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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貫珠集》(清‧尤在涇)

 卷三 陽明篇上:

 陽明正治法 第一:

 調胃承氣湯證 四條: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Fever﹞。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發汗不解。邪不外散。而欲內傳。為太陽而之陽明之候也。蒸蒸發熱者﹝Fever﹞。熱聚於內。而氣蒸於外。與太陽邪鬱於外。而熱盛於表者不同。故彼宜外解。此宜清裏也。

 然無燥實等證。則所以治之者。宜緩而不宜急矣!

 調胃者。調其胃氣。返于中和。不使熱盛氣實。而劫奪津氣也。

調胃承氣湯方見太陽權變法。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delirious_speech﹞: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

 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diarrhea﹞。

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diarrhea﹞: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此亦邪氣去太陽而之陽明之證。過經者。邪氣去此而之彼之謂。非必十三日不解。而後謂之過經也。

 觀少陽篇第二十條云:太陽病﹝taiyang_disease﹞:過經十餘日。

 又本篇第六十一條云: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之。則是太陽病﹝taiyang_disease﹞罷而入陽明。或傳少陽者。即謂之過經。其未罷者。即謂之並病耳。譫語﹝delirious_speech﹞。胃有熱也。則熱當以湯下之。

 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滲。其大便必硬。而反下利﹝diarrhea﹞。脈調和者。醫知宜下。而不達宜湯之旨。

 故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脈微厥。脈乍不至也。言自下利者﹝diarrhea﹞:裏氣不守。脈當微厥。今反和者。以其內實。雖下利﹝diarrhea﹞而胃有燥屎。

 本屬可下之候也。故當以調胃承氣湯下其內熱。

 此條太陽篇移入。

陽明病﹝yangming_disease﹞。不吐不下。心煩者﹝vexation﹞。可與調胃承氣湯。

病在陽明。既不上湧。又不下泄。而心煩者﹝vexation﹞。邪氣在中土。鬱而成熱也。

 《經》曰:土鬱則奪之。

調胃承氣蓋以通土氣。非以下燥屎也。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吐後腹脹滿者。邪氣不從吐而外散。反因吐而內陷也。然脹形已具。自必攻之使去。而吐後氣傷。又不可以大下。故亦宜大黃、甘草、芒硝調之。俾反於利而已。設遇庸工。見其脹滿。必以枳、樸為急矣!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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