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第十二 |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藏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 |
烏梅丸方: |
烏梅﹝三百個,味酸溫﹞、細辛﹝六兩,辛熱﹞、乾薑﹝十兩,辛熱﹞、黃連﹝一斤,苦寒﹞、當歸﹝四兩,辛溫﹞、附子﹝六兩,炮,辛熱﹞、蜀椒﹝四兩,去汗,辛熱﹞、桂枝﹝六兩,辛熱﹞、人參﹝六兩,甘溫﹞、黃蘖﹝六兩,苦寒﹞; |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 |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
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
當歸四逆湯方: |
當歸﹝三兩,辛溫﹞、桂枝﹝三兩,辛熱﹞、芍藥﹝三兩,酸寒﹞、細辛﹝三兩,辛熱﹞、大棗﹝二十五個,甘溫﹞、通草﹝二兩,甘平﹞、甘草﹝二兩,炙,甘平﹞; |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
麻黃升麻湯方: |
麻黃﹝二兩半,去節,甘溫﹞、升麻﹝一兩一分,甘平﹞、當歸﹝一兩一分,辛溫﹞、知母﹝苦寒﹞、黃芩﹝苦寒﹞、萎蕤﹝甘平﹞﹝各十八銖﹞;石膏﹝碎,綿裹,甘寒﹞、白術﹝甘溫﹞、乾薑﹝辛熱﹞、芍藥﹝酸平﹞、天門冬﹝去心,甘平﹞、桂枝﹝辛熱﹞、茯苓﹝甘平﹞、甘草﹝炙,甘平﹞﹝各六銖﹞; |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
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
乾薑﹝辛熱﹞、黃連﹝苦寒﹞、黃芩﹝苦寒﹞;人參﹝甘溫﹞﹝各三兩﹞; |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今自愈。 |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複緊,為未解。 |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
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
下利,脈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差,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
白頭翁湯方: |
白頭翁﹝二兩,苦寒﹞、黃連﹝苦寒﹞、黃柏﹝苦寒﹞、秦皮﹝苦寒﹞;各三兩 |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四逆湯,攻表桂枝湯。 |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鬱,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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