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上篇: |
二十一條:若酒客﹝drinker﹞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drinker﹞不喜甘故也。 |
本條指示酒客﹝drinker﹞病「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者,不可與「桂枝湯」之義。 |
>【解曰】: |
若酒客﹝drinker﹞病「中風﹝apoplexy﹞」,不可與「桂枝湯」。 不然,服之則作嘔,以酒客﹝drinker﹞不喜甘味之故也。 |
酒客﹝drinker﹞指好飲者。 酒性熱烈,能使胃壁硬化,失去分泌與吸收作用,胃中水液不化,則聚而為濕,與熱交合,則為濕熱。 「桂枝」辛溫,能助其熱;「甘」、「棗」甘緩,能助其濕。 胃中濕熱瀰漫,則壅而為嘔,病未除而嘔增,故仲景戒不可與也。 |
酒客﹝drinker﹞何以不喜甘? 以酒含有酒精,胃神經久被酒精之刺激,成為麻痹狀態,非經酒精之刺激,不能發揮其作用,甘味之品更使神經緩滯,失卻消化力,故厭甘也。 試觀好酒者之食前,苟不飲酒,飲食無味,而食後極不舒,以神經未得酒精之刺激,其分泌量不足消化食物也。 然則酒客﹝drinker﹞有「中風﹝apoplexy﹞」之證時,以何方為適宜? 曰:可與「葛根黃芩黃連湯」,以「芩」、「連」化濕熱,「葛根」散風邪以為治。 雖然,病酒者量有大小,酒有濃淡,未可一概論也。 宜以舌苔為標準,舌苔濁膩、黃膩、厚膩者,「桂枝湯」當忌與。 |
若舌苔薄白者,證明其胃之消化力未弱,仍可與「桂枝湯」也,「葛」、「芩」、「連」反為不妥矣。 |
本條之酒客﹝drinker﹞病,乃指胃神經呆滯,有濕熱久留不去為戒。 仲師未定舌證,致後人疑信參半,有謂可用,有謂不可用,甚有謂非仲景之原文,眾說糾紛不清矣。 |
《金鑑》曰:「 酒客﹝drinker﹞,謂好飲之人也。 酒客﹝drinker﹞病,謂過飲而病也。 其病之狀,頭痛﹝Headache﹞,發熱﹝fever﹞,汗出﹝sweating﹞,嘔吐﹝Vomiting﹞,乃濕熱薰蒸使然,非風邪也。 若誤與『桂枝湯』,服之則嘔,以酒客﹝drinker﹞不喜甘故也。」 |
按:此解另具一格,錄作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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