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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法要訣》 卷三 |
類傷寒五證: |
停痰、傷食、腳氣、虛煩、內癰: |
相類傷寒有五證,頭疼發熱惡風寒,停痰頭項不強痛,胸滿難息氣沖咽。 傷食惡食身無痛,痞悶矢氣噫作酸,腳氣腳漆脛腫痛,或為乾枯大便難。 虛煩微熱無表裏,內癰能食審疼緣,肺癰喘咳胸引痛,唾粘腥臭吐膿涎, 胃癰當胃痛難近,腸癰腫痛少腹堅,身皮甲錯腹中急,便數似淋證中看。 |
【注】: 類傷寒五證,初病之時,皆與太陽表證相類。 一曰停痰:但胸滿不得息氣,上衝咽,頭項不強痛,與傷寒異耳。 一曰傷食:但身無痛,心下痞悶,矢氣,噫氣,作酸,吞酸,與傷寒異耳。 一曰腳氣:但病起自腳,腳膝兩脛腫痛,或乾枯腫痛,名曰乾腳氣,大便硬難,與傷寒異耳。 一曰虛煩:惟發熱而煩,無表裏證,與傷寒異耳。 一曰內癰:其狀頗類傷寒,但飲食如故,有癰痛之處,與傷寒異耳。 胸中隱痛,或喘或咳,吐唾腥粘,是肺癰也。 當胃作痛,手不可近,是胃癰也。 少腹重痛,便數似淋,身皮甲錯,是腸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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