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 第十九

啟玄子次注,林億、孫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孫兆重改誤。

《天元紀大論》《五運行大論》《六微旨大論》

《天元紀大論篇》 第六十六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禦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①。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朞之日,周而復始,余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②?』

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③。

  ①禦,謂臨禦。化,謂生化也。天真之氣,無所不周,器象雖殊,參應一也。

  《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喜、怒、悲、憂、恐。」二論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勝怒也,二論所以互相成也。』

  ②論,謂六節藏象論也。運,謂五行,應天之五,各週三百六十五日而為紀者也,故曰:『終朞之日,周而復始也。』以六合五數未參同,故問之也。

  ③道,謂化生之道。綱紀,謂生長化成收藏之綱紀也。父母,謂萬物形之先也。本始,謂生殺皆因而有之也。夫有形稟氣而不為五運陰陽之所攝者,未之有也。所以造化不極,能為萬物生化之元始者,何哉!以其是神明之府故也。然合散不測,生化無窮,非神明運為無能爾也。

  《新校正》云:『詳陰陽者至神明之府也與《陰陽應象大論》同,而兩論之注頗異。』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①。夫變化之為用也①,在天為玄②。在人為道③。在地為化④,化生五味⑤。道生智⑥。玄生神⑦。

  ①所謂化變,聖神之道也。化,施化也。變,散易也(《易解》:「自無而有,謂之化,自有而無,謂之變。」)。神,無期也。聖,無思也。氣之施化故曰生,氣之散易故曰極,無期稟候故曰神,無思測量故曰聖。由化與變,故萬物無能逃五運陰陽;由聖與神,故眾妙無能出幽玄之理,深乎妙用,不可得而稱之!  《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物之生從于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又《五常政大論》云:「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

  ②應萬化之用也。

  ③玄,遠也,天道玄遠,變化無窮,傳曰:『天道遠,人道邇。』

  ④道,謂妙用之道也。經術政化,非道不成。

  ⑤化,謂生化也。生萬物者地,非土氣孕育則形質不成。

  ⑥金、石、草、木;根、葉、華、實;酸、苦、甘、淡、辛、鹹,皆化氣所生,隨時而有。

  ⑦智通妙用,唯道所生。

  ⑧玄遠幽深,故生神也。神之為用,觸遇玄通,契物化成,無不應也。

神在天為風①,在地為木②。在天為熱③,在地為火④。在天為濕⑤,在地為土⑥。在天為燥⑦,在地為金⑧。在天為寒⑨,在地為水⑩。

  ①風者,教之始,天之使也,天之號令也。

  ②東方之化。

  ③應火為用。

  ④南方之化。

  ⑤應土為用。

  ⑥中央之化。

  ⑦應金為用。

  ⑧西方之化。

  ⑨應水為用。

  ⑩北方之化,神之為用,如上五化,木為風所生,火為熱所熾,金為燥所發,水為寒所資,土為濕所全,蓋初因而成立也。雖初因之以化成,卒因之以敗散爾。豈五行之獨有是哉!凡因所因而成立者,悉因所因而散落爾。

  《新校正》云:『詳在天為玄至此則與《陰陽應象大論》及《五運行大論》文重,注頗異。』

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①。形氣相感而化萬物矣②。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③。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④。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⑤。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⑥。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⑦。』

  ①氣,謂風熱濕燥寒。形,謂木火土金水。

  ②此造化生成之大紀。

  ③天覆地載,上下相臨,萬物化生,無遺略也。由是,故萬物自生自長,自化自成,自盈自虛,自復自變也。夫變者何謂?生之氣極本而更始化也。孔子曰:『曲成萬物而不遺。』

  ④天有六氣禦下,地有五行奉上,當嵗者為上,主司天;承嵗者為下,主司地;不當嵗者,二氣居右,北行轉之,二氣居左,南行轉之。金木水火運,北面正之常,左為右,右為左,則左者南行,右者北行而反也。

  《新校正》云:『詳上下左右之說義,具《五運行大論》中。』

  ⑤徵,信也,驗也。兆,先也,以水火之寒熱,彰信陰陽之先兆也。

  ⑥木主發生,應春,春為生化之始。金主收斂,應秋,秋為成實之終,終始不息,其化常行,故萬物生長,化成收藏自久。

  《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水火者,陰陽之徵兆。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與此論相出入也。』

  ⑦氣有多少,謂天之陰陽三等,多少不同秩也;形有盛衰,謂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也。由是少多衰盛,天地相召而陰陽損益,昭然彰著可見也。

  《新校正》云:『詳陰陽三等之義,具下文注中。』

帝曰:『願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①?』

鬼臾區曰:『五氣運行,各終朞日,非獨主時也②。』

帝曰:『請聞其所謂也。』

鬼臾區曰:『臣積考《太始天元冊》文曰③:「太虛廖廓,肇基化元④。萬物資始,五運終天⑤。布氣真靈,摠統坤元⑥。九星懸朗,七曜周旋⑦。曰陰,曰陽,曰柔,曰剛⑧,幽顯既位,寒暑弛張⑨。生生化化,品物咸章⑩。臣斯十世,此之謂也。」』

  ①時,四時也。

  ②一運之日,終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乃易之,非主一時,當其王相囚死而為絕法也,氣交之內,迢然而別有之也。

  ③《天元冊》,所以記天真元氣運行之紀也,自神農之世,鬼臾區十世祖始誦而行之,此太古占候靈,文洎乎伏羲之時,已鐫諸玉版,命曰《冊文太古靈文》,故命曰《太始天元冊》也。

  《新校正》云:『詳今世有《天元玉冊》或者以謂即此《大始天元冊》文,非是。』

  ④太虛,謂空玄之境,真氣之所充,神明之宮府也,真氣精微無遠不至,故能為生化之本始,運氣之真元矣。肇,始也。基,本也。

  ⑤五運,謂木火土金水運也。終天,謂一嵗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終始更代,周而復始也,言五運更統于太虛四時,隨部而遷復,六氣分居而異主,萬物因之以化生,非曰自然,其誰能始。故曰:『萬物資始。』

  《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此其義也。

  ⑥太虛真氣,無所不至也。氣齊生有,故稟氣含靈者抱真氣以生焉。摠統坤元,言天元氣常司地氣化生之道也。

  《易》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也。』

  ⑦九星,上古之時也。上古,世質人淳,歸真反樸,九星懸朗,五運齊宣;中古,道德稍衰,標星藏曜,故計星之見者七焉。九星,謂天蓬、天內、天衝、天輔、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蓋從標而為始,遁甲式法今猶用焉。七曜,謂日月五星,今外蕃具以此曆為舉動吉凶之信也。周,謂周天之度。旋,謂左循天度而行五星之行,猶各有進退高下小大矣。

  ⑧陰陽,天道也。柔剛,地道也。天以陽生陰長,地以柔化剛成也。

  《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此之謂也。

  ⑨幽顯既位,言人神各得其序。寒暑弛張,言陰陽不失其宜也,人神各守所居,無相干犯,陰陽不失其序,物得其宜,天地之道且然,人神之理亦猶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幽明如何?」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⑩上生,謂生之有情、有識之類也。下生,謂生之無情、無識之類也。上化,謂形容彰顯者也。下化,謂蔽匿形容者也。有情有識,彰顯形容,天氣主之;無情無識,蔽匿形質,地氣主之,稟元靈氣之所化育爾。

  《易》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斯之謂歟!

  傳習斯文至鬼臾區十世,于茲不敢失墜。

帝曰:『善。何謂氣有多少,形有盛衰?』

鬼臾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①。形有盛衰,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②。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③。應天為天符,承嵗為嵗直,三合為治④。』

  ①由氣有多少,故隨其升降分為三別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王冰云:「大陰為正陰,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陰,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又次為厥陰。」』

  ②太過,有餘也。不及,不足也。氣至不足,太過迎之;氣至太過,不足隨之,天地之氣虧盈如此,故云形有盛衰也。

  ③言虧盈無常,互有勝負爾,始謂甲子嵗也,《六微旨大論》曰:『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嵗立。』此之謂也,則始甲子之嵗,三百六十五日,所稟之氣當不足也,次而推之,終六甲也。故有餘已則不足,不足已則有餘,亦有嵗運,非有餘非不足者,蓋以同天地之化也,若餘已復餘,少已復少,則天地之道變常,而災害作苛疾生矣。

  《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嵗會,氣之平也。」又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上商與正商同,上宮與正宮同;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卑監之紀,上宮與正宮同,上角與正角同;從革之紀,上商與正商同,上角與正角同;涸流之紀,上宮與正宮同;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又六元正紀大論云:「不及而加,同嵗會已,前諸嵗并為正嵗,氣之平也。」今王注以同天之化為非有餘不足者,非也。』

  ④應天,謂木運之嵗,上見厥陰;火運之嵗,上見少陽;少陰土運之嵗,上見太陰;金運之嵗,上見陽明;水運之嵗,上見太陽,此五者天氣下降,如合符運,故曰應天,為天符也。承嵗,謂木運之嵗,嵗當于卯;火運之嵗,嵗當于午;土運之嵗,嵗當辰戌丑未;金運之嵗,嵗當于酉;水運之嵗,嵗當于子,此五者嵗之所直,故曰承嵗,為嵗直也。三合,謂火運之嵗,上見少陰,年辰臨午;土運之嵗,上見太陰,年辰臨丑未;金運之嵗,上見陽明,年辰臨酉,此三者天氣運氣與年辰俱會,故云三合為治也。嵗直亦曰嵗位,三合亦為天符。

  《六微旨大論》曰:『天符嵗會曰太一。天符,謂天運與歲俱會也。』

  《新校正》云:『按天符嵗會之詳具《六微旨大論》中,又詳火運,上少陰(天符),年辰臨午(歲會),即戊午歲也;土運,上太陰,年辰臨丑未,即己丑己未嵗也;金運,上陽明,年辰臨酉,即乙酉嵗也。』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

鬼臾區曰:『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①。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②。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③。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④。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⑤。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嵗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朞而環會⑥。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⑦。』

  ①太陽為寒,少陽為暑,陽明為燥,太陰為濕,厥陰為風,少陰為火,皆其元在天,故曰天之陰陽也。

  ②木初氣也,火二氣也,相火三氣也,土四氣也,金五氣也,水終氣也,以其在地應天,故云下應也。氣在地,故曰地之陰陽也。

  《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曰:「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此即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之義也。』

  ③生長者,天之道;藏殺者,地之道。天陽主生,故以陽生陰長;地陰主殺,故以陽殺陰藏,天地雖高下不同,而各有陰陽之運用也。

  《新校正》云:『詳此經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注頗異。』

  ④天有陰,故能下降,地有陽,故能上騰,是以各有陰陽也,陰陽交泰,故化變由之成也。

  ⑤陰陽之氣,極則過亢,故各兼之。

  《陰陽應象大論》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又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言氣極則變也,故陽中兼陰,陰中兼陽。易之卦,離中虛,坎中實,此其義象也。

  ⑥天有六氣,地有五位,天以六氣臨地,地以五位承天,蓋以天氣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則五嵗而餘一氣,故遷一位。若以五承六,則常六嵗乃備盡天元之氣,故六年而環會(因五六三十,第六年而周行),所謂周而復始也。地氣左行,往而不返,天氣東轉,常自火運數五嵗已,其次氣正當君火氣之上,法不加臨,則右遷君火氣上,以臨相火之上,故曰五嵗而右遷也,由斯動靜,上下相臨而天地萬物之情變化之機可見矣。

  ⑦天地之道,變化之微,其由是矣。孔子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又云:「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餘而復會。」』

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

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朞為一備,終地紀者,五嵗為一周①。君火以明,相火以位②。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嵗。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嵗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③。』

  ①六節,謂六氣之分。五制,謂五位之分,位應一歲,氣統一年,故五歲為一周,六年為一備。備,謂備歷天氣。周,謂周行地位。所以地位六而言五者,天氣不臨君火,故也。

  ②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于君位,不立嵗氣,故天之六氣,不偶其氣,以行君火之政,守位而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爾,以名奉天,故曰君火,以名守位稟命,故云相火以位。

  ③曆法一氣十五日,因而乘之,積七百二十氣,即三十年。積千四百四十氣,即六十年也。

  《經》云:『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故六十年中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嵗而各從其主治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朞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為工矣。」』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余願聞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著,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①!』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②。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①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大聖之至教也。求民之瘼,恤民之隱,大聖之深仁也。

  ②謂傳非其人,授于情狎,及寄求名利者也。

  ③申誓戒于君王,乃明言天道至真之要旨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于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①。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匱,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②。』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也③。臣聞之,甲己之嵗,土運統之;乙庚之嵗,金運統之;丙辛之嵗,水運統之;丁壬之嵗,木運統之;戊癸之嵗,火運統之④。』

  ①數術明著,應用不差,故遠近于言,始終無謬。

  ②簡,省要也。匱,乏也。久,遠也。要,樞紐也。

  ③桴,鼓椎也。響,應聲也。

  ④太始天地初分之時,陰陽析位之際,天分五氣,地列五行,五行定位,布政于四方,五氣分流,散支于十干,當是黃氣橫于甲己,白氣橫于乙庚,黑氣橫于丙辛,青氣橫于丁壬,赤氣橫于戊癸,故甲己應土運,乙庚應金運,丙辛應水運,丁壬應木運,戊癸應火運,大古聖人望氣以書天冊,賢者謹奉以紀天元,下論文義備矣。

  《新校正》云:『詳運有太過、不及、平氣,甲庚丙壬戊,主太過,乙辛丁癸已,主不及,大法如此,取平氣之法其說不一,具如諸篇。』

帝曰:『其于三陰三陽合之,奈何?』

鬼臾區曰:『子午之嵗,上見少陰;丑未之嵗,上見太陰;寅申之嵗,上見少陽;卯酉之嵗,上見陽明;辰戌之嵗,上見太陽;已亥之嵗,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①。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②。』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著之玉版,藏之金匱,署曰:《六元正紀》』

  ①標,謂上首也。終,謂當三甲六甲之終。

  《新校正》云:『詳午未寅酉戌亥之歲為正化,正司化令之實;子醜申卯辰巳之歲為對化,對司化令之虛,此其大法也。』

  ②三陰三陽為標,寒、暑、燥、濕、風、火為本,故云:『所謂本也。』天真元氣,分為六化,以統坤元生成之用,徵其應用則六化不同,本其所生,則正是真元之一氣,故曰:『六元也。』

  《新校正》云:『按別本「六元」作「天元」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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