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牛馬踏死
【原文】: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譯文】:凡被馬踏死的,屍體的顏色微黃,兩手散開,頭髮不散亂,口鼻中多有血出痕跡,黑色。被踏著要害地方便死,骨折腸臟出;如果只是撞倒,或踏不到要害處,即使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
驢踏的,足痕較小。
牛角抵觸著的,若皮不破,傷也是赤腫。觸到的地方,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也不可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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