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上篇: |
二十八條: 服「桂枝湯」,不汗出﹝sweating﹞,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 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sweating﹞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
本條為「太陽病﹝Taiyang_Disease﹞」服「桂枝湯」轉症之治法。 |
>【解曰】: |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服「桂枝湯」後,不見汗出﹝sweating﹞病解,而脈浮者反變為脈洪大,與服「桂枝湯」如前之啜粥法後,若變為形如瘧之往來寒熱,一日二三度發,二者皆可使之汗出﹝sweating﹞,必能解其病邪,宜用「桂枝二麻黃一湯」:治之。 |
本條原文為「服『桂枝湯』大汗出﹝great_sweating﹞」之「大」字,陳本改為「不」字,文義遂合理解,否則服「桂枝湯」而大汗出﹝great_sweating﹞,脈洪大,已成「亢陽」,屬「白虎湯證」矣,安可再與「桂枝湯」。 諸家註謂未見煩渴﹝polydipsia﹞,病仍在「太陽」,故可與「桂枝湯」,此乃自圓其說。 脈洪大,其血熱已沸騰;大汗出﹝great_sweating﹞,其津液消耗已過甚,安有不見煩渴﹝polydipsia﹞者耶! 若與「桂枝湯」重汗之,可必其不為吐血﹝haematemesis﹞、衄血﹝Nose_Bleed﹞,亦必成為狂亂不寧,否則變為「亡陽﹝yang_depletion﹞」虛脫,可見「大」字是有錯誤。 且「桂枝湯」為微汗法,決不能逼其大汗,既有大汗,其脈因汗出﹝sweating﹞而熱散,當見浮緩,決不變為洪大,更可見「大」為「不」字之誤。 然則不汗出﹝sweating﹞,何以脈成洪大? |
此為服湯後,心臟得「桂枝」之辛溫,必加強其驅溫向外作用,血亦加強向外奔放,故脈搏亦加強有力而為洪大,此必原有寒邪,病重藥輕,初服「桂枝湯」,未能使之汗,故再加「麻黃」以助其汗,所以下文有汗出﹝sweating﹞必解也。 |
本條未提「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僅以服「桂枝湯」作起,安知此病非純粹「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之「桂枝湯」。 必兼有無汗﹝adiaphoresis﹞之「麻黃證」在,故單用「桂枝」尚不能解其表,僅鼓助心臟而為脈洪大耳。 |
本條病原提綱未清,遂致後之註者各釋不同。 |
服「桂枝湯」如前法啜粥之後,而轉為一日再度發之寒熱如瘧狀,此為另一證狀,必表解未淨,又復感冒,而正氣﹝vital_qi﹞已挫,如二十六條欲驅邪外出,中途不支而退。 第生理機轉一再外透,乃有一日再度如瘧之狀,亦須助之汗解即可。 |
汗出﹝sweating﹞必解,為總承一二兩節之證,即服「桂枝湯」,不汗出﹝sweating﹞,脈洪大者,汗出﹝sweating﹞必解。 |
與服「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sweating﹞必解。 二者皆宜以「桂二麻一」:治之。 蓋第一節之證,脈雖洪大,因有寒邪外束,不能單與「桂枝湯」。 第二節之證恰如二十六條,第證情較輕,亦不必用「桂麻各半湯」,故皆以「桂二麻一」:治之。 |
>【本條之主證】: 一為頭痛﹝Headache﹞、發熱惡寒﹝aversion_to_co1d_with_fever﹞、無汗﹝adiaphoresis﹞、脈洪大。 一為寒熱如瘧狀,而有頭痛﹝Headache﹞、惡寒﹝aversion_to_cold﹞。 |
>【本條二節之舌證、脈證】:舌當為薄白苔;脈必兼浮。 |
>【本條之針法】: |
第一節:大椎﹝DU14,T﹞、曲池﹝LI11,T﹞、合谷﹝LI04,T﹞、經渠﹝LU08,T﹞、外關﹝SJ05,T﹞、內庭﹝ST44,T﹞。 |
第二節:大椎﹝DU14,T﹞、間使﹝PC05﹞、合谷﹝LI04﹞、外關﹝SJ05,T﹞。 |
以 「大椎﹝DU14﹞」、「曲池﹝LI11﹞」、「內庭﹝ST44﹞」,降血壓以清熱。 「合谷﹝LI04﹞」、「外關﹝SJ05﹞」、「經渠﹝LU08﹞」,出汗解邪。 |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
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去節)、生薑(一兩)、六銖)、杏仁(十六個,去皮尖及雙仁)、甘草(一兩)、二銖)、大棗(五枚,劈)。 |
按:「麻黃」去節、「杏仁」去皮尖及雙仁,後不贅,俱仿此。 |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
>【本方之主證】: |
東洞翁曰:「治『桂枝湯』證多,『麻黃湯證』少者。」 |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中風傷寒』,棄置多日,或發汗後,邪氣又纏繞不去,發熱﹝fever﹞惡寒﹝aversion_to_co1d_with_fever﹞、咳嗽﹝cough﹞,或渴者,宜取用以下三方」。 |
余曰:以下三方者,謂「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