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中篇: |
一百零七條: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
本條為服「柴胡湯」後,以渴不渴辨其轉屬與否之法。 |
【解曰】: |
「少陽證﹝Shaoyang_Syndrome﹞」,與「柴胡湯」服後,而反渴甚者,是熱入「陽明」也,則依其證狀而治之。 |
「少陽」之主證為胸脇痞鞕而嘔,如一百零五條,其間有「或渴」之文,渴非其主證。 今服「柴胡湯」已,而渴者,是三焦淋巴暢通,熱鬱於胸中者得入於胃府,津液耗散而作渴。 胃屬「陽明」,故曰:「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而不言方者,蓋自用「柴胡湯」助機能樞轉之後,視病者之身體如何而為各不同形之病變也。 如為渴而小便不利﹝difficult_urination﹞,則以「五苓散」主之; 如為渴而煩熱者,則「白虎湯」主之; 如煩渴﹝polydipsia﹞而胃陰虛者,則「人參白虎湯」主之; 如渴而腹滿者﹝abdominal_fullness﹞,則「調胃承氣湯」主之; 如渴而譫語﹝delirious_speech﹞大便閉結者,「大小承氣湯」主之; 煩渴﹝polydipsia﹞而「少陽證﹝Shaoyang_Syndrome﹞」仍舊者,則「柴胡白虎湯」主之; 渴而「少陽證﹝Shaoyang_Syndrome﹞」仍在,大便實者,則「大柴胡湯」主之。 渴雖不一,而屬於「陽明」則一,但兼證不同,治即不同,故曰:「以法治之」也。 |
方中行曰:「已,畢也。 渴亦『柴胡』或為之一證。 然非津液不足,水飲﹝water-rheum﹞停逆則不渴,或為渴,寒熱往來﹝alternate_attacks_of_chill_and_fever﹞之暫渴也。 今服『柴胡湯』已畢而渴,則非暫渴,其為熱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屬『陽明』也。」 |
柯韻伯曰:「『柴胡湯』有『芩』、『參』、『甘』、『棗』,皆生津之品,服之反渴者,必胃家已失津液,不足以和胃也,當行『白虎承氣湯』法。 仍用『柴胡』加減,非其治矣。 |
此『少陽』將轉為『陽明』之證。 |
鄭重光曰:「『少陽』、『陽明』之病機在嘔渴中分,渴則轉屬『陽明』,嘔則仍在『少陽』。 如嘔多,雖有『陽明證﹝Yangming_syndrome﹞』,不可攻之,因病未離『少陽』也,服『柴胡』,嘔當止。 |
若服『柴胡』已,加渴者,是熱入胃府,耗津消水,此屬『陽明』胃病也。」 |
【本條之脈證、舌證】:未屬「陽明」,脈當弦數,苔當薄白。 已入『陽明』,脈當滑數,苔當黃。 |
【本條之針法】:觀其狀況如何,依法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