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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感證 (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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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弟初得病。頭痛口乾煩渴。第三日。予往視之。則已耳聾囊縮。昏冒不知人。厥逆。水漿不下矣! 予曰:速治後事。是謂兩感證。不可治矣!越三日死。 論曰:仲景論傷寒兩感云:凡傷於寒。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又曰: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自不同。既云必死。 又云:治有先後。何也。大抵此病。表裏雙傳。臟腑俱病。患此者十無一生。故云必死。然仲景豈以己見而重誣後人哉。故有發表攻裏之說。以勉後人。恐萬世後遇大聖而得之。不欲絕望于後人。仲景之心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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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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