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痺論篇》 第四十三①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
黃帝問曰:『痺之安生①?』 |
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也②。其風氣勝者,為行痺;寒氣勝者,為痛痺;濕氣勝者,為著痺也③。』 |
①安,猶何也,言何以生。 |
②雖合而為痺,發起亦殊矣。 |
③風則陽受之,故為痺行;寒則陰受之,故為痺痛;濕則皮肉筋脈受之,故為痺著而不去也,故乃痺從風、寒、濕之所生也。 |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①?』 |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痺;以春遇此者為筋痺;以夏遇此者為脈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痺;以秋遇此者為皮痺②。』 |
①言風、寒、濕氣各異,則三痺生有五,何氣之勝也。 |
②冬主骨,春主筋,夏主脈,秋主皮,至陰主肌肉,故各為其痺也。至陰謂戊已月及土寄王月也。 |
帝曰:『內舍五藏六府,何氣使然①?』 |
岐伯曰:『五藏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內舍于其合也②。故骨痺不已,復感于邪,內舍于腎;筋痺不已,復感于邪,內舍于肝;脈痺不已,復感于邪,內舍于心;肌痺不已,復感于邪,內舍于脾;皮痺不已,復感于邪,內舍于肺。所謂痺者,各以其時,重感于風、寒、濕之氣也③。 |
①言皮肉筋脈痺,以五時之外遇,然內居藏府何以致之。 |
②肝合筋,心合脈,脾合肉,肺合皮,腎合骨,久病不去則入于是。 |
③時,謂氣王之月也。肝王春,心王夏,肺王秋,腎王冬,脾王四季之月。感,謂感應也。 |
凡痺之客五藏者,肺痺者,煩滿喘而嘔①;心痺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乾,善噫,厥氣上則恐②;肝痺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③。腎痺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④。脾痺者,四支解墯,發欬,嘔汁,上為大塞⑤。 |
①以藏氣應息,又其脈還循胃口,故使煩滿喘而嘔。 |
②心合脈,受邪則脈不通利也,邪氣內擾,故煩也。手心主心包之脈,起于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手少陰心脈,起于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故煩則心下鼓滿,暴上氣而喘,嗌乾也。心主為噫,以下鼓滿,故噫之以出氣也。若是逆氣上乘于心,則恐畏也,神懼淩弱故爾。 |
②肝主驚駭,氣相應,故中夜臥則驚也。肝之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扺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脇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故多飲水,數小便,上引少腹如懷姙之狀。 |
③腎者,胃之關,關不利則胃氣不轉,故善脹也。尻以代踵,謂足攣急也。脊以代頭,謂身踡屈也。踵,足跟也。腎之脈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于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腨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氣不足而受邪,故不伸展。 《新校正》云:『詳然骨一作然穀。』 →【腨﹝月耑﹞:音,ㄔㄨㄢˋ。腨:小腿肚。】 |
④土王四季,外主四支,故四支解墮,又以其脈起于足,循腨䯒,上膝股也。然脾脈入腹,屬腎,絡胃,上鬲,俠咽,故發欬、嘔汁,脾氣養肺,胃復連咽,故上為大塞也。 →【䯒〔骨行〕:音,ㄏㄥˊ。】 |
腸痺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時發飧泄①。胞痺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于小便,上為清涕②。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③。飲食自倍,腸胃乃傷④。淫氣喘息,痺聚在肺;淫氣憂思,痺聚在心;淫氣遺溺,痺聚在腎;淫氣乏竭,痺聚在肝;淫氣肌絕,痺聚在脾⑤。諸痺不已亦益內也⑥。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
①大腸之脈,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小腸之脈,又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扺胃,屬小腸。今小腸有邪,則脈不下鬲,脈不下鬲,則腸不行化,而胃氣蓄熱,故多飲水而不得下出也。腸胃中陽氣與邪氣奔喘交爭,得時通利,以腸氣不化,故時或得通則為飧泄。 |
②膀胱為津液之府,胞內居之,少腹處關元之中,內藏胞器,然膀胱之脈,起于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別者,從腰中下貫臀,入膕中,今胞受風、寒、濕氣,則膀胱太陽之脈不得下流于足,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于小便也。小便既澀,太陽之脈不得下行,故上爍其腦,而為清涕出于鼻竅矣。沃,猶灌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內痛」二字作「兩髀」。』 |
③陰,謂五神藏也。所以說神藏與消亡者,言人安靜不涉邪氣,則神氣寧以內藏,人躁動觸冒邪氣,則神被害而離散,藏無所守,故曰消亡,此言五藏受邪之為痺也。 |
④藏以躁動致傷,府以飲食見損,皆謂過用越性,則受其邪,此言六府受邪之為痺也。 |
⑤淫氣,謂氣之妄行者,各隨藏之所主而入為痺也。 《新校正》云:『詳從上凡痺之客五藏者至此,《全元起本》在《陰陽別論》中,此王氏之所移也。』 |
⑥從外不去,則益深至于身內。 |
帝曰:『痺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
岐伯曰:『其入藏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①。』 |
帝曰:『其客于六府者何也?』 |
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②。六府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府也③。』 |
①入藏者死,以神去也。筋骨疼久,以其定也。皮膚易已,以浮淺也。由斯深淺,故有是不同。 |
②四方雖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食居不異,但動過其分,則六府致傷。 《陰陽應象大論》曰:『水榖之寒熱,感則害六府。』 《新校正》云:『按《傷寒論》曰:「物性剛柔,食居亦異。」』 |
③六府俞,亦謂背俞也。膽俞,在十椎之傍。胃俞,在十二椎之傍。三焦俞,在十三椎之傍。大腸俞,在十六椎之傍。小腸俞,在十八椎之傍。膀胱俞,在十九椎之傍。隨形分長短而取之,如是各去脊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并足太陽脈氣之所發也。 《新校正》云:『詳六府俞并在本椎下兩傍,此注言在椎之傍者文略也。』 |
帝曰:『以鍼治之奈何?』 |
岐伯曰:『五藏有俞,六府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①。則病瘳也②。』 |
①《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隨」作「治」。』 |
②肝之俞,曰太衝;心之俞,曰太陵;脾之俞,曰太白;肺之俞,曰太淵;腎之俞,曰太谿,皆經脈之所注也。太衝,在足大趾間本節後二寸陷者中。 《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太衝,在足大趾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陵,在手掌後骨兩筋間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淵,在手掌後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胃合入于三里,膽合入于陽陵泉,大腸合入于曲池,小腸合入于小海,三焦合入于委陽,膀胱合入于委中。三里在膝下三寸,䯒外廉兩筋間,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陵泉,在膝下一寸,䯒外廉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小海,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曲池,在肘外輔,屈肘,曲骨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陽,在足膕中外廉兩筋間,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屈伸而取之。委中,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新校正》云:『按刺熱注:「委中在足膝後屈處。」餘并同此,故經言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則病瘳也。過,謂脈所經過處。』 《新校正》云:『詳王氏以委陽為三焦之合,按《甲乙經》云:「委陽,三焦下輔俞也,足太陽之別絡,三焦之合,自在手少陽經天井穴,為少陽脈之所入為合。」詳此六府之合,俱引本經所入之穴,獨三焦不引本經所入之穴者,王氏之誤也。王氏但見《甲乙經》云:「三焦合于委陽。」彼說自異,彼又以「大腸合于巨虛上廉,小腸合于下廉」,此以曲池、小海易之,故知當以天井穴為合也。』 →【䯒〔骨行〕:音,ㄏㄥˊ。】 |
帝曰:『榮衞之氣亦令人痺乎!』 |
岐伯曰:『榮者,水榖之精氣也,和調于五藏,灑陳于六府,乃能入于脈也①。故循脈上下,貫五藏絡六府也②。衞者,水榖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能入于脈也③。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于肓膜,散于胸腹④。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痺。』 |
①《正理論》曰:『榖入于胃,脈道乃行,水入于經,其血乃成。』 又《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榖為實。』 《新校正》云:『按別本「實」作「寶」,榖入于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由此故水榖精氣合榮氣運行而入于脈也。』 |
③榮行脈內,故無所不至。 |
④悍氣,謂浮盛之氣也,以其浮盛之氣,故慓疾滑利,不能入于脈中也。 |
⑤皮膚之中,分肉之間,謂脈外也。肓膜,謂五藏之間,鬲中膜也,以其浮盛,故能布散于胸腹之中空虛之處,熏其肓膜,令氣宣通也。 |
帝曰:『善。痺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 |
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①。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衞之行濇,經絡時疏故不通②,皮膚不營,故為不仁③。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④。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痺熱⑤。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⑥。』 |
①風、寒、濕氣客于肉分之間,廹切而為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肉裂則痛,故有寒則痛也。 |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通」作「不痛」,詳《甲乙經》此條之不痛與不仁兩事,後言不痛是再明不痛之為重也。』 |
③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 |
④病本生于風、寒、濕氣,故陰氣益之也。 |
⑤遭,遇也。言遇于陰氣,陰氣不勝,故為熱。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遭」作「乘」。』 |
⑥中表相應則相感也。 |
帝曰:『夫痺之為病,不痛何也?』 |
岐伯曰:『痺在于骨則重,在于脈則血凝而不流,在于筋則屈不伸,在于肉則不仁,在于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凡痺之類,逢寒則蟲,逢熱則縱①。』 |
帝曰:『善。』 |
①蟲,謂皮中如蟲行。縱,謂縱緩不相就。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蟲」作「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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