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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貫珠集》(清‧尤在涇) |
卷六 太陰篇: |
辨列太陰條例 大意: |
太陰者。土也。在臟為脾。在氣為濕。傷寒傳經之熱。入而與之相摶。則為腹滿吐利﹝simultaneous_vomiting_and_diarrhea﹞等證。 直中之寒。入而與濕相摶。亦為腹滿吐利﹝simultaneous_vomiting_and_diarrhea﹞等證。 但有肢冷肢溫。脈遲脈數。口渴﹝thirst﹞不渴之異耳。又三陰為三陽之裏。而三陰亦自有表裏。 是以風寒所中。不必盡入於臟。而亦留連於經。故有太陰中風﹝stroke﹞之條。與桂枝發汗之法。 又下利﹝diarrhea﹞腹脹滿。身體疼痛者:此為經臟俱病之證。故與先裏後表之法。乃今之論三陰者。 但云直中傳經而已。是知有三陰之裏。不知有三陰之表也。 茲篇先列臟病。次列經病。又次為經臟俱病。凡十條。為一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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