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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上篇:

 九條:病有發熱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癒,發於「陰」者六日癒,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本條辨病發於「陰陽」之大綱及推測其日癒之期。

>【解曰】:

 疾病之始也,有發熱之證狀,或兼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稱之曰病發於「陽」。

 如初病祇有惡寒﹝aversion_to_cold﹞而不發熱者,則稱之曰病發於「陰」。

 發於「陽」者約經七日可癒,發於「陰」者約經六日可癒,以生成數之七為「陽數」,生成數之六為「陰數」而推之也。

>【解曰】:

 疾病之始也,有發熱之證狀,或兼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稱之曰病發於「陽」。

 如初病祇有惡寒﹝aversion_to_cold﹞而不發熱者,則稱之曰病發於「陰」。

 發於「陽」者約經七日可癒,發於「陰」者約經六日可癒,以生成數之七為「陽數」,生成數之六為「陰數」而推之也。

 一部《傷寒論》,論列病態。

 以「陰陽」為總綱,以「表」、「裏」、「半表半裏﹝half-superficies_and_half-interior﹞」為三領域。

 「表」再分「陰陽」,「裏」再分「陰陽」,「半表半裏﹝half-superficies_and_half-interior﹞」亦分「陰陽」,以此成為「三陽」「三陰」六大門。

 稱「陽」者多熱,多實。

 稱「陰」者多寒,多虛。

 「表」之「陽」稱「太陽」,「表」之「陰」稱「少陰」。

 「裏」之「陽」稱「陽明」,「裏」之「陰」稱「太陰」,「半表半裏﹝half-superficies_and_half-interior﹞」之「陽」稱「少陽」,「半表半裏﹝half-superficies_and_half-interior﹞」之「陰」稱為「厥陰」。

 「陰陽」二字之釋義頗泛。

 以「寒熱」分「陰陽」,寒者為「陰」,熱者為「陽」。

 以「表裏」分「陰陽」,「表」為「陽」,「裏」為「陰」。

 以「臟腑」分「陰陽」,臟為「陰」,腑為「陽」。

 以上下分「陰陽」,上為「陽」,下為「陰」。

 以左右分「陰陽」,左為「陽」,右為「陰」。

 以氣血分「陰陽」,氣為「陽」,血為「陰」。

 以虛實分「陰陽」,虛為「陰」而實為「陽」。

 其他以軀體組織之內分泌液水分血漿等有物質者謂之「陰」。

 身體之扺抗力、細胞之新陳代謝力、各臟腑之自然機能等屬於無形者謂之「陽」。

 一部《傷寒論》所言「陰陽」之意義大率如此。

 發熱而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謂病發於「三陽」之「太陽」。

 無熱而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謂病發於「三陰」之「少陰」。

 初病每自表始,以其有熱,稱之為「陽」;以其無熱,稱之為「陰」。

 雖然,「太陽」、「少陰」皆主於病之在「表」,所差者為發熱與不發熱耳,而虛實之分,亦於是判焉。

 發熱惡寒者﹝aversion_to_cold﹞,寒邪外束,「正氣﹝vital_qi﹞」未弱,能鼓舞血液向外與之抵抗,故起發熱之證狀,即稱之為「太陽病﹝Taiyang_Disease﹞」。

 若寒邪外侵,「正氣﹝vital_qi﹞」已弱,不能鼓舞血行與之抵抗,則但寒而不熱,即稱之為「少陰病﹝Shaoyin_Disease﹞」。

 故含有生理機能之充實性,有抵抗病毒之能力者,亦可稱之曰:「陽」;含有生理機能之衰弱性,已失卻抵抗力者﹝resistance﹞,亦可稱之曰:「陰」。

 「陰陽」之意義明,乃可讀中醫書。

 病發於「陽」者七日癒,發於「陰」者六日癒之說,不可拘泥。

 生理機能中,原有抵抗病毒之一種能力,慎藥之人與夫鄉農山居者,往往受病之後,節勞慎食,休養數日,即不藥而癒,此即生理機能中自然發揮抵抗病毒之能力也。

 但幾日得癒,則視病體之年齡、強弱、環境與病邪之輕重而不一致。

 大率與氣候亦有關係,五日為一候,地球之轉動與赤道線距離遠近,氣候每有變更,與病體之影響至大。

 試觀虛弱病者往往至節令時,即覺不舒適,甚至有舊病復發者。

 可見古人定運氣之說,亦有所見而作也。

 七日癒,六日癒,殆即從五日一侯,氣候轉移關係而來,一候不癒再經一侯,事誠有之。

 至於陽數七,陰數六之說,則出於《河圖》生成數之詞,屬於數理。

 言七日六日而癒者,古人囿於「陰陽」數詞之說,乃有此論,似未可盡信也。

 註:生成數為「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其大意為孤陰不生,獨陽不長,必陰陽合而後萬物能化生。 如今日言化學之理,必二種不同性質之物相合,始起變化作用之意。

 以天地代「陰陽」,水、火、木、金、土代天地間之一切物質;一、二、三、四、五代水、火、木、金、土之數。

 自一至五,等於「孤陰」、「弧陽」,不起變化。

 自五加一,乃起生化作用,其意為「陽生」者「陰成」,「陰生」者「陽成」。

 從五起者,以萬物土中生也。

 五加一為六,六為偶數,偶為「陰」,故曰:「陰數」六也。

 五加二為七,七為奇數,奇為「陽」,故曰:「陽數」七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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