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清‧尤在涇)

 卷一 太陽篇上:

 太陽權變法 第二:

 不可發汗例 十條: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病寒之人。非汗不解。而亦有不可發汗者:不可不審。

 咽喉者:諸陰之所集。而乾燥則陰不足矣!

 汗者,出於陽而生於陰也。故咽喉乾燥者,雖有邪氣。不可以溫藥發汗。

 若強發之。乾燥益甚。為咳。

為咽痛﹝pharyngalgia﹞。為吐膿血。無所不至矣!

 云不可發汗者:謂本當汗而不可發之。非本不當汗之證也。此所謂之變也。下文仿此。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hematochezia﹞。

巢氏云:淋者,腎虛而膀胱熱也。更發其汗,損傷臟陰。增益腑熱。則必便血﹝hematochezia﹞。如強發少陰汗而動其血之例也。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tetany﹞。

身疼痛、表有邪也。瘡家膿血流溢。損傷陰氣。雖有表邪。不可發汗。汗之血虛﹝blood_deficient﹞生風。必發痙也﹝tetany﹞。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forward-staring_eyes﹞。不能眴﹝inability_to_roll_the_eyes﹞。不得眠﹝insomnia﹞。

額上陷。脈緊急者。額上兩旁之動脈。陷伏不起。或緊急不柔也。

 《靈樞》云:兩跗之上。脈陷豎者。足陽明。陷謂陷伏。豎即緊急。與此正相發明。目直視﹝forward-staring_eyes﹞。不能眴﹝inability_to_roll_the_eyes﹞。不得眠﹝insomnia﹞。皆亡陰之證也。

亡血家﹝blood_collapse﹞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栗而振。

陰亡者。陽不守。亡血﹝blood_collapse﹞復汗。寒栗而振者。陰氣先虛。而陽氣後竭也。按瘡家衄家。並屬亡血﹝blood_collapse﹞。

而此條復出亡血家者﹝blood_collapse﹞。該吐下跌僕金刃產後等證為言也。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abstraction﹞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五液在心為汗。心液亡者。心陽無附。則恍惚﹝abstraction﹞心亂。心虛生熱。下流所合。則小便已陰疼。禹餘糧丸方缺。

 常器之云:只禹餘糧一味。火服亦可。按禹餘糧。體重可以去怯。甘寒可以除熱。又性澀。主下焦前後諸病也。

病患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vomiting_ascaris﹞。

有寒、裏有寒也。裏有寒者,雖有表邪。

 必先溫裏而後攻表。如後四逆湯﹝sini_decoction﹞之法。乃不與溫裏而反發汗。損傷陽氣。胃中虛冷。必吐蛔也﹝vomiting_ascaris﹞形作傷寒。

 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delirious_speech﹞。弱者發熱﹝Fever﹞脈浮﹝floating_pulse﹞。解之當汗出愈。

形作傷寒。

 其脈當弦緊而反弱。為病實而正虛也。脈弱為陰不足。而邪氣乘之。生熱損陰。則必發渴。乃更以火劫汗。兩熱相合。胃中燥煩。汗必不出。而譫語﹝delirious_speech﹞立至矣!

 若發熱﹝Fever﹞脈浮﹝floating_pulse﹞。則邪欲出表。陰氣雖虛。可解之。使從汗而愈。

 如下條桂枝二越婢一等法。

 若脈不浮。則邪熱內擾。將救陰之不暇。而可更取其汗耶。脈浮數者。

 法當汗出而愈。

 若下之。身重﹝generalized_heaviness﹞、心悸者﹝palpitations﹞。不可發汗。當自汗出﹝spontaneous_sweating﹞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表裏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spontaneous_sweating﹞愈。

脈浮數者。其病在表。

 法當汗出而愈。

 所謂脈浮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是也。

 若下之。邪入裏而身重﹝generalized_heaviness﹞。氣內虛而心悸者﹝palpitations﹞。表雖不解。不可以藥發汗。當俟其汗自出而邪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為裏虛不足。

 若更發汗。則並虛其表。裏無護衛。而散亡隨之矣!

 故必候其表裏氣復。津液通和。而後汗出而愈。豈可以藥強迫之哉。

脈浮緊者。

 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緊者。寒邪﹝cold_pathogen﹞在表。於法當身疼痛。

 而其治宜發汗。假令尺中脈遲。知其營虛而血不足。則雖身疼痛。而不可發汗。

 所以然者,汗出於陽而生於陰。營血不足而強發之。汗必不出。汗即出而筋惕肉瘛﹝muscular_twitching_and_cramp﹞:散亡隨之矣,可不慎哉。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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