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熱病總論: |
黃帝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岐伯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熱病。 巨陽受之,頭項痛腰背強; 陽明受之,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少陽受之,胸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此言:三陽經表症未入於裏,故可發汗而已者。 又曰:太陰受之,腹滿而咽乾;少陰受之,口燥舌乾而渴;厥陰受之,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不行、臟腑不通則死矣! 此言:陽邪傳入三陰經而不愈者。 又曰:未滿三日,可汗之;其滿三日者,可泄之。 言未滿三日者,非拘日數,言表症在前也:言滿三日者,亦不拘日數,言裏症在後也。 按:此乃是傷寒傳經之陽症,非言寒中三陰不發熱之純陰症也。 仲景於是補《內經》之缺,作《傷寒論》,闡發寒邪能傷陽經,而為傳經熱病;豈寒邪反不能傷陰經。 而為直中陰經之陰症乎? 於是詳列六經,其各條下注明證形脈治,分別某者為表,某者為裏,某者為傳經之熱病,某者為直中陰經之寒病,而同以傷寒論命名。 故:將冬月及令之正傷寒立論,而主發表用,麻黃湯、桂枝湯,攻裏用三乙承氣湯,其表裏兼見之症,用小柴胡湯雙解和解。 惟有冬月正傷寒治法,而不及春夏秋三時之症。 然其中默示,據寒悟熱,據冬悟夏,據長沙之地以悟南方。 其發表攻裏,各因其症,寒熱溫涼,各隨其時,察老少,辨強弱,分別方宜,比例推詳,以冬月傷寒,未始不可廣推春溫夏熱之症。 不明此旨者,因見《傷寒論》以陰症陽症同卷,遂以陰症陽症混而施治。 即明識陰陽者,又以仲景冬月北方之麻黃、桂枝湯,妄治春夏秋三時南方之,人以致熱病誤用溫熱,變症百出。 或以表邪不散,邪汗未出,煩躁不寧,誤認裏熱煩躁,反用寒涼,遂至表邪不出。 幸陶節庵、王宇泰發明仲景陰症陽症各是一條。 然于《傷寒論》原注中差誤諸條,尚未改注明白。 又:于麻黃、桂枝湯下,不詳注此方乃是治河北長沙等處者,江浙地方即冬月亦宜詳審。 又:不注明直中陰經之寒症,惟北方冬月有之,江浙東南,患此絕少。 今東南所患之病,皆是早晚感冒風露,鬱而發熱,無汗惡寒,此乃是非時暴感之傷寒,從外而得,未有裏熱之寒熱病也。 故:用敗毒散、羌活防風湯辛溫散表,不宜驟用苦寒。 另有:積熱在內,外被寒邪所束,新寒而凝故熱,遂發有表複有裏之症。 是以外見發熱汗出,內兼喘嘔作渴者,在春謂之風溫,夏秋謂之暑熱,此乃是熱令時靜而得之,有表邪之中暑寒熱病也。 宜用雙解散、羌活沖和湯等散表清熱。 |
兼有食滯中焦,用保和平胃散消食和胃。 又有:積熱在內,不冒寒邪外束,並無惡寒身痛、頭痛腰痛、足冷拘緊、不能轉側之表症、但見唇焦口渴、煩躁引飲、多汗惡熱、譫語便閉、裏熱之證,此乃是熱令時動而得之,無表邪之中熱癉熱病也。 宜用白虎湯、涼膈散、三黃巨勝湯、導赤各半湯:有下症者,三乙承氣湯。 明此三條,則治表邪之熱病,治裏邪之熱病,治有表邪複有裏邪之熱病,井井不亂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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