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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正神明論篇》 第二十六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又與《太素‧知官能篇》大意同文勢小異。』

黃帝問曰:『用鍼之服必有法則焉,今何法何則①?』

岐伯對曰:『法天則地,合以天光②。』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凡剌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剌之③。

  ①服,事也。法,象也。則,準也,約也。

  ②謂合日月星辰之行度。

  ③候日月者,謂候日之寒溫,月之空滿也。星辰者,謂先知二十八宿之分,應水漏刻者也。略而言之,常以日加之于宿上,則知人氣在太陽否,日行一舍,人氣在三陽與陰分矣。細而言之,從房至畢十四宿,水下五十刻,半日之度也。從昴至心亦十四宿,水下五十刻,終日之度也。是故從房至畢者為陽,從昴至心者為陰,陽主晝,陰主夜也。凡日行一舍,故水下三刻與七分刻之四也。

  《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不止,氣行亦爾。』

  又曰:『

   日行一舍,人氣行于身一周與十分身之八;

   日行二舍,人氣行于身三周與十分身之六;

   日行三舍,人氣行于身五周與十分身之四;

   日行四舍,人氣行于身七周與十分身之二;

   日行五舍,人氣行于身九周。

   然日行二十八舍,人氣亦行于身五十周與十分身之四。』

  由是故必候日月星辰也。四時八正之氣者,謂四時正氣,八節之風來朝于太一者也,謹候其氣之所在而剌之。氣定乃剌之者,謂八節之風,氣靜定乃可以剌經脈調虛實也。

  故曆忌云:『八節前後各五日,不可剌灸,凶。』是則謂氣未定,故不可灸剌也。

  《新校正》云:『按八節風朝太一,具天元玉冊中。』

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衞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衞氣沈①。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剌②,天溫無疑③。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④。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⑤。

  ①泣,謂如水中居雪也。

  ②血凝泣而衛氣沈也。

  ③血淖液而氣易行也。

  ④謂得天時也。

  ⑤候日遷移,定氣所在,南面正立,待氣至而調之也。

故日月生而瀉,是謂藏虛①。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②。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沈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③。』

  ①血氣弱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藏」作「減」。藏當作減。』

  ②絡,一為經,誤。揚溢,血氣盛也。留,一為流,非也。

  ③氣失紀,故淫邪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

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①。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②。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③。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藏④。工候救之,弗能傷也⑤。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⑥。』

  ①制,謂制度。定星辰則可知日月行之制度矣。略而言之,周天,二十八宿三十六分,人氣行一周天,凡一千八分,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合漏水百刻,都行八百一十丈,以分晝夜也。故人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十分,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于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周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也。細而言之,則常以一十周加之一分又十分分之六,乃奇分盡矣。是故星辰所以制日月之行度也。

  《新校正》云:『詳周天二十八宿至日行二十八宿也,本靈樞文今具《甲乙經》中。』

  ②八正,謂八節之正氣也。八風者,東方嬰兒風,南方大弱風,西方剛風,北方大剛風,東北方凶風,東南方弱風,西南方謀風,西北方折風也。虛邪,謂乘人之虛而為病者也。以時至,謂天應太一移居,以八節之前後,風朝中宮而至者也。

  《新校正》云:『詳太一移居,風朝中宮,義具天元玉冊。』

  ③四時之氣所在者,謂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也。然觸冒虛邪,動傷真氣,避而勿犯乃不病焉。

  《靈樞經》曰:『聖人避邪如避矢石。』蓋以其能傷真氣也。

  ④以虛感虛,同氣而相應也。

  ⑤候知而止,故弗能傷之。救,止也。

  ⑥人忌于天,故云天忌。犯之則病,故不可不知也。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鍼經》也。驗于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沈而調之于身,觀其立有驗也①。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衞之不形于外,而工獨知之②。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沈,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觀于冥冥焉③。通于無窮者,可以傳于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④。然而不形見于外,故俱不能見也⑤。視之無形,甞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髣髴⑥。

  ①候氣不差,故立有驗。

  ②明前篇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也。雖形氣榮衞不形見于外,而工以心神明悟,獨得知其衰盛焉,善惡悉可明之。

  《新校正》云:『按前篇乃《寶命全形論》。』

  ③工所以常先見者,何哉!以守法而神通明也。

  ④法著,故可傳後世,後世不絕,則應用通于無窮矣。以獨見知,故工所以異于人也。

  ⑤工異于粗者,以粗俱不能見也。

  ⑥言形氣榮衞不形于外,以不可見,故視無形,甞無味,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窈窈冥冥,莫知元主,謂如神運髣髴焉。若,如也。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①。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②。

  上工救其萌牙,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

  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③。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④。』

  ①八正之虛邪,謂八節之虛邪也,以從虛之鄉來襲,虛而入為病,故謂之八正虛邪。

  ②正邪者,不從虛之鄉來也,以中人微,故莫知其情意,莫見其形狀。

  ③義備《離合真邪論》中。

  ④三部九候為候邪之門戶也,守門戶故見邪形,以中人微,故莫知其情狀也。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

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鍼,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鍼,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鍼,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①。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②。剌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鍼也③。故員與方非鍼也④。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⑤。』

  ①方,猶正也。瀉邪氣出,則真氣流行矣。

  ②行,謂宣不行之氣,令必宣行。移,謂移未復之脈,俾其平復。

  ③鍼入至血,謂之中榮。

  ④所言方員者,非謂鍼形,正謂行移之義也。

  ⑤神安則壽延,神去則形弊,故不可不謹養也。

帝曰:『妙乎哉論也!合人形于陰陽四時,虛實之應,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數言形與神,何謂形?何謂神?願卒聞之①。』

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問其所病②,索之于經,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③。』

  ①神,謂神智通悟。形,謂形診可觀。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捫其所痛」義亦通。』

  ③外隱其無形,故目冥冥而不見,內藏其有象,故以診而可索于經也。慧然在前,按之不得,言三部九候之中,卒然逢之,不可為之期準也。

  《離合真邪論》曰:『在陰與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此其義也。

帝曰:『何謂神?』

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①。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鍼之論不必存也②。』

  ①耳不聞,言神用之微密也。目明心開而志先者,言心之通,如昏昧開卷目之見,如氛翳闢明,神雖內融,志已先往矣。慧然,謂清爽也。悟,猶了達也。慧然獨悟,口弗能言者,謂心中清爽而了達,口不能宣吐以瀉心也。俱視獨見,適若昏者,歎見之異速也。言與眾俱視,我忽獨見,適猶若昏昧爾,既獨見了心眼,昭然獨能明察,若雲隨風卷,日麗天明,至哉神乎妙用,如是不可得而言也。

  ②以三部九候,經脈為之本原,則可通神,悟之妙用,若以九鍼之論,僉議則其旨,惟傳其知彌遠矣。故曰:『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鍼之論不必存也。』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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