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禁論篇》 第五十二①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
岐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①,肺藏于右②,心部于表③,腎治于裏④,脾為之使⑤,胃為之市⑥,鬲肓之上,中有父母⑦。七節之傍,中有小心⑧。從之有福,逆之有咎⑨。 |
①肝象木,王于春,春陽發生,故生于左也。 |
②肺象金,王于秋,秋陰收殺,故藏于右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曰生。肺為少陰,陰藏之初,故曰藏。」』 |
③陽氣主外,心象火也。 |
④陰氣主內,腎象水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為五藏部主,故得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藏,故曰治。」』 |
⑤營動不已,糟粕水榖,故使者也。 |
⑥水榖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故為市也。 |
⑦鬲肓之上,氣海居中。氣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氣海為人之父母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下鬲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于氣,心主于血,共營衛于身,故為父母。」』 |
⑧小心,謂真心神靈之宮室。 《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楊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傍。腎神曰志,五藏之靈皆名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為志者,心之神也。」』 |
⑨從,謂隨順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 |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①。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②。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③。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④。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⑤。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⑥。 |
①心在氣為噫。 |
②肝在氣為語。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語」作「欠」。元起云:「腎傷則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語」。』 |
③腎在氣為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六日」作「三日」。』 |
④肺在氣為欬。 |
⑤脾在氣為吞。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與診要經終論并《四時刺逆從論》相重,此敘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為次,《甲乙經》以心肺肝脾腎為次,是以所剋為次,《全元起本》舊文則錯亂無次矣。』 |
⑥膽氣勇,故為嘔。 《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刺中膽,下又云:「刺中鬲者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嵗而死。」』 |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①。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②。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③。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瘖④。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⑤。 |
①跗,為足跗。大脈動而不止者,則胃之大經也。胃為水榖之海,然血出不止則胃氣將傾,海竭氣亡,故死。 |
②面中溜脈者,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顴而斜行至目內眥。任脈自鼻鼽兩傍,上行至瞳子下,故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
③腦戶,穴名也,在枕骨上,通于腦中,然腦為髓之海,真氣之所聚,鍼入腦則真氣泄,故立死。 |
④舌下脈,脾之脈也。脾脈者,俠咽,連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則脾氣不能營運于舌,故瘖不能言語。 |
⑤布絡,謂當內踝前,足下空處布散之絡,正當然穀穴分也。絡中脈,則衝脈也。衝脈者,并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則腎脈與衝脈氣并歸于然穀之中,故為腫。 |
刺郄,中大脈,令人僕脫色①。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②。刺脊間,中髓,為傴③。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④。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欬逆⑤。刺手魚腹內陷,為腫⑥。 |
①尋此經郄中主治與中誥流注經,委中穴正同應。郄中者,以經穴為名。委中,處所為名,亦猶寸口、脈口、氣口,皆同一處爾。然郄中大脈者,足太陽經脈也,足太陽之脈起于目內眥,合手太陽,手太陽脈自目內眥斜絡于顴,足太陽脈上頭下項,又循于足,故刺之過禁,則令人僕倒而面色如脫去也。 |
②氣街之中,膽胃脈也。膽之脈,循脇裏出氣街。胃之脈,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裏至氣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并聚于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氣街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也。 《新校正》云:『按別本「僕」一作「鼷」,《氣府論》注氣街在齊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也。』 |
③傴,謂傴僂,身踡屈也。脊間,謂脊骨節間也,刺中髓則骨精氣泄,故傴僂也。 |
④乳之上下,皆足陽明之脈也。乳房之中,乳液滲泄,胸中氣血皆外湊之,然刺中乳房,則氣更交湊,故為大腫,中有膿根,內蝕肌膚,化為膿水而久不愈。 |
⑤五藏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欬,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泄,故令人喘欬逆也。 |
⑥手魚腹內,肺脈所流,故刺之內陷則為腫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肺脈所「流」,當作「留」字。』 |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①。無刺大怒,令人氣逆②。無刺大勞人③。無刺新飽人④。無刺大饑人⑤。無刺大渴人⑥。無刺大驚人⑦。 |
①脈數過度,故因刺而亂也。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氣亂」當作「脈亂」。』 |
②怒者,氣逆,故刺之益甚。 |
③經氣越也。 |
④氣盛滿也。 |
⑤氣不足也。 |
⑦血脈乾也。 |
⑧神蕩越而氣不治也。 《新校正》云:『詳無刺大醉至此七條,與《靈樞經》相出入。 《靈樞經》云:「新內無刺,己刺無內;大怒無刺,己刺無怒;大勞無刺也,刺無勞;大醉無刺,己刺無醉;大飽無刺,己刺無飽;大飢無刺,己刺無飢;大渴無刺,己刺無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也。」』 |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①。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②。刺膝臏,出液為跛③。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④。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⑤。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⑥。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⑦。 |
①陰股之中,脾之脈也。脾者,中土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氣將竭故死。 《新校正》云:『按刺陰股中大脈條,皇甫士安移在前,刺跗上中大脈,下相續,自後至篇末,逐條與前條相間也。』 |
②客主人,穴名也,今名上關,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脈交會于中陷脈,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則交脈破決,故為耳內之漏,脈內漏則氣不營,故聾。 《新校正》云:『詳客主人穴與《氣穴論》注同,按《甲乙經》及氣穴府論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疑此脫足少陽一脈也。」』 |
③膝為筋府,筋會于中,液出筋乾故跛。 |
④臂太陰者,肺脈也。肺者,主行榮衞,陰陽治節由之,血出多則榮衛絕,故立死也。 |
⑤足少陰,腎脈也。足少陰脈貫腎,絡肺,繫舌本,故重虛出血則舌難言也。 |
⑥肺氣上泄逆所致也。 |
⑦肘中,謂肘屈折之中,尺澤穴中也。刺過陷脈,惡氣歸之,氣固關節,故不屈伸也。 |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①。刺掖下脇間內陷,令人欬②。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③。刺腨腸內陷,為腫④。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⑤。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⑥。 →【腨﹝月耑﹞:音,ㄔㄨㄢˋ。腨:小腿肚。】 |
①股下三寸,腎之絡也,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于腎,下出于氣街,并循于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脈則令人遺溺也。 |
②掖下,肺脈也,肺之脈從肺系橫出掖下。真心藏脈,直行者從心系卻上掖下,刺陷脈則心肺俱動,故欬也。 |
③胞氣外泄,榖氣歸之,故少腹滿也。少腹,謂齊下也。 |
④腨腸之中,足太陽脈也,太陽氣泄,故為腫。 |
⑤匡,目匡也。骨中,謂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脈,目之系,肝之脈也。刺內陷則眼系絕,故為目漏,目盲。 |
⑥諸筋者皆屬于節。津液滲潤之,液出則筋膜乾,故不得屈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