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鉤玄》附錄: |
《金匱鉤玄》附錄-火豈君相五志俱有論: |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 何者? 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于物,莫能禦之。 遊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于常,以稟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 龍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陰、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 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于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丹溪又啟:火出五臟主病。 曰:諸風掉眩,屬於肝火之動也。 諸痛瘡瘍﹝sore_and_ulcer﹞,屬於心火之用也。 諸氣膹鬱,屬於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屬於脾火之勝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又考《內經》病機一十九條內舉屬火者五: 諸熱瞀瘛,皆屬於火; 諸驚禁皷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諸氣逆上,皆屬於火; 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 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致病者甚多,深契《內經》之意。 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spasm﹞、小便混濁、腹脹﹝abdominal distention﹞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Cholera﹞、瞀鬱、腫脹、鼻塞﹝nasal_obstruction﹞、鼻衄、血溢、血泄、淋閉、身熱、惡寒、戰慄驚惑、悲笑譫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瘛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沖、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sore_and_ulcer﹞、喉啞、耳鳴,及聾、嘔湧溢、食不下、目眛不明、暴注、瞤瘛、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於諸病也。 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 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 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臟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
若飲食勞倦,內傷﹝internal_damage﹞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 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芪人參甘草之屬。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咸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樸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 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fire_stagnation﹞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乾葛柴胡防風之屬。 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根據。 故于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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