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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難(誤列三十八難)曰:
臟唯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
然,
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
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此言三焦與諸腑不同。有原氣之別。所以能主持諸氣也。有名而無形。所以能統攝乎外。故曰外腑也。二十五難予注三焦乃護於諸臟腑之一大囊。與此章之義合之。可以恍然矣。奈後之人謂三焦有形。而云難經之非。蓋亦未會難經之全體。
三十四難(誤列三十八難)曰:論腑何獨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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