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腰痛篇》 第四十一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尻,背如重狀①。刺其郄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②。

  ①足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別下貫臀,故令人腰痛引項脊尻,背如重狀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貫臀」作「貫胂」,刺瘧注亦作「貫胂」,三部九候注作「貫臀」。』

  ②郄中,委中也,在膝後屈處,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陽合腎,腎王于冬,水衰于春,故春無見血也。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鍼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俛仰,不可以顧①。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②。

  ①足少陽脈,遶髦際,橫入髀厭中,故令腰痛,如以鍼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俛仰,少陽之脈起于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陽明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其支別者,目銳眥下入大迎,合手少陽于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故不可以顧。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行手陽明之前」作「行手少陽之前」也。』

→【〔出頁〕:音,ㄓㄨㄛˊ。意:目下曰

  ③成骨,謂膝外近下骨上端,兩起骨相并間陷容指者也。骨所成,柱膝髀骨,故謂之成骨也。少陽合肝,肝王于春,木衰于夏,故無見血也。

→【〔骨行〕:音,ㄏㄥˊ。】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①。刺陽明于前三痏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②。

  ①足陽明脈起于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脣,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又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裏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故令人腰痛不可顧,顧如有見者,陽虛,故悲也。

  ②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陽明脈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前三痏,則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骨外廉,兩筋肉分間,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明合脾,脾王長夏,土衰于秋,故秋無見血。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骭」。』

→【〔骨行〕:音,ㄏㄥˊ。】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①。刺少陰于內踝上二痏,春無見血,出血太多,不可復也②。

  ①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內廉」作「脊內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陰腰痛證并刺足太陰法,應古文脫簡也。』

  ②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少陰脈穴俞所主此腰痛者,當刺內踝上,則正復溜穴也。復溜在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二寸,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①。刺厥陰之脈,在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②。其病令人善言,默默然,不慧,刺之三痏③。

→【﹝月耑﹞:音,ㄔㄨㄢˋ。:小腿肚。】

  ①足厥陰脈,自陰股環陰器,抵少腹,其支別者,與太陰少陽結于腰髁,下狹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下,故腰痛則中如張弓弩之弦也。如張弦者,言強急之甚。

  ②踵者,言脈在外側,下當足跟也。形勢如臥魚之腹,故曰魚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絡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當蠡溝穴分,足厥陰之絡,在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厥陰」一經作「居陰」,是傳寫草書,厥字為居也。

  《新校正》云:『按經云:「厥陰之脈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陰之脈,注言刺厥陰之絡,經注相違,疑經中「脈」字乃「絡」字之誤也。』

→【﹝月耑﹞:音,ㄔㄨㄢˋ。:小腿肚。】

  ③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顙,絡于舌本,故病則善言,風盛則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處,腰痛乃除。

  《新校正》云:『按經云:「善言默默然不慧。」詳善言與默默二病難相兼,《全元起本》無善字,于義為允,又按《甲乙經》厥陰之脈不絡舌本,王氏于素問之中五處引注,而注《厥論》與刺熱及此三篇皆云絡舌本,注《風論》注《痺論》二篇不言絡舌本,蓋王氏亦疑而兩言之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引肩,目䀮䀮然,時遺溲①。刺解脈在膝筋肉分間,郄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②。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善恐③。刺解脈在郄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④。

→【﹝目巟﹞:音荒】

  ①解脈,散行脈也,言不合而別行也。此足太陽之經,起于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循肩髆,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下入膕中,故病斯候也。又其支別者,從髆內別下,貫胂,循髆外後廉,而下合于膕中,兩脈如繩之解股,故名解脈也。

  ②膝後兩傍大筋,雙上股之後,兩筋之間,橫文之處,努肉高起則郄中之分也。古中誥以膕中為太陽之郄,當取郄外廉有血絡橫見,迢然紫黑而盛滿者,乃刺之,當見黑血,必候其血色變赤乃止,血不變赤,極而寫之,必行血色變赤乃止,此太陽中經之為腰痛也。

  ③足太陽之別脈,自肩而別下,循背脊至腰,而橫入髀外後廉,而下合膕中,故若引帶,如折腰之狀。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如引帶」作「如裂」,「善恐」作「善怒」也。』

  ④郄中則委中穴,足太陽合也,在膝後屈處,膕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經刺法也。今則取其結絡,大如黍米者,當黑血箭射而出,見血變赤然可止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兩解脈病源各異,恐誤。」未詳。』

同陰之脈,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①。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痏②。【《太素》小錘作小鍼。佛,音弗。】

  ①足少陽之別絡也,并少陽經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別走厥陰并經,下絡足跗,故曰同陰脈也。怫,怒也,言腫如嗔怒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小錘」作「小鍼」。』

  ②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陽輔穴也。足少陽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①。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下間,去地一尺所②。

→【﹝月耑﹞:音,ㄔㄨㄢˋ。:小腿肚。】

  ①陽維起于陽,則太陽之所生奇經八脈,此其一也。

  ②太陽所主與正經并行,而上至下,復與太陽合而上也。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則承光穴,在銳腸下肉分間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以其取腸下肉分間,故云合下間。

  《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誤為光。』

→【﹝月耑﹞:音,ㄔㄨㄢˋ。:小腿肚。】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俛仰,仰則恐僕,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惡血歸之①。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為二痏出血②。

  ①衡,橫也,謂太陽之外也,絡自腰中,橫入髀外後廉,而下與中經合于膕中者,今舉重傷腰,則橫絡絕,中經獨盛,故腰痛不可以俛仰矣。一經作「衡絕之脈」,傳寫魚之誤也。若是衡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②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郄陽,謂浮郄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間,謂膝後膕上兩筋之間,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曰上郄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曰衡居為二痏。

  《新校正》云:『詳王氏云:「浮郄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郄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欲飲,飲已欲走①。刺直陽之脈上三痏,在蹻上郄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②。

  ①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腰下會于後陰,故曰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欲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②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膕中,下循,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曰直陽之脈也。蹻,為陽蹻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郄下,則膕下也,言此刺處在膕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郄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雲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兩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曰視其盛者出血。

  《新校正》云:『詳上云:「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拂拂然,甚則悲以恐①。刺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②,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③。

  ①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分中,并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于腎,悲者生于心。

  ②臣億等按《甲乙經》作「二寸」。

  ③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五寸,復溜穴,少陰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內踝之後,築賓穴,陰維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少陰之前,陰維之會,以三脈會在此穴位分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經文正同此法,臣億等按《甲乙經》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者名曰飛揚,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築賓,陰維之郄,在內踝上分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寸,今此經注都與甲乙不合者,疑經注中「五寸」字當作「二寸」,則素問與甲乙相應矣。

→【﹝月耑﹞:音,ㄔㄨㄢˋ。:小腿肚。】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䀮䀮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①。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②。

→【﹝目巟﹞:音荒】

  ①陰蹻脈也。陰蹻者,足少陰之別也,起于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而循腹上入胸裏,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頄內廉,屬目內眥,合于太陽。陽蹻而上行,故腰痛之狀如此。

  ②內筋,謂大筋之前分肉也。太陰後,大筋前,即陰蹻之郄,交信穴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之間陷者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今中誥經文正主此。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①。刺散脈在膝前骨肉分間,絡外廉束脈為三痏②。

  ①散脈,足太陰之別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于腰髁下骨空中。故病則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乃遺溲也。

  ②謂膝前內側也。骨肉分,謂膝內輔骨之下下廉,肉之兩間也,絡外廉則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也,輔骨之下,後有大筋擷束膝胻之骨,令其連屬,取此筋骨繫束之處脈,以去其病,是曰地機,三刺而已,故曰束脈為之三痏也。

肉里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欬,欬則筋縮急①。刺肉里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②。

  ①肉里之脈,少陽所生,則陽維之脈氣所發也。里,裏也。

  ②分肉主之,一經云:「少陽絕骨之前。」傳寫誤也。絕骨之前,足少陽脈所行,絕骨之後,陽維脈所過,故指曰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也,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同身寸之二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新校正》云:『按分肉之穴《甲乙經》不見,與氣穴注兩出而分寸不同,氣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

腰痛俠脊,而痛至頭,幾幾然,目䀮䀮,欲僵僕,刺足太陽郄中出血①。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俛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②。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③。上熱,刺足太陰④。中熱而喘,刺足少陰⑤。大便難,刺足少陰⑥。少腹滿,刺足厥陰⑦。引脊內廉,刺足少陰⑧。如折,不可以俛仰,不可舉,刺足太陽⑨。

  ①郄中,委中。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②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③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兔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胻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④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郄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⑤湧泉、太鍾悉主之。湧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太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⑥湧泉主之。

  ⑦太衝主之。在足大趾本節後內間,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⑧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俛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蹻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蹻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留「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⑨復溜主之,取同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①。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發鍼立已②。左取右,右取左③。

→【䏚﹝月少﹞:音,ㄇㄧㄠˇ。䏚意:季脅下之空輭處。】

  ①《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俛仰」。』

  ②此邪客于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謂季脇下之空軟處也。腰尻交者,謂髁下,尻骨兩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即下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于中,故曰腰尻交者也。兩髁胂,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胂上,非胂之上巔,正當刺胂肉矣,直刺胂肉,即胂上也,何者?胂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并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胂肉隴起,而斜趣于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曰兩髁胂也。下承髁胂肉,左右兩胂,各有四骨空,故曰上、次、中、下。上,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痏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

  《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其痏數多少如此即知也。』

  ③痛在左,鍼取右;痛在右,鍼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于尻骨之中故也。

  《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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