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牛馬踏死

 【原文】: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譯文】:凡被馬踏死的,屍體的顏色微黃,兩手散開,頭髮不散亂,口鼻中多有血出痕跡,黑色。被踏著要害地方便死,骨折腸臟出;如果只是撞倒,或踏不到要害處,即使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

驢踏的,足痕較小。

牛角抵觸著的,若皮不破,傷也是赤腫。觸到的地方,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也不可拘一。

 

BlogAD部落格廣告行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經筋代名詞 的頭像
    經筋代名詞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