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別論篇》 第七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陰者,真臟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主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腨〔疒肙〕;其傳為索澤,其傳為〔疒頹〕疝。

【〔疒肙〕,音淵。】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為心掣,其傳為隔。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三陰三陽發病,為偏枯萎易,四肢不舉。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嗚。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廼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廼絕。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結陽者,腫四支。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二陽結,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陰結,謂之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痺。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陽虛,腸澼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死;三陽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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