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第十二 |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複時煩者,此為臟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一。 |
烏梅﹝三百枚﹞、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十六兩﹞、當歸﹝四兩﹞、附子﹝六兩,炮,去皮﹞、蜀椒﹝四兩,出汗﹞、桂枝﹝去皮,六兩﹞、人參﹝六兩﹞、黃檗﹝六兩﹞、 |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
傷寒熱少微厥,指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 |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
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白虎湯主之。方二。 |
知母﹝六兩﹞、石膏﹝一斤,碎,綿裹﹞、甘草﹝二兩,炙﹞、粳米﹝六合﹞; |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方三。 |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 |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四。 |
當歸﹝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桂枝﹝三兩,去皮﹞、細辛﹝三兩﹞、生薑﹝半斤,切﹞、吳茱萸﹝二升﹞、大棗﹝二十五枚,擘﹞、 |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 |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方五。 |
甘草﹝二兩,炙﹞、乾薑﹝一兩半﹞、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若強人可用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六。 |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
瓜蒂、赤小豆; |
上二味,各等分,異搗篩,合納臼中,更治之,別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一錢匕,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
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却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茯苓甘草湯。 |
茯苓﹝二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三兩,切﹞、桂枝﹝二兩,去皮﹞; |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喉咽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銖﹞、黃芩﹝十八銖﹞、萎蕤﹝十八銖﹞、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枝﹝六銖,去皮﹞、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炙﹞、石膏﹝六銖,碎,綿裹﹞、白術﹝六銖﹞、乾薑﹝六銖﹞、 |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
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 |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各三兩﹞; |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今自愈。 |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複緊為未解。 |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
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
下利,脈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瘥,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
甘草﹝二兩,炙﹞、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
白頭翁﹝二兩﹞、黃檗﹝三兩﹞、黃連﹝三兩﹞、秦皮﹝三兩﹞; |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
桂枝湯方: |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以助藥力。 |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方十五。 |
大黃﹝四兩,酒洗﹞、枳實﹝三枚,炙﹞、厚樸﹝二兩,去皮,炙﹞; |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二服,初一服譫語止,若更衣者,停後服,不爾盡服之。 |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方十六。 |
肥梔子﹝十四個,擘﹞、香豉﹝四合,綿裹﹞; |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取二升半,納豉,更煮取一升半,去滓,分再服。一服得吐,止後服。 |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十七。 |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方十八。 |
吳茱萸﹝一升,湯洗七遍﹞、人參﹝三兩﹞、大棗﹝十二枚,擘﹞、生薑﹝六兩,切﹞; |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方十九。 |
柴胡﹝八兩﹞、黃芩﹝三兩﹞、人參﹝三兩﹞、甘草﹝三兩,炙﹞、生薑﹝三兩,切﹞、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枚,擘﹞; |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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