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太陽壞病 提綱二章:

桂枝、麻黃,太陽風寒主方也。

 若至三日之久,正將入陽明、太陰之期,業經汗、下、溫針,而病仍不解,則事當大壞,未必猶在太陽。

 即太陽來罷,而亦未必尚屬太陽桂、麻之證,是宜審觀脈證,另立新法,故總立壞病之綱,詳開救逆之門也。

太陽壞病 提綱一 太陽 五十四: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病﹝taiyang_disease﹞,治之得法,當解于本經,不至入腑傳臟,而成壞病。

 若至三日之久,已經發汗、吐、下、溫針諸治,而病不解,則不在太陽,定緣誤治,入別經而成壞病。

 當觀其脈證,知其所犯何逆,隨證治之。

 曰壞病者,非太陽之本病故也。

太陽壞病 提綱二 太陽 五十五:

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也。

 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先本下之,而複汗之,為逆。

 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申明上章逆字之義。

 風寒外閉,宜辛溫發散而不宜下,燥熱內結,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

 若表邪未解,裏邪複盛,則宜先汗而後下,若裏邪急迫,表邪輕微,則宜先下而後汗,錯則成逆矣。

 若治法得宜,先後不失,不為逆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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