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氣法時論篇》 第二十二①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一卷,又于第六卷脈要篇末重出。』 |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 |
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藏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
帝曰:『願卒聞之。』 |
岐伯曰:『肝主春①。足厥陰少陽主治②。其日甲乙③。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④。 |
①以應木也。 |
②厥陰肝脈,少陽膽脈,肝與膽合故治同。 |
③甲乙為木,東方乾也。 |
④甘性和緩。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肝苦急,是其氣有餘。」』 |
心主夏①。手少陰太陽主治②。其日丙丁③。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④。 脾主長夏⑤。足太陰陽明主治⑥。其日戊己⑦。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⑧。 |
①以應火也。 |
②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心與小腸合故治同。 |
③丙丁為火,南方乾也。 |
④酸性收斂。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心苦緩是心氣虛。」』 |
⑤長夏,謂六月也,夏為土母,土長于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主六月也。」』 |
⑥太陰脾脈,陽明胃脈,脾與胃合故治同。 |
⑦戊己為土,中央乾也。 |
⑧苦性乾燥。 |
肺主秋①。手太陰陽明主治②。其日庚辛③。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④。 腎主冬⑤。足少陰太陽主治⑥。其日壬癸⑦。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⑧。 |
①以應金也。 |
②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肺與大腸合,故治同。 |
③庚辛為金,西方乾也。 |
④苦性宣洩,故肺用之。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肺氣上逆是其氣有餘。」』 |
⑤以應水也。 |
⑥少陰腎脈,太陽膀胱脈,腎與膀胱合故治同。 |
⑦壬癸為水,北方乾也。 |
⑧辛性津潤也,然腠理開,津液達,則肺氣下流,腎與肺通,故云通氣也。 |
病在肝,愈于夏①。夏不愈,甚于秋②。秋不死,持于冬③。起于春④。禁當風⑤。肝病者,愈在丙丁⑥。丙丁不愈,加于庚辛⑦。庚辛不死,持于壬癸⑧。起于甲乙⑨。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⑩。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⑪。用辛補之,酸瀉之⑫。 |
①子制其剋也,餘愈同。 |
②子休剋復王也,餘甚同。 |
③子休而剋養,故氣執持于父母之鄉也。餘持同。 |
④自得其位,故復起,餘起同。 |
⑤以風氣通于肝,故禁而勿犯。 |
⑥丙丁應夏。 |
⑦庚辛應秋。 |
⑧壬癸應冬。 |
⑨應春木也。 |
⑩木王之時,故爽慧也;金王之時,故加甚也;水王之時,故靜退也。餘慧甚同,其靜小異。 |
⑪以藏氣常散,故以辛發散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也。』 《平人氣象論》曰:『藏真散于肝。』言其常發散也。 |
⑫辛味散故補,酸味收故寫。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用酸補之,辛瀉之。」自為一義。』 |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①。禁溫食,熱衣②。心病者,愈在戊已③。戊已不愈,加于壬癸④。壬癸不死,持于甲乙⑤。起于丙丁⑥。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⑦。心欲緛,急食鹹以緛之⑧。用鹹補之,甘瀉之⑨。 |
①如肝例也。 |
②熱則心躁,故禁止之。 |
③戊已應長夏也。 |
④壬癸應冬。 |
⑤甲乙應春。 |
⑥應夏火也。 |
⑦亦休王之義也。 |
⑧以藏氣好緛,故以鹹柔緛也。 《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通于心。』言其常欲柔緛也。 |
⑨鹹補取其柔緛,甘瀉取其舒緩。 |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長夏,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①。脾病者,愈在庚辛②。庚辛不愈,加于甲乙③。甲乙不死,持于丙丁④。起于戊已⑤。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⑥,下晡靜⑦。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⑧。用苦寫之,甘補之⑨。 |
①溫濕及飽并傷脾氣,故禁止之。 |
②應秋氣也。 |
③應春氣也。 |
④應夏氣也。 |
⑤應長夏也。 |
⑥《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出」作「平旦」,雖日出與平旦時等,按前文言木王之時,皆云平旦而不云日出,蓋日出于冬夏之期,有早晚,不若平旦之為得也。』 |
⑦土王則爽慧,木尅則增甚,金扶則靜退,亦休王之義也。一本或云:日中持者,謬也。爰五藏之病,皆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由是故皆有閒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
⑧甘性和緩,順其緩也。 |
⑨苦寫取其堅燥,甘補取其安緩。 |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長夏,起于秋①。禁寒飲食,寒衣②。肺病者,愈在壬癸③。壬癸不愈,加于丙丁④。丙丁不死,持于戊已⑤。起于庚辛⑥。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⑦。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⑧。用酸補之,辛寫之⑨。 |
①例如肝也。 |
②肺惡寒氣,故衣食禁之。 《靈樞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飲尚傷肺,其食甚焉,肺不獨惡寒亦畏熱也。 |
③應冬水也。 |
④應夏火也。 |
⑤長夏土也。 |
⑥應秋金也。 |
⑦金王則慧,水王則靜,火王則甚。 |
⑧以酸性收歛,故也。 |
⑨酸收歛,故補,辛發散,故寫。 |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長夏,長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①。禁犯焠㶼熱食,溫炙衣②。 腎病者,愈在甲乙③。甲乙不愈,甚于戊已④。戊已不死,持于庚辛⑤。起于壬癸⑥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⑦。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⑧。用苦補之,鹹寫之⑨。 →【㶼﹝火矣﹞:音哀。】 |
①例如肝也。 |
②腎性惡燥,故此禁之。 《新校正》云:『按別本「焠」作「淬」。』 →【焠,音猝。】 |
③應春木也。 |
④長夏土也。 |
⑤應秋金也。 |
⑥應冬水也。 |
⑦水王則慧,土王則甚,金王則靜。 |
⑧以苦性堅燥也。 |
⑨苦補取其堅也,鹹寫取其緛也。緛,濕土制也,故用寫之。 |
夫邪氣之客于身也,以勝相加①。至其所生而愈②。至其所不勝而甚③。至于所生而持④。自得其位而起⑤。必先定五藏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⑥。 |
①邪者,不正之目,風寒暑濕飢飽勞逸皆是邪也,非唯鬼毒疫癘也。 |
②謂至己所生也。 |
③謂至剋己之氣也。 |
④謂至生己之氣也。 |
⑤居所王處,謂自得其位也。 |
⑥五藏之脈者,謂肝弦心鈎肺浮腎營脾代,知是則可言死生間甚矣。 《三部九候論》曰:『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此之謂也。 |
肝病者,兩脇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①。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②。取其經,厥陰與少陽③。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聦,頰腫④。取血者⑤。 →【䀮﹝目巟﹞:音荒】 |
①肝厥陰脈,自足而上,環陰器,抵少腹,又上貫肝鬲,布脇肋,故兩脇下痛,引少腹也,其氣實則善怒。 《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 |
②肝厥陰脈,自脇肋循喉嚨,入頏顙連目系。膽少陽脈,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眥後,故病如是也。恐,謂恐懼,魂不安也。 |
③經,謂經脈也,非其絡病,故取其經也。取厥陰以治肝氣,取少陽以調氣逆也。 |
④肝厥陰脈,自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巔,故頭痛。膽少陽脈,支別者從耳中出走耳前,又支別者加頰車,又厥陰之脈,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裏,故耳聾不聦,頰腫也。是以上文兼取少陽也。 |
⑤脈中血滿,獨異于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
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脇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①。虛則胸腹大,脇下與腰相引而痛②。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③。其變病,刺郄中血者④。 |
①少陰脈,支別者循胸出脇,入手。心主厥陰之脈,起于胸中,其支別者亦循胸出脇,下掖三寸,上抵掖下,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間,又心少陰之脈,直行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上出掖下,下循臑內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又小腸太陽之脈,自臂臑上繞肩甲交肩上,故病如是。 |
②手心主厥陰之脈,從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其支別者循胸出脇。心少陰之脈自心系下鬲,絡小腸,故病如是也。 |
③少陰之脈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取舌本下及經脈血也。 |
④其或嘔,變則刺少陰之郄血滿者也。手少陰之郄在掌後脈中,去腕半寸,當小指之後。 |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①。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②。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③。 |
①脾象土而主肉,故身重肉痿也。痿,謂萎無力也。脾太陰之脈,起于足大趾之端,循指內側,上內踝前廉,上腨內。腎少陰之脈,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上腨內,出膕內廉,故病則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也,故下取少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善飢,肌肉痿。」 《千金方》云:「善飢、足痿不收。」 《氣交變大論》云:「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瘈。」』 |
②脾太陰脈,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故病如是。 《靈樞經》曰:『中氣不足則腹為之善滿,腸為之善鳴。』 |
③少陰,腎脈也,以前病行善瘈,腳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滿者出之。 |
肺病者,喘欬逆氣,肩背痛①。汗出,尻陰股膝②髀、腨、䯒、足皆痛③。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④。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⑤。 |
①《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作「肩息背痛」。』 |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經作「膝攣」。』 |
③肺藏氣而主喘息,在變動為欬,故病則喘欬逆氣也。背為胸中之府,肩接近之,故肩背痛也。肺養皮毛,邪盛則心液外泄,故汗出也。腎少陰之脈,從足下上循腨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今肺病則腎脈受邪,故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皆痛,故下取少陰也。 →【䯒〔骨行〕:音,ㄏㄥˊ。】 |
④氣虛少,故不足以報入息也。肺太陰之絡,會于耳中,故聾也。腎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今肺虛則腎氣不足以上潤于嗌,故嗌乾也。是以下文兼取少陰也。 |
⑤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者,正謂腨內側,內踝後之直上,則少陰脈也。視左右足脈,少陰部分有血滿異于常者即而取之。 |
腎病者,腹大、脛腫①。喘欬、身重,寢汗出、憎風②。虛則胷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③。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④。 |
①《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脛腫痛。」』 |
②腎少陰脈起于足,而上循腨,復從橫骨中俠齊,循腹裏上行而入肺,故腹大脛腫而喘欬也。腎病則骨不能用,故身重也。腎邪攻肺,心氣內微,心液為汗,故寢汗出也。脛既腫矣,汗復津泄,陰凝玄府,陽爍上焦,內熱外寒,故憎風也。憎風,謂深惡之也。 |
③腎少陰脈,從肺出絡心,注胸中。然腎氣既虛,心無所制,心氣熏肺,故痛聚胸中也。足太陽脈從項下行而至足,腎虛則太陽之氣不能盛行于足,故足冷而氣逆也。清,謂氣清冷。厥,謂氣逆也。以清冷氣逆,故大腹小腹痛,志不足則神躁擾,故不樂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腹小腹」作「大腸小腸」。』 |
④凡剌之道,虛則補之,實則寫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剌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脈而後乃平有餘不足焉。 《三部九候論》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此之謂也。 |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①。心色赤,宜食酸,小豆②、犬肉、李、韭皆酸③。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④。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⑤。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⑥。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緛⑦。 |
①肝性喜急,故食甘物而取其寬緩也。 《新校正》云:『詳肝色青至篇未,《全元起本》在第六卷王氏移于此。』 |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小豆」作「麻」。』 |
③心性喜緩,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歛也。 |
④肺喜氣逆,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洩也。 |
⑤究斯宜食,乃調利關機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鹹柔緛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應脾,宜味與眾不同也。 《新校正》云:『按上文曰:「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此肝心肺腎食宜皆與前文合,獨脾食鹹,宜不用苦,故王氏特注其義。」』 |
⑥腎性喜燥,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潤也。 |
⑦皆自然之氣也,然辛味、苦味匪唯堅散而已,辛亦能潤,能散,苦亦能燥,能泄,故上文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則其謂苦之燥泄也。 又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則其謂辛之濡潤也。 |
毒藥攻邪①。五榖為養②。五果為助③。五畜為益④。五菜為充⑤。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⑥。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緛,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⑦。』 |
①藥,謂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蟲魚、鳥獸之類,皆可以祛邪養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謂之毒藥也。 《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故云毒藥攻邪。 |
②謂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也。 |
③謂桃、李、杏、栗、棗也。 |
④謂牛、羊、豕、犬、雞也。 |
⑤謂葵、藿、薤、蔥、韭也。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
⑥氣為陽化,味曰陰施,氣味合和則補益精氣矣。 《陰陽應象大論》曰:『陽為氣,陰為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 又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由是則補精益氣,其義可知。 《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為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則損形也。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後制藥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也。」』 |
⑦用五味而調五藏,配肝以甘,心以酸,脾以鹹,肺以苦,腎以辛者,各隨其宜,欲緩、欲收、欲緛、欲泄、欲散、欲堅而為用,非以相生相養而為義也。 |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