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心典》百合﹝hysteria﹞、狐惑﹝Behcet's_syndrome﹞、陰陽毒﹝yin_and_yang_toxin﹞病證治 第三:

論曰:百合病者﹝hysteria﹞。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diet﹞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bitter_taste_in_mouth﹞。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cephalgia﹞。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淅然者﹝rigor﹞。

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dizziness﹞。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脈一宗者。分之則為百脈。合之則為一宗。悉致其病。則無之非病矣。然詳其證。意欲食矣。而復不能食。常默然靜矣。而又躁不得臥﹝Insomnia﹞。飲食﹝diet﹞或有時美矣。而復有不用聞食臭時。如有寒如有熱矣。而又不見為寒。不見為熱。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矣。而又身形如和。全是恍惚去來。不可為憑之象。惟口苦﹝bitter_taste_in_mouth﹞、小便赤、脈微數。則其常也。所以者何?

熱邪散漫。未統於經。其氣遊走無定。故其病亦去來無定。而病之所以為熱者。則征於脈。見於口與便。有不可掩然者矣。夫膀胱者。太陽之府。

其脈上至巔頂。而外行皮膚。溺時頭痛者﹝cephalgia﹞。太陽乍虛。而熱氣乘之也。淅然﹝rigor﹞快然。則降冪矣。夫乍虛之氣。溺已即復。而熱淫之氣。得陰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日之久。諸陰盡集。而後邪退而愈。其次四十日。又其次二十日。熱瘥減者。愈瘥速也。此病多於傷寒熱病前後見之。其未病而預見者。熱氣先動也。其病後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見者。遺熱不去也。各隨其證以治。具如下文。

百合病﹝hysteria﹞。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人之有百脈。猶地之有眾水也。眾水朝宗於海。百脈朝宗於肺。故百脈不可治。而可治其肺。百合﹝lily_bulb﹞味甘平微苦。色白入肺。治邪氣。補虛清熱。故諸方悉以之為主。而隨證加藥治之。用知母者。以發汗傷津液故也。

百合知母湯方:

 百合(七枚,擘)、知母(三兩)。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別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

煎知母取一升。後合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hysteria﹞。下之後者。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

百合病﹝hysteria﹞不可下而下之。必傷其裏。乃復以滑石、代赭者。蓋欲因下藥之勢。而抑之使下。導之使出。

亦在下者引而竭之之意也。

百合滑石代赭湯方: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兩,碎綿裹)、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碎綿裹)。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hysteria﹞。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主之。

《本草》雞子安五臟。治熱疾。吐後臟氣傷而病不去。用之不特安內。亦且攘外也。

百合雞子湯方:

 百合(七枚,擘)、雞子黃(一枚)。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按了應作再)

百合病﹝hysteria﹞。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此則百合病﹝hysteria﹞正治之法也。蓋肺主行身之陽。腎主行身之陰。百合﹝hysteria﹞色白入肺。而清氣中之熱。地黃色黑入腎。而除血中之熱。氣血既治。百脈俱清。雖有邪氣。亦必自下。服後大便如漆。則熱除之驗也。

 《外台》云:大便當出黑沫。

百合地黃湯方:

 百合(七枚,擘)、生地黃汁(一升)。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溫分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病﹝hysteria﹞。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病久不解而變成渴。邪熱留聚在肺也。單用百合漬水外洗者。以皮毛為肺之合。其氣相通故也。洗已食煮餅。

按《外台》云:洗身訖。食白湯餅。今飥也。《本草》粳米、小麥。並除熱止渴。勿以鹹豉者。

→【飥:﹝飠尃﹞:音,ㄅㄛˊ;飥﹝飠乇﹞:音,ㄊㄨㄛ。意:古代的一種麵食。】

恐鹹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

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鹹豉也。

百合病﹝hysteria﹞。渴不瘥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病變成渴。與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熱盛而津傷也。栝蔞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蠣鹹寒。引熱下行。

不使上爍也。

栝蔞牡蠣散方:

 栝蔞根、牡蠣(熬等分)。

 上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hysteria﹞。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病變發熱者。邪聚於裏而見於外也。滑石甘寒。能除六腑之熱。得微利。則裏熱除而表熱自退。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兩,炙)、滑石(三兩)。

 上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hysteria﹞。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病見於陰。甚必及陽。病見於陽。窮必歸陰。以法救之者。養其陽以救陰之偏。則陰以平而陽不傷。補其陰以救陽之過。則陽以和而陰不敝。《內經》用陰和陽。用陽和陰之道也。若見陽之病而攻其陰。

則並傷其陰矣。乃復發汗。是重傷其陽也。故為逆。見陰之病而攻其陽。則並傷其陽矣。乃復下之。是重竭其陰也。故亦為逆。以百合為邪少虛多之證。故不可直攻其病。亦不可誤攻其無病如此。

狐惑﹝Behcet's_syndrome﹞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于陰為狐。不欲飲食﹝anorexia﹞。

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蝕於下部則咽乾﹝pharyngoxerosis﹞。苦參湯洗之。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狐惑﹝Behcet's_syndrome﹞、蚘蟲病﹝ascariasis﹞。即巢氏所謂暍病也﹝thermoplegia_disease﹞。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其躁擾之象。有似傷寒少陰熱證。而實為蚘之亂其心也。不欲飲食﹝anorexia﹞。惡聞食臭。有似傷寒陽明實證。而實為蟲之擾其胃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者。蟲之上下聚散無時。故其色更改不一。甚者脈亦大小無定也。蓋雖蟲病。而能使人惑亂而狐疑。故名曰狐惑﹝Behcet's_syndrome﹞。

 徐氏曰:蝕於喉為惑。謂熱淫於上。如惑亂之氣感而生惑。蝕于陰為狐。謂熱淫於下。柔害而幽隱。如狐性之陰也。亦通。蝕於上部。即蝕於喉之謂。故聲嗄。蝕於下部。即蝕于陰之謂。陰內屬於肝。而咽門為肝膽之候。(出《千金》)病自下而衝上。則咽乾也﹝pharyngoxerosis﹞。至生蟲之由。則趙氏所謂濕熱停久。蒸腐氣血而成瘀濁。於是風化所腐而成蟲者當矣。甘草瀉心。不特使中氣運而濕熱自化。抑亦苦辛雜用。足勝殺蟲之任。其苦參、雄黃。則皆清燥殺蟲之品。洗之熏之。就其近而治之耳。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炙)、黃芩、乾薑、人參(各三兩)、半夏(半升)、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苦參湯方:

 苦參(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雄黃熏法:

 雄黃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sweating﹞。初得之三四日。目赤﹝red_eyes﹞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脈數微煩。默默但欲臥。熱盛於裏也。無熱汗出﹝sweating﹞。病不在表也。三四日目赤﹝red_eyes﹞如鳩眼者。肝臟血中之熱。隨經上注於目也。經熱如此。臟熱可知。其為蓄熱不去。將成癰腫無疑。至七八日目四眥黑。赤色極而變黑。則癰尤甚矣。夫肝與胃。互為勝負者也。肝方有熱。勢必以其熱侵及於胃。而肝既成癰。

胃即以其熱並之於肝。故曰若能食者。知膿已成也。且膿成則毒化。毒化則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赤豆、當歸。乃排膿血除濕熱之良劑也。

再按此一條。注家有目為狐惑病者﹝Behcet's_syndrome﹞。有目為陰陽毒者﹝yin_and_yang_toxin﹞。要之。亦是濕熱蘊毒之病。其不腐而為蟲者。則積而為癰。不發於身面者。則發於腸臟。亦病機自然之勢也。仲景意謂與狐惑﹝Behcet's_syndrome﹞、陰陽毒﹝yin_and_yang_toxin﹞。同源而異流者。故特論列於此歟!

赤豆當歸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乾)、當歸(十兩)。

 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yang_toxin﹞之為病。面赤﹝red_face﹞斑斑如錦紋。咽喉痛﹝sore_throat﹞。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yin_toxin﹞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sore_throat﹞。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毒者。邪氣蘊蓄不解之謂。陽毒﹝yang_toxin﹞非必極熱。陰毒﹝yin_toxin﹞非必極寒。邪在陽者為陽毒﹝yang_toxin﹞。邪在陰者為陰毒也﹝yin_toxin﹞。

而此所謂陰陽者。亦非臟腑氣血之謂。但以面赤﹝red_face﹞斑斑如錦紋。咽喉痛﹝sore_throat﹞。唾膿血。其邪著而在表者謂之陽。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sore_throat﹞。不唾膿血。其邪隱而在表之裏者謂之陰耳。故皆得用辛溫升散之品。以發其蘊蓄不解之邪。而亦並用甘潤鹹寒之味。以安其邪氣經擾之陰。五日邪氣尚淺。發之猶易。

故可治。七日邪氣已深。發之則難。故不可治。其蜀椒、雄黃二物。陽毒﹝yang_toxin﹞用之者。以陽從陽。欲其速散也。陰毒﹝yin_toxin﹞去之者。恐陰邪不可劫。而陰氣反受損也。

升麻鱉甲湯方:

 升麻、當歸、甘草(各二兩)、蜀椒(炒去汗,一兩)、鱉甲(手指大,一片,炙)、雄黃(半兩,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administered_at_draught﹞。老小再服取汗。《肘後》、千金方陽毒﹝yang_toxin﹞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yin_toxin﹞用甘草湯。無雄黃。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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