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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難曰:
《經》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何也?
然,
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臟者,謂腎有兩臟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臟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滑壽曰:前篇言臟有五,腑有六,此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以腎之有兩也。腎之兩,雖有左右命門之分,其氣相通,實皆腎而已。腑有五者,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合諸篇而觀之,謂五臟六腑可也,五臟五腑亦可也,六臟六腑亦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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