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河間傷寒醫鑒》論汗下: |
《活人書》云:陽明證宜下,少陰證﹝Shaoyin_syndrome﹞宜溫。 又曰:少陰病﹝Shaoyin_Disorder﹞,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宜著艾,並四逆湯。 又云:三陽證宜下,三陰證宜溫。 少陰病﹝Shaoyin_Disorder﹞,發熱,脈沉,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少陰病﹝Shaoyin_Disorder﹞,二三日,當見少陰證﹝Shaoyin_syndrome﹞,無陽者,宜麻黃附子甘草湯,皆陰證表藥也。 又云:發熱而惡寒者,發于陽也,麻黃、桂枝湯主之。 守真云:夫辨傷寒陰陽之理者,邪熱在表,腑病為陽,邪熱在裏,臟病為陰。 世俗妄謂有寒熱陰陽之異,誤人多矣! 寒病固有,然非汗病之謂也,止為雜病,不可與汗病同科。 且造化為汗液之氣者,乃陽熱之氣,非陰寒之所能也,觀萬物熱極而反出水液,明可知矣! 況法曰身熱為熱在表,飲水為熱在裏,其傷寒病,本末身涼不渴,及小便不黃,脈不數者,未之有也。 雖仲景有四逆湯證,表熱裏和,誤以寒藥下之太早,表熱未入於裏,裏寒下利不止,及表熱裏寒自利,急以四逆湯溫裏,利止裏和者,急於解表也。 故仲景四逆湯證後,復有承氣湯寒藥下熱之說。 由是傷寒汗病,經直言熱,而不言其有寒也。 經言三陰證者、邪熱在臟在裏,以臟為裏為陰,當下熱者是也。 按《素問》論傷寒熱病三篇,皆名曰熱,竟無寒說,兼以《靈樞》諸經運氣之說推之,則名為熱病,誠非寒也。 《素問·熱論》云,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矣! 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其滿三日,可泄而已。 此言表裏之大體也。 ﹝注曰:《正理傷寒論》脈大浮數,病在表,可發其汗,脈沉細數,病在裏,可下之。﹞ 由此,雖日數過多,但有表證,而脈浮數,猶宜發汗,日數雖少,即有裏證,猶宜下之,正應脈證:而汗下之也。 |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