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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病門-健忘:
安神之外,猶可論否?
曰:方論雖言怵惕思慮所傷,憂欲過損,驚恐傷心,心傷則健忘也。
予嘗思之,人生氣稟不同,
得氣之清,則心之知覺者靈;得氣之濁,則心之知覺者昏。
心之靈者,無有限量,雖千百世已往之事,一過目則終身記之而不忘;
心之昏者,雖無所傷,而目前事亦不能記矣。
劉河間謂:
水清明,火昏濁。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稟質使然。
設稟清濁混者,則不能耐事煩擾,煩擾則失其靈而健忘。
蓋血與氣,人之神也。
《經》曰: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靜乃水之體,躁乃火之用,故性靜則心存於中,動則心忘於外,動不已則忘不已,忘不已則存於中者幾希,故語後便忘,不俟終日。
所以老人多忘,蓋由役役擾擾紛紜交錯,氣血之陰於斯將竭,求其清明有所守。
而不為事物所亂者,百無一人焉!
由是言之,藥固有安心養血之功,不若平心易氣,養其在己而已。
設使因痰健忘,乃一時之病,亦非獨痰也。
凡心有所寄與諸火熱傷亂,其心皆健忘也。
《靈樞》謂:盛恐傷志,志喜忘。
《內經》謂: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可不各從所由以治之哉?永康堂整體保健(張辰奕)【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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