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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發表論: |
忌發表者,表邪已解,身汗已多,無表症,不必再用升提發散。 故曰:手足多汗,惡熱不惡寒者,忌發表。 口渴唇焦,熱而消水者,忌發表。 口燥咽乾,脈沉而數,忌發表。 潮熱譫語,舌赤生刺,忌發表。 心腹脹滿,二便赤澀,忌發表。 又有:汗出太過,後反惡寒身痛,脈大而空,此是陽虛亡陽之症,宜溫補真陽,更忌發表。 若汗出太多,津液消耗,時或惡寒,時或身痛,脈細而數,似表症實非表症,此是陰虛生內熱,宜養陰生津液,亦忌發表。 又:惡寒身痛,頭痛項強,脈沉而細,此痙病血虛也,忌發表。 |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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