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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中篇:

 四十八條:「太陽病﹝Taiyang_Disease﹞」,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本條為「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誤下變證治法之一。

>【解曰】:

 「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之「桂枝證」,醫者不與微汗解表而反下之,因成微喘,但發熱﹝fever﹞、惡風﹝aversion_to_wind﹞、頭痛﹝Headache﹞等證依然,知其表證仍在未解故也。

 應與「桂枝湯」解表,加「厚朴」、「杏仁」平喘主治。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下之所以見微喘者,血液有向裏趨勢,而病者之「正氣﹝vital_qi﹞」尚強,即向上衝以為抗拒,使表邪不得內陷,故見微喘。

 微喘者,氣逆於肺也,與心下有水氣之喘不同,故不用「乾薑」、「細辛」溫肺逐水之品。

 但不得誤認「太陽病﹝Taiyang_Disease﹞」誤下之後,祇見微喘,其他發熱惡風﹝aversion_to_wind﹞之證已無。

 若祇見微喘,其他證已無,則為逆證,非本方可得而治矣。

 本條下之微喘與十八條「太陽病﹝Taiyang_Disease﹞」下之後其氣上衝者相彷彿。

 成無己曰:「

 下後大喘,則為裏氣太虛,邪氣傳裏,正氣﹝vital_qi﹞將脫也。

 下後微喘,則為裏氣上逆,邪不能傳裏,猶在表也。

 與『桂枝湯』以解外,加『厚朴』、『杏仁』以下逆氣。」

 柯韻伯曰:「喘為『麻黃證』,治喘者功在『杏仁』。

 此妄下後,表雖不解,腠理已疏,故不宜『麻黃』而宜『桂枝』。

 『桂枝湯』中有『芍藥』,若但加『杏仁』,喘雖微,恐不勝任,復加『厚朴』以佐之,喘隨汗解矣。』

 《金鑑》曰:「『太陽病﹝Taiyang_Disease﹞』當汗而反下之,下利﹝diarrhea﹞脈促,喘而汗出﹝sweating﹞不惡寒者﹝absence_of_aversion_to_cold﹞,乃邪陷於裏,熱在『陽明』,『葛根黃連黃芩湯』證也。

 今『太陽病﹝Taiyang_Disease﹞』當汗而反下之,不下利﹝diarrhea﹞而微喘,是邪陷於胸,未入於胃,表仍未解也,故仍用『桂枝湯』以解肌表,加『厚朴』、『杏仁』以降逆定喘也。」

>【本條之脈證、舌證】:脈為浮,苔為薄白;如不見浮而見細弱者,非「桂枝證」也。

>【本條之針法】:

 外關﹝SJ05,T﹞、合谷﹝LI04,T﹞、風府﹝DU16,T﹞、風池﹝GB20,T﹞、列缺﹝LU07,T﹞、足三里﹝ST36,T﹞。

 以

 「外關﹝SJ05﹞」、「合谷﹝LI04﹞」:治發熱惡風﹝aversion_to_wind﹞,

 「風府﹝DU16﹞」、「風池﹝GB20﹞」:治頭痛﹝Headache﹞,

 「太淵﹝LU09﹞」、「列缺﹝LU07﹞」、「足三里﹝ST36﹞」:治微喘。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厚朴(二兩,炙,去皮)、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盡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本方之主證】:為有桂枝證而喘者。

 東洞翁下本方之定義曰:「治『桂枝湯』而胸滿微喘者。」

 湯本氏曰:「所以追加胸滿二字者,以本方中有主治胸腹滿之『厚朴』,則其證當有胸腹滿。

 然『厚朴』之用量少,故只表胸滿,而無腹滿。

 比之『桂枝去芍藥湯』:治胸滿,則本方證者,實為比較的實證而常有存在者也。

  又此胸滿與『人參』主治之心下痞鞕﹝hard_glomus_below_the_heart﹞或異,蓋彼為限局的痞鞕,此則普遍的膨滿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本有喘證,則謂之喘家。

 喘家見『桂枝湯』證者,以此方發汗﹝sweating﹞則癒,若喘因邪而勢急,邪乘喘而威盛者,非此方所得而治也。

 宜參考他方以施治,不可拘也。」

 本方之組合:徐靈胎曰:「表邪誤下,氣逆不降,故表不解而氣微喘也。

 須加『桂枝湯』解陷伏之邪,加『厚朴』以調中降逆。

 『芍藥』酸寒,但加『杏仁』,不勝治喘之任必加『厚朴』之辛溫,佐『桂』以解肌,佐『杏』以降氣。

 此解表治裏之劑,為下後發熱氣喘氣逆之喘方。」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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