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Taiyang_Disease﹞脈證并治法下篇: |
一百五十六條:「寒實結胸﹝chest_bind﹞」,無熱證者,與「三物小白散」,「陷胸湯」不可服。 |
本條言「寒實結胸﹝chest_bind﹞」之治法。 |
【解曰】: |
寒痰結實於胸中,而身無熱證,口不燥渴,但胸中鞕滿者,曰:「寒實結胸﹝chest_bind﹞」,與「三物小白散」以攻之。 「陷胸湯」為苦寒之劑,不可服也。 |
本條原文為「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各家皆以為非,謂「三物小陷胸湯」為「三物小白散」之誤。 「陷胸湯」萬不可服,以「寒實結胸﹝chest_bind﹞」,為寒飲凝痰,結於胸中,如與「黃連」、「半夏」、「栝蔞」之三物苦寒劑,益使其堅凝不得化也。 「白散」為「巴豆」、「桔梗」、「貝母」,藥為三味而色白,所服極少,稱之謂「三物小白散」亦合,所以各家謂「三物小陷胸湯」為「三物小白散」之誤植。 原文「亦可服」,僉謂衍文,遜齋謂「亦」字為「不」字之誤,亦有理。 |
【本條之脈證、舌證】:脈當沉微或沉遲;舌當白滑。 |
【本條之針法】: |
巴豆(十四個)、黃連(七寸,去皮用)。 右搗細,津唾成膏,填入臍中,以艾火灸其上,腹中有聲,其病去矣。 不拘壯數,病去為度。 |
白散方: |
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貝母(三分)。 |
右三味,為散,納「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 |
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 不痢,進熱粥一杯;痢過不止,進冷粥一杯。 身冷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以水噀之洗之,益冷,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 假令汗出﹝sweating﹞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
【本方之主證】: |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有結毒而濁唾吐膿者。」 |
《方機》本方條主治曰:「毒在胸咽而不得息者。」 |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此方不僅治『肺癰﹝abscess_of_lung﹞』,且治『幽癰』,『胃脘癰﹝stomach-duct_welling-abscess﹞』,及胸膈中有頑痰,胸背牽痛者。 又咳家膠痰纏擾,咽喉不利,氣息有臭氣者,皆有效。」 |
又:「『卒中風﹝Stroke﹞』,『馬脾風﹝infantile_Acute_asthma﹞』,痰潮息迫,牙關緊閉,藥汁不入者,以少許吹鼻中,則吐痰涎而咽喉立通。」 |
又:「『肺癰﹝abscess_of_lung﹞』用此方,當在咳逆喘急,胸中隱痛,黃痰甚臭之時,斷然投之,以掃蕩癰毒,斷除根底。 若猶豫不決,持重曠日,以至毒氣浸潤,胸背微痛,膿穢湧溢,極臭撲鼻,蒸熱柴瘦,脈細而數,則噬臍莫及矣。 |
諺云:『醫者膽欲大而心欲小』,良以此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