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清‧喻昌】: |
治病: |
昌按春秋時左氏譚醫理甚悉,漢儒已不習醫。 太史公作倉公等列傳鮮所發明,況其他乎! 其後如華元化傳,寢涉妖妄,醫脈之斷,實儒者先斷之也。 有唐列方技,無足怪矣。 《九靈山房集》所論醫者當博極羣書,求聖賢之意旨,明造化之會歸,其屬望顧不大歟! |
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 是故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問》,雖《本草》、《脈經》而不少略者何? 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以識藥,非《脈經》無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 聖賢示人,略舉其端而已。 後學必須會羣書之長,參所見而施治之,然後為可。 |
病有六大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擇醫,失於不知病,失於不知藥。 又《史記》云: 驕恣不倫於理,一不治; 輕身重財,二不治; 衣食不能適,三不治; 陰陽並臟氣不定,四不治; 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 信巫不信醫,六不治。 今時病家,此其通弊矣。 |
○羸○→【羸:音,ㄌㄟˊ。意:瘦弱。羸瘦﹝Emaciated﹞】 |
孫思邈曰:世間多有病人親友故舊交遊來問疾,其人曾不經事,未讀方書,自騁了了,詐作明能,譚說異端,或言是虛,或道是實,或雲是風,或雲是氣,紛紛謬說,種種不同,破壞病人心意,不知孰是,遷延未就,時不待人,歘然至禍,各自散走,此種情態,今時尤甚。 是須好人及好名醫,識病深淺,探賾方書,博覽古今,方可倚任,不爾大誤人事。 |
○歘○→【﹝suddenly﹞:音,ㄏㄨ。意:副:忽然、突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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