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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懸解》 卷十

運氣

《六節臟象論》七十四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注】:問義詳下文。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

【注】: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歲六六三百六十日,是為六六之節。其法原于黃鐘之管,黃鐘之管九寸,一寸九分,九九八十一分,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律度衡量,莫不由之,是為九九制會。以九九之數,推六六之節,所以正周天之度,測四季之數也。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注】:日月運行,不離宿度,故以天度制日月之行。陰陽化生,不離氣數,故以氣數紀化生之用。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

【注】:天圓在外,動而不息,是為陽,地方居中,靜而不遷,是為陰。陽氣外光則為日,陰精內明則為月。日月旋運,迴圈不息,其行則有分紀,其周則有道理。

【注】:蓋地居天中,天象渾圓,圍包地外,半在地上,半在地下。周回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子午為經,卯酉為緯,朝則東升,暮則西降。日一小周,歲一大周,遍曆十二辰次,終而復始。

【注】:天象杳茫,無跡可尋,而斗綱所指,每月一辰,是即天氣之所在也。正月指寅,(北極七星,其一曰魁,其五曰衡,其七曰杓,三星謂之斗綱。正月建寅,黃昏杓指寅,夜半衡指寅,平旦魁指寅。餘月皆如此。)二月指卯,三月指辰,四月指巳,五月指午,六月指未,七月指申,八月指酉,九月指戌,十月指亥,十一月指子,十二月指丑。天氣在卯則為春,在午則為夏,在酉則為秋,在子則為冬,四時八節,于此分焉。

【注】:日月隨天升降,亦是同行。但天行速,日一周天而過日一度,日行遲,日一周天而少天一度,則天日益進,日日益退。自冬至子半,積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二十五刻。)日退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與天會于子位。月行尤遲,日一周而少天十三度有奇,少日十二度有奇,則日日益進,月日益退。自上月所會辰次,積二十九日有奇,月退一周天,而與日會于下月辰次。故仲冬斗建在子,日月會于星紀,(斗宿丑宮。)季冬斗建在丑,日月會于玄枵,(女宿子宮。)孟春斗建在寅,日月會于娵訾,(室宿亥宮。)仲春斗建在卯,日月會于降婁,(奎宿戌宮。)季春斗建在辰,日月會于大樑,胃宿酉宮。孟夏斗建在巳,日月會于實沉,(畢宿申宮。)仲夏斗建在午,日月會于鶉首,(井宿未宮。)季夏斗建在未,日月會于鶉火,(柳宿午宮。)孟秋斗建在申,日月會于鶉尾,(翼宿巳宮。)仲秋斗建在酉,日月會于壽星,(角宿辰宮。)季秋斗建在戌,日月會于大火,(房宿卯宮。)孟冬斗建在亥,日月會于析木,(尾宿寅宮。)仲冬斗建又臨子位,復交冬至,是一年周天之度也。

【注】:冬至以後,天氣自北而東會,夏至以後,天氣自南而西行。日月自南而東會,是以星家以天為順行,日月為逆行,不知乃進退遲速之不同,非有逆順之殊也。

【注】: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共計一千零八分。房至畢,十四宿,為陽,昴至心,十四宿,為陰,陽主晝,陰主夜。一日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春秋二分,日晝行地上五十刻,計五百零四分,夜行地下五十刻,計五百零四分。自春分以後,晝漸長,夜漸短。至夏至午半,晝五十九刻,計五百九十四分有奇,夜四十一刻,計四百一十三分有奇。自秋分以後,晝漸短,夜漸長。至冬至子半,晝四十一刻,計四百一十三分有奇,夜五十九刻,計五百九十四分有奇。是行有分紀也。

【注】:天週一百八萬里,人一息天行八十裏,晝夜百刻,一萬三千五百息,日行一千零八分,天週一百八萬里,日行不及天,歲退一周,月行不及日,月退一周。是周有道理也。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注】: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不及天,日退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乃退一周而與天會。一歲三百六十日,天氣常盈五日二十五刻之度。月行又不及日,一日較天退十三度有奇,較日退十二度有奇,積二十九日五十三刻零。乃退一周而與日會。一歲三百六十日,月行又縮五日六十三刻之度,則一歲止得三百五十四日三十七刻。一歲十二月,一月三十日,分之不足,是六大六小。天氣所盈,一年十日零八十八刻,是以三年一閏。以三歲計之,合得三十二日六十四刻,一閏而不盡。以五歲計之,合得五十四日四十刻,再閏而未足。積十九年,合得二百六日又七十二刻,二十九日五十三刻為一月,共計七月,七閏時刻不差,是謂一章也。

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終,而天度畢矣。

【注】: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自上古甲子推至本年冬至子半,一歲節氣,皆自此始,立端于此,以次推之,是曆法之原也。

《周禮》:大司空之職,立土圭,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周公營洛,置五表,穎川陽城置中表,中表東西南北各千里置四表,即其法也。

【注】:蓋子午卯酉,為天地四方。南北二極,正當子午之線,是謂天樞。北極出天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有奇。赤道居其中,去兩極各九十一度有奇,冬至日行赤道之南二十四度,去北極一百一十五度有奇,其景最長,其時晝行地上一百四十六度餘,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餘,故夜長而晝短。夏至日行赤道之北二十四度,去北極六十七度餘有奇,其景最短,其時晝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餘,夜行地下一百四十六度餘,故夜短而晝長。春秋二分,日行于赤道之中,度在兩極遠近之介,景居二至長短之交,故晝夜平。

【注】:土圭測景之法,表長八尺,圭長一尺五寸,立表于四方之中。冬至之日,表景長一丈三尺,夏至之日,表景長一尺五寸。夏至為一年之中,嵩山為四方之中,立表于此。以土圭量其日景,正長一尺五寸,與度相合,所以准四時之節序,正八方之氣候也。自此以南,則景短而多暑,(南方去日近,故景短而偏熱。)自此以北,則景長而多寒,(北方去日遠,故景長而偏寒。)自此以東,則景夕而多風,(東方日在其西,故雖午中而景如日夕之東傾。)自此以西,則景朝而多陰,(西方日在其東,故雖午中而景如日朝之西斜。)皆非中也。惟表正于中,則節序均而氣候得矣。一歲之內,天氣盈餘,推之于終,以置閏月,即上文氣餘盈閏之法也。始、中、終皆得其法,則歷數明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注】:天有十日,謂天干也,天干紀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凡十日。干支相錯,凡六十日,天干六竟,正六十日,而六甲之數周。六甲六復,正六六三百六十日,而一歲之數終,是一歲之日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陰陽,其在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注】:自古人物之生,悉通于天,以其生之本,本于陰陽。陰陽者,天氣也,其在地則有九州,在人則有九竅,皆本此陰陽,則皆通乎天氣。陰陽以升降而化五行,乙太少而化三氣,(太陽陽明少陽為三陽,太陰少陰厥陰為三陰。)是其生以五,其氣為三。以此三氣而成天,三氣而成地,三氣而成人,天地人雖殊,不過此三陰三陽而已。

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注】:三三為九,地以此分而為九野,(即九州也。)人以此分為九臟。故人有形臟四,腦髓骨脈膽,(義詳《五臟別論》。)神臟五,肝、心、脾、肺、腎,(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精,是謂五神。)合為九臟以應之,是天地人氣數相合之妙也。(上文帝問氣數何以合之?此答其義。)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帝曰:請遂聞之。

【注】:上帝,天帝。先師,僦貸季。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注】:一年節序,五日而侯變,故五日謂之候。三候而氣改,故三候謂之氣。六氣而時更,故六氣謂之時,四時而歲成,故四時謂之歲。五行相代,各從其主治之時以為氣令,寒暑溫涼所以殊也。(春夏秋冬,五氣主治,義詳《臟氣法時論》中。)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

【注】:春為木,夏為火,長夏為土,秋為金,冬為水,五運迭相承襲,而皆治其主令之時,終其期歲之日,周而復始。四時既立,則二十四氣流布于中,如環無端,而七十二候亦旋運于內,同此法度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注】:年歲有陰陽,氣運有盛衰,此虛實所由起也。醫家推步一年氣候,欲知天人虛實之原耳,不知此則不足為工矣。

帝曰:有不襲乎?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注】:五運相襲,天氣之常,蒼天之氣,不得無常。若其不襲,木已去而火未來,金既退而水不進,是謂非常,非常則為變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于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注】:變至則人物感之而為病,是其所勝之邪則病微,其所不勝之邪則病甚,若因而重感于邪,正氣再傷,不止甚也,則人死矣。故感非其時,是為所勝,則病微,(如春受土邪,夏受金邪,秋受木邪,冬受火邪。)感當其時,其所不勝,則病甚矣。

帝曰:何謂所勝?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四時(舊誤作五行時,今依《金匱真言論》改正。)之勝,各以其氣命其臟。

【注】:春木勝長夏土,土勝冬水,水勝夏火,火勝秋金,金勝春木,是謂得四時之勝者,各以五行之氣命其五臟。如春得風邪則傷在脾,夏得火邪則傷在肺,長夏得濕邪則傷在腎,秋得燥邪則傷在肝,冬得寒邪則傷在心。得一時之勝氣,其所被克之臟必當受病,知其何氣為邪,則知何臟受病矣。

帝曰:何以知其勝?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未至而至,此為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注】:一年氣候,始于立春,欲知何氣之勝,先于立春候之。未應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木反侮金,乘其所勝,木邪賊土,命曰木氣過盛而為淫也。已應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土邪無畏,所生受病,火敗莫炎,所不勝薄之,金邪肆虐,命曰他氣乘虛而相迫也。得一氣則余氣可知矣。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注】:求其至者,必于此氣應至之時。謹候其時,則氣可與之相期,失其時而反其候,則五邪相感,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傳變諸病,工亦不能禁之也。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注】:應至而至,是為來氣平和。應至而不至,是為來氣不及。未應至而至,是為來氣有餘。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帝曰:善。請言其應。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以上二段,舊誤在《六微旨大論》中,今移正也。)

【注】:來氣愆時,人物必應之,應之則為順,不應則為逆,逆則變生而病作矣。天地人物,同氣相應,欲知其應,觀之萬物之發生,人身之氣脈則知之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注】:五運迴圈,氣化更改,何忽有此太過不及?緣五氣更立,各有所勝,勝者為盛,不勝者為虛,盛虛之變,此其常理。盛則太過,虛則不及,無足為怪也。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岐伯曰:在經有也。帝曰:平氣何如?岐伯曰:無過者也。

【注】:太過不及之法,詳見氣交變、五常政論中,故曰在經有也。平氣無過,即至而至者,和也。

帝曰:臟象何如?岐伯曰: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此為陽中之少陽,通于春氣。(罷,音疲。)

【注】:肝藏魂而主筋,罷極則傷筋力,故肝為罷極之本,魂之居也。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肝為乙木,木旺于春,春時三陰方降,三陽方升,故為陽中之少陽,通于春氣。

心者,生之本,神之處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于夏氣。

【注】:心藏神而主脈,其德生長,故心為生之本,神之處也。面者宗脈所聚,故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為丁火,火旺于夏,夏時六陰全降,六陽全升,故為陽中之太陽,通于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陰中之少陰,通于秋氣。

【注】:肺藏魄而統氣,故肺為氣之本,魄之處也。肺主皮而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為辛金,金旺于秋,秋時三陽方降,三陰方升,故為陰中之少陰,通于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髮,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太陰,通于冬氣。

【注】:腎藏精而主藏,故腎者主蟄,為封藏之本,精之處也。腎主骨而榮發,故其華在髮,其充在骨。腎為癸水,水旺于冬,冬時六陽全降,六陰全升,故為陰中之太陰,通于冬氣。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此至陰之類,通于土氣。凡十一臟,取決于膽也。

【注】:脾藏營而主消磨水穀,故脾為倉廩之本,營之居也。胃者脾之腑,主盛受水穀,水穀消化,穀滓由大腸小腸而下,水滓由三焦膀胱而下,是皆名曰器,能消化水穀糟粕,運轉五味,入于上口而出于下竅者也。脾主肌肉,開竅于口,口唇者,肌肉之本,故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脾為己土,土無專位,故不主時,其寄宮在長夏而旺于四季之月,各十八日。此與胃腸三焦膀胱諸腑,同為至陰之類,通于土氣,一歲土旺之時則應之也。精神魂魄意,是為五神,上文所謂神藏五者,即此。此言營不言意者,《靈樞·本神》脾藏營,營舍意,營者意之所在也。上文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各以其氣命其臟,是人之五臟本應四時,故帝問五臟應四時之象,岐伯以五臟之通于四時者答之。膽主決斷,諸臟腑所取決,言十一臟者,連膽言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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