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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中篇【附錄】: |
伯州散: |
反鼻霜(即腹蛇)、津蟹霜(即河蟹。今用鼴鼠霜代之。)、角石霜(即鹿茸。今多用鹿角霜代之)各等分。 |
上藥各別為末,混和之,每日服二回或三回,每回服五分至一錢。飲酒者可用酒沖服。 |
主治惡毒之不易發出者。 |
劉泗橋曰:此散為亢奮性溫藥。 故內臟有急性炎證者,假令雖有以上之適應症,決然不可用之。 若誤與之,則反助長炎症。 宜注意。 |
梅肉散: |
輕粉、巴豆(各五分)、乾梅肉、山梔子(各一錢)。 |
右四味,各別為末,合而為散。 若散不易服,則為丸亦佳。 頓服一分至二分五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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