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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證 下之而仍發熱歌: |
病患脈微來又澀。誤汗誤下皆為失。 ﹝脈微則氣虛。脈澀則血少。二者不可汗下。既下而又汗。榮衛皆虛。故發熱也。﹞ 既汗亡陽斯惡寒。又下陰微還熱極。 ﹝陰虛者陽必湊之。既下則陰虛。故陽入陰分。所以內外皆熱。 《素問》云:陽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故熱極也。﹞ 最忌陰陽皆已虛。熱又不止病斯亟。更有勞複並食複。失於調治並將息。 ﹝既下之後。必須身涼。今下之而複熱者。不特汗下之誤。亦有勞複食複二證。勞複。謂病後用力。食複。謂飲食過度。失於調治之所致。﹞ 新瘥血氣尚虛羸。勞複生熱無氣力。 ﹝勞複。則無力而少氣。﹞ 脾胃尚弱食過多。食復發熱還憎食。 ﹝食複。則發熱嘔吐。憎聞食臭矣!﹞小柴枳實梔子湯。數者用之宜審的。 |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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