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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經證-經熱傳腑: |
陽明經病,此在大人,汗之太過,則津亡而入胃腑,汗之不及,則熱鬱而入胃腑。 小兒表密,不患①其多汗之亡津,只慮其無汗而熱閉。 小兒溫疫,方在陽明之經,法宜透瀉其表,以散經熱。汗出熱散,自無入腑之慮。 若表邪不解,陽旺之人,必傳胃腑,傳腑則不得不用承氣諸方矣。 |
①患:原作「忠」,形近之誤,據蜀本、集成本改。 |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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