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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厥熱勝複辨:

﹝Differention_Of_preponderance_between_cold_and_heat﹞

【學習要求】

瞭解厥熱勝複辨析及臨床意義

【原文】

傷寒先厥,後發燒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331﹞

傷寒先厥後發燒,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痺。發燒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痺。﹝334﹞

【詞語解釋】

其喉為痹:咽喉閉塞不通。又衰之因,可因停用溫陽藥過早及複感寒邪等。

【原文析義】

上二條論寒利作止與厥熱的關係。寒利,因于陽氣不足;與寒利相伴的厥,亦為陽氣不足,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關係。

331條為論述厥熱與寒利的關係。傷寒病入厥陰,若系寒化病證,病癒之機全賴陽氣來複。

 患者先見四肢厥冷,是陽氣衰微,不能外達於四肢;其所伴見的下利,自歸為寒利。

 若醫療調護得當,陽氣來複,則厥冷自消;陽氣恢復,脾運得健,則下利可止,這是陽複佳兆。

 若陽複之後,又見手足厥冷、下利,是陽氣又衰,寒邪複盛,病將複起之象。其陽氣又衰之因,可因停用溫陽藥過早及複感寒邪等。

334條為論述厥陰陽複太過的兩種病證。

 先厥後發燒,是陽起陰退的表現。

 虛寒下利,陽氣來複,利當自止。

 厥陰寒厥,本身是在陰陽不足的基礎上產生的,因此厥陰病常有易寒易熱的特點。

 寒厥在治療時若回陽太過,則陰更傷,而易轉為熱證。

 邪熱內迫,壅遏氣血,有偏氣偏血的不同和偏上偏下的差異。

 若邪熱偏在氣分,陽升較甚,則多表現為在上的變證,出現汗出、咽痛這些病從熱化傷及陽絡之症;若邪熱偏在血分,壅聚於內,則損傷陰絡而便膿血,因熱從下泄故一般不出現咽痛。

【疑難點擊】

關於「反汗出」,多解釋為寒性下利一般不出現汗出,故出現汗出可以稱為「反」。其實「反」也可以理解為「變見」,即「一隅三反」中「反」之義。也就是說,這裏重點不在當不當出現,而在新出現。

【原文】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癒。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癒。﹝336﹞

傷寒發燒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341﹞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342﹞

【原文析義】

上三條均系根據厥熱時間長短判斷預後﹝Prognosis﹞。

 從331條可知厥證的解除,常常會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每每出現厥熱反復的現象,怎麼把握這種變化,張仲景提出了以厥與熱的時間進行判斷的方法。一般說來但厥無熱,為陽氣不復,病情危重;厥而見熱,為陽氣來複,病有好轉;厥多熱少,為陽複不及,病仍發展;厥與熱相等,為陽複適中,其病向愈;厥少熱多,為陽複太過,持久不解則邪從熱化。

336條為厥與熱出現的時間相等,提示疾病將愈。厥熱日數相等,提示體內陰陽平衡,故病能自癒。

341條為辨厥少熱多當愈與熱複太過的變證。傷寒發燒四日,厥三日,複熱四日,發燒日數長於厥冷日數,其病可愈。但病癒必須陽陰平衡,陽複太過,熱久不退可傷及陰絡而便血。因此對於在厥熱勝複中出現熱久不退,不能盲目樂觀,而應全面分析。

342條為厥多於熱其病為進。對於常見的寒性厥證而言,厥為陰盛,熱是陽複。厥勝於熱,說明陽氣日漸不足,抗邪能力也日漸衰減,故主病進。

以上各條所言之日數,不可拘泥。

【原文】

傷寒始發燒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燒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而復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燒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燒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332﹞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333﹞

【詞語解釋】

除中:證候名,中氣敗絕之危候。表現為證情危殆而反思飲食。

 索餅:餅,可作為麵食的通稱。索餅,即條索狀的麵食。

 、暴熱:指發燒突然出現。

 、脈:此處作診察解。

 、旦日:明天。

 、徹其熱:徹,除也。即除其熱。

【原文析義】

上二條論述在厥熱勝複中出現的除中證。兩條中重點在於332條。

332為論述厥熱勝複,若能食者應排除疑似除中證。本條可分二段理解。

第一段,從開始至「故期之旦日夜半愈」,論厥多熱少則利,厥熱相等則利止。

 熱六日,厥九日,為陰盛陽衰。

 陽氣不足,不能達於四肢則厥,陽氣下陷不升則利。

 熱六日,厥九日,又熱三日,提示陰陽平衡,主病癒。

 這裏張仲景在計算厥熱時間時,採用了總量比較的方法,所以「發燒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燒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主病癒。

 清晨是厥陰主令的「丑至卯」﹝3~9時﹞,同時也是人體陽氣漸旺之時,故病當愈。

 本條還插入論述了厥熱勝複並出現能食的辨證,這種能食可能是陽回之象,也可能是除中症,應加以鑒別。

第二段,從「後三日脈之而脈數」至條末,論述陽複太過的現象。

 熱六日,厥九日,又熱三日而熱不罷,熱大於厥,日久傷陰,血熱肉腐則發癰膿。

333條為誤治轉為除中的危候。厥陰病脈遲,當遲而無力,證屬於虛寒,雖有下利也不得誤用黃芩湯之類清熱之劑。用之則陽氣受損,虛寒更甚,可能會發展成為除中證。

除中證可出現厥冷、虛寒下利、腹中冷、脈遲等症,提示虛寒嚴重。胃氣虛寒一般為不能食,如果患者能夠進食,有多種可能:

 食後驟然發燒,很快熱象消失,這是垂死前的迴光返照,《傷寒論》稱為除中。

 食後,頗為安適,沒有發燒,這是胃氣尚存,有可能好轉。

 食之後有持續低熱二三日,這是陽氣來複,也有可能好轉。

 持續較久的高熱,這是陽複太過,可能發展為癰膿。

【疑難點擊】

關於食索餅發燒。魏念庭認為食索餅若發燒,是陰已盛極於內,孤陽外走。

 但《金鑒》認為「食後不發燒則是除中,若發燒,知胃氣尚在」。

 對此,是從不同角度來說明問題。

 《金鑒》指出辨識除中不要局限於是否發燒,但說「若發燒,知胃氣尚在」又失於武斷。

 魏念庭解釋了除中食索餅發燒的機理,切中其要;但順文而論,易造成凡食以索餅而熱即為除中的誤解,與仲景原義要認真辨析的精神不合。

關於索餅

 其一如王肯堂認為是麵食;

 其二如柯韻伯《傷寒來蘇集•傷寒論注•熱厥利證》中寫作「素餅」,指白麵餅;

 其三認為是麵條,相比較而言,以麵條之解為確。

關於脈遲服黃芩湯,柯韻伯認為屬熱厥熱利證,清少陽即清厥陰;汪苓友認為是至六七日陽氣回復,乃乍發燒而利未止之時誤診為太少合病而用黃芩湯。總之用黃芩湯,其證當脈遲而有力;若遲而無力,無論是厥是熱均不可濫用黃芩湯。

【復習思考】

01、厥熱勝複的表現及機理如何?

02、除中證的臨床特點是什麼?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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