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裏先後治則:

﹝Therapeutic_principle_Of_superficies_and_interior_Syndromes_in_various_sequences﹞

【原文】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90﹞

【原文析義】

本條辨表裏同病治有汗下先後之分。

大凡外感病的審治,必先辨別表裏。若是表證,當用汗法,使邪從汗解;若是陽明裏實熱證,當用清熱瀉實之法,使邪從內消,此乃單純表證或裏證的一般治法。但還有表裏同病者,其治療原則,則應根據表裏證候的輕重緩急,而決定先治表後治裏,或先治裏後治表,或表裏同治。

「本發汗而複下之」,是表裏同病時,裏證不急不重,當循先表後裏的原則,即所謂「若先發汗,治不為逆」。若反其道而行之,用先裏後表﹝先下後汗﹞的治法,則為逆治。

「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是說表裏同病時,若裏證為急為重,則當先救其裏,用先裏後表的原則,即所謂「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若反用先表後裏﹝先汗後下﹞之法,則亦為逆治。

本條昭示表裏同病,勢有緩急,汗下有先後之序。

一般而言,表病傳裏,表裏同病,裏證不重,宜先表後裏,此乃常法。

然常中有變,如本條後半段即是表裏同病,而裏證重急,則以治裏為先。

論中如106條蓄血輕證兼表,是表裏同病,裏證較輕,則當「先解其外」,後治其裏。

若蓄血重證兼表如124條,是表裏同病,而「瘀熱在裏」,重而且急,則不待表解,而直用破血逐瘀攻裏之法。

此乃汗下先後運用之實例,學者須知常達變。

【疑難點擊】

本條是表裏同病,治有汗下先後之序,大多注家認識基本一致。

如成無已謂:「病在表者,汗之為宜,下之為逆。病在裏者,下之為宜,汗之為逆。」﹝《注解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

張隱庵則認為,本條病邪在外,宜用汗法,若汗後「外邪不盡,複隨太陽之氣內入,即可從乎下解。」﹝《傷寒論集注•辨太陽病脈證篇》﹞體現了因勢利導的治療思想。

但曹穎甫卻提出與上述相左的觀點,謂先下後汗之治,只能用於溫病。

如《傷寒發微•太陽篇》云:「傷寒成例,先解其表,而後攻其裏。……至於溫病,有時與傷寒相反。太陽未解,腸胃先已化熱化燥,若更先行發汗,表裏燥熱,甚有燔灼而死者。

故吳又可《溫疫論》,以大承氣為第一主方。吾亡友丁甘仁稱其得仲景遺意,即從此節言之。蓋溫病本當先下,而先發其汗為逆,先下之反不為逆也。

此傷寒溫病論治之不同也。」錄此以供參考。

【原文】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56﹞

【原文析義】

本條根據小便清否辨表裏證治,亦是辨桂枝與承氣證治。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身熱,既可見於表寒,亦可見於裏熱,其辨證之重要眼目,在於驗之其小便清否。

若小便黃赤,自是陽明熱實證確據。

因燥實內結,故以不大便為主證;濁熱上沖,故頭痛身熱。或可伴有腹滿痛,蒸蒸發熱或潮熱,濈然汗出,脈沉實等。宜以承氣湯類通腑瀉熱。

反之,若小便清白,則是邪仍在表,陽氣太重故也。

因風寒外束於皮毛,肺氣因之失於肅降,則大腸傳導失常,故不大便,邪鬱太陽之經,故有頭痛;正邪交爭,則有發熱,或有汗出,脈浮等。故可用桂枝湯以調和營衛,解表而裏自和。

「若頭痛者必衄」句,屬於倒裝文法,當在服桂枝湯後。其意為太陽表病,若頭痛較劇,陽鬱日久,不能一汗而解,則可能損傷陽絡,而致衄血,使病從衄解。

此與服麻黃湯後而衄解﹝參46條﹞之機理,大致相同。

【疑難點擊】

對於本條的理解,注家存在著兩種不同看法。

程郊倩、《醫宗金鑒》認為本條所述之證,既有頭痛之表證,亦有六七日不大便之裏證,表裏主次,可從小便清白或短赤辨之。若小便清白,以表證為主,雖有裏熱,亦當用桂枝湯解表;若小便短赤,以裏熱證為主,雖有表證,亦當與承氣湯攻下。

柯韻伯、張路玉等認為,本條要在分辨太陽或陽明,而不依頭痛為表證、不大便為裏證立論。

如柯韻伯云:「此辨太陽陽明之法也。太陽主表,頭痛為主;陽明主裏,不大便為主。然陽明亦有頭痛者,濁氣上沖也;太陽亦有不大便者,陽氣太重也。六七日是解病之期,七日來仍不大便,病為在裏,則頭痛身熱屬陽明,外不解由於內不通也,下之裏和而表自解矣!若大便自去,則頭痛身熱,病為在表,仍是太陽,宜桂枝湯汗之。若汗後熱退而頭痛不除,陽邪盛于陽位也,陽絡受傷,故知必衄,衄乃解矣!」﹝《傷寒來蘇集•傷寒論注•桂枝湯證上》﹞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經筋代名詞 的頭像
    經筋代名詞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