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中篇: |
一百條:「傷寒﹝typhoid﹞」,醫下之,續得下利﹝diarrhea﹞,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 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
本條為表證兼裏虛﹝interior_deficiency﹞之治法先後定律。 |
>【解曰】: |
「傷寒表證」,應發汗﹝sweating﹞而醫反下之,致大泄之後續得下利﹝diarrhea﹞不止,且為完穀不化者,雖身有疼痛之表證,急當救裏,用「四逆湯」。 已後,身仍疼痛,而清便已調,不復下利清穀者﹝clear-food_diarrhea﹞,則急當救表,用「桂枝湯」。 |
下利清穀者﹝clear-food_diarrhea﹞,為利下尚未消化之物也,此為腸中虛寒,失熟腐之能所致。 清便自調者,「清」作「圊」,即廁也,謂入廁已如常也。 →【圊﹝囗青﹞:音,ㄑㄧㄥ;音同青。解:廁所:圊肥。圊糞。圊土。】 |
「傷寒﹝typhoid﹞」應先解外,而醫誤下之,成為下利清穀﹝clear-food_diarrhea﹞不止者有之,成為陽邪下陷,協熱下利者﹝diarrhea﹞有之。 一為虛寒,一為腸熱,虛實寒熱,絕對不同,應詳細而分別之。 虛寒者宜溫裏,「四逆湯」為主方。 腸熱者宜清裏,「葛根黃連湯」為主方。 |
同為誤下,一為虛寒,一為腸熱,則視其人之秉賦如何而異。 秉賦素薄,腸胃消化機能不強者,每為虛寒下利﹝diarrhea﹞;素有濕熱,平時喜膏粱厚味者,每成腸熱下利﹝diarrhea﹞。 |
本條舉外有表證,內有虛寒,必先救虛寒而後解表,示人以定則也。 溫裏宜「四逆湯」,解表宜「桂枝湯」,此舉方例而已,非一成不變之法也。 |
>【本條之脈證、舌證】:脈當為浮而微;舌當為淡而白。 |
>【本條之針法】: |
天樞﹝ST25,X﹞、氣海﹝RN06,X﹞、足三里﹝ST36,X﹞、大杼﹝BL11,T﹞、曲池﹝LI11,T﹞、合谷﹝LI04,T﹞、外關﹝SJ05,T﹞。 |
針法不若藥劑之應先後分治,以藥物屬化學療法,亦屬複雜療法,虛實內外往往不能合治。 針則屬於理學療法,其主要目的,能疏通經絡,宣導氣血,可促使內臟機能興起調整功能,病縱複雜,悉可作一次合治之。 「天樞﹝ST25﹞」、「氣海﹝RN06﹞」、「足三里﹝ST36﹞」用灸治,即溫其裏之法。 「大杼﹝BL11﹞」、「曲池﹝LI11﹞」、「合谷﹝LI04﹞」、「外關﹝SJ05﹞」即解表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