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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下篇:

 一百八十條:「傷寒﹝typhoid﹞」,發熱﹝fever﹞,汗出﹝sweating﹞不解,心下痞鞕﹝hard_glomus_below_the_heart﹞,嘔吐﹝Vomiting﹞而不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本條為「少陽」、「陽明」證之治法。

【解曰】:

 「傷寒﹝typhoid﹞」,發熱﹝fever﹞,汗出﹝sweating﹞不解,心下痞鞕﹝hard_glomus_below_the_heart﹞而嘔吐﹝Vomiting﹞,是病已入「少陽」也。

 其不利者,為大便困難,「陽明」亦結實也。

 故以「大柴胡湯」雙解之。

 本條原文為「嘔吐﹝Vomiting﹞下利﹝diarrhea﹞」,《金鑑》改為「不利」,遜齋亦然之,以「大柴胡湯」有「大黃」瀉下藥,既下利﹝diarrhea﹞即無須「大黃」也。

 雖然,下利﹝diarrhea﹞亦有說,如為「陽明」熱結旁流,腸中發炎而下利﹝diarrhea﹞,復兼「少陽證者﹝Shaoyang_Syndrome﹞」,固可以「大柴胡」:治之也。

 湯本氏曰:「嘔吐﹝Vomiting﹞而下利者﹝diarrhea﹞,亦嘔吐﹝Vomiting﹞為主而下利﹝diarrhea﹞為客也。

 本條之病證,因不由表證而『小柴胡湯證』而『大柴胡湯證』經過一定之程序,即由表證而直轉『大柴胡湯證』,故為本方證中之最劇者。

 據余之經驗,則本方於暴飲暴食而成之急性胃腸加答兒﹝catarre﹞、赤痢﹝red_dysentery﹞等症,應用之機會甚多」云;而山田氏則曰:「此章『下利﹝diarrhea﹞』之上似脫『不』字,當補之。

 此章特稱不下利者﹝diarrhea﹞,蓋對前條『桂枝人參湯』、『甘草瀉心湯』、『生薑瀉心湯』、『赤石脂禹餘糧湯』諸證,皆有痞鞕且下利﹝diarrhea﹞言之,言『傷寒﹝typhoid﹞』發汗﹝sweating﹞後,唯惡寒﹝aversion_to_cold﹞罷,而發熱不為汗解,心下痞鞕﹝hard_glomus_below_the_heart﹞,嘔吐﹝Vomiting﹞而不下利者﹝diarrhea﹞,此為熱邪內攻為實,蓋『少陽』、『陽明』併病也,故與『大柴胡湯』下之則癒。

大扺『痞』證率屬心氣自結而不關外來之邪,但此一條,是為外邪入裏,心氣為之鬱結,故不用『瀉心』而取『大柴胡湯』,其因不同也」云云,理由皆有。

 總之,以證狀為標準,如自汗﹝spontaneous_sweating﹞,復可發汗﹝sweating﹞,但覩其有無表證,有表證即可再汗,不為誤也;下利﹝diarrhea﹞,亦以其有無裏實,有裏實,雖已自利﹝spontaneous_diarrhea﹞,仍須以下劑通之。

 故本條按尋常之病理言,當為不利,然人事無常,病證亦雜,下利﹝diarrhea﹞亦未始不合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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