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發熱﹝fever﹞,頭痛﹝Headache﹞,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法當汗之,而汗之病不差,其脈從浮緊而為沉者,當救其裏,宜「四逆湯」。 |
病發熱﹝fever﹞,頭痛﹝Headache﹞,為「太陽證﹝Taiyang_Syndrome﹞」,其脈應浮,而脈反沉,足見裏寒之候,依法為「麻黃附子細辛湯症」,而下文言當救其裏,宜「四逆湯」,則湯與證不合,故各家僉言有脫簡。 |
《醫宗金鑑》謂:身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穀﹝clear-food_diarrhea﹞,方合當溫其裏之文。 |
柯韻伯謂:是「太陽」之表證而得「少陰」之裏脈,當以「麻黃附子湯」發之,不差,下利清穀﹝clear-food_diarrhea﹞,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不可更汗,當溫其裏,宜「四逆湯」。 因此湯本氏改為「病發熱﹝fever﹞,頭痛﹝Headache﹞,脈反沉,則與『麻黃附子細辛湯』。 若不差,而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下利清穀﹝clear-food_diarrhea﹞,則當救其裏,宜『四逆湯』。」如此改正,亦合病理。 |
陳遜齋:則改為「病發熱﹝fever﹞,頭痛﹝Headache﹞,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若汗之不差,脈反沉,當救其裏,宜『四逆湯』。」更較清簡,因從之。 原文「若不差」,為汗之不差,抑下之不差,原文含糊。 「身體疼痛﹝generalized_pain﹞」亦不合當救其裏之條件,文次凌亂而有闕文,一望而知,然不越上述二條改正之範圍,以遜齋所改者,較為合理。 蓋不論「麻黃湯」發汗﹝sweating﹞,或「麻黃附辛」溫經發汗﹝sweating﹞,皆不致成下利清穀﹝clear-food_diarrhea﹞也。 |
>【本條之舌證】:當質淡苔白。 |
>【本條之針法】: |
風池﹝GB20,T﹞、風府﹝DU16,T﹞、合谷﹝LI04,T﹞、經渠﹝LU08,T﹞、關元﹝RN04,X﹞。 |
「風池﹝GB20﹞」、「風府﹝DU16﹞」解散頭部充血,疏通經絡以止頭痛﹝Headache﹞。 「合谷﹝LI04﹞」、「經渠﹝LU08﹞」,取汗退熱﹝abate_heat﹞。 |
灸「關元﹝RN04﹞」則強壯心腎元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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