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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齊論篇》 第五十一①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①?』 |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鍼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②。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鍼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③。』 |
①謂皮肉筋脈骨之分位也。 |
②是皆謂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風邪,脈有濕邪,皮有熱邪,則如是遣之。所謂邪者,皆言其非順正氣,而相干犯也。 《新校正》云:『詳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下文則誡其太深也。』 |
③此則誡過分太深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謂傷,此皆過,過必損其血氣,是謂逆也。邪必因而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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