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尋源》(清‧呂震名)全文

<篇名>傷寒尋源
書名:傷寒尋源
作者:呂震名 
朝代:清 
年份:西元164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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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屬性:余既為呂君村作傳。從其子小茂才索君遺箸。得內經要論一卷。傷寒尋源三卷。受
而讀之。因憶與君交念年。輒能仿佛君況。君治病之暇。好飲酒。善弈棋。余常過君。幾上縱橫
殘帙。一編爛然。則所箸傷寒尋源也。床頭越釀一甕。旁幾楸枰一奩。二弈友見客至。輒避去
。窗半破。風吹有聲。短童發 .侍側室中。懶不治。日惟孜孜箸書。是三卷。上下二卷皆成
書。中卷詳諸證候。猶有未備。蓋未竟作也。君之驅使草木。如其弈下子。無一閑著。而其
嗜醫。殆甚於其嗜酒。技也而進於道宜哉。夫三墳言道。書闕有間唐令列醫學付之執技之流
。薦紳先生罕言之。去古日遠。說益淆雜。人命至重。可為寒心。君是書庶不背古亟為檢校
以行於世。要論一卷。尚俟續刊。
\x咸豐甲寅長夏吳縣潘遵祁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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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自序
屬性:醫學始於內經。而仲景傷寒論。實為羽翼內經之書。內經闡發天人奧旨。非尋常能測其
涯。仲景就人一身之表裏腑髒。推闡陰陽。搜抉病機。此以人道合天道。使學人有切實下手
工夫。不止為傷寒立法也。而其書以傷寒命名者。蓋以病之最繁而善變者莫如傷寒。傷寒及雜證。
總在六經上辨認。能解得六經辨證之法。雖繁劇如傷寒。尚不為多岐所眩。而雜症即一以貫
之。故學醫者必從此問津。乃不迷於所行。惜其書散亡于兵燹之餘。經王叔和裒輯成帙。後
之學人墨守叔和序例之說。以為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殊不知傷寒不必盡屬寒因。若
風若濕若溫若熱。皆統轄於傷寒二字內。仲景大法井井。本有矩可循。特以序次錯綜。必
待善悟者觸類旁通。方能得其神髓。淺嘗之輩。未經深求。於是執麻黃桂枝治風寒之成法。
而概施之於溫熱病誤矣。及其既誤。遂謂仲景之法。宜於風寒不宜溫熱。於是談溫熱者接踵
而起。補方造論。非無可采。然舍仲景而言溫熱。究屬一家之論。必仍向仲景討根源。而傷
寒之面目始全。(僕)究心仲景書二十餘年。差有心得。因將仲景引而不發。言下躍如之旨。
一一拈出。分為三編。首編辨明風寒濕溫熱源流。及六經種種辨證諸法。次將各證辨別疑似
。疏為中編。後將制方精義。疏為下編。探曆聖之淵源。綜諸家之得失。理必求其至當。言
匪涉於無稽。仲景自序有雲。若能尋餘所集。雖不能盡愈諸病。庶可以見病知源。爰名是編
曰傷寒尋源。俾及門諸子得藉是以為讀仲景書之津梁。於醫事亦不無小補雲。
\x道光三十年歲次庚戌冬日錢唐呂震名撰\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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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傷寒正名
屬性:萬病莫逃於傷寒。傷寒之祖。斷推仲景。而後人輒議仲景之書。詳於風寒。略於溫熱。
予謂
此非惟不知仲景。並亦不知傷寒。按仲景本素問及八十一難等書而作傷寒論。考難經雲。傷
寒有五。一曰中風。二曰傷寒。三曰濕溫。四曰溫病。五曰熱病。其所苦各不同形。既曰傷
寒有五。則傷寒只屬病之總名。而五者之中。病又不專屬寒因。若風。若濕。若溫。若熱。
同隸傷寒有五條下。仲景作書而以傷寒命名者。義取諸此。今從仲景原文。反復互勘其實仲
景大法。合之難經傷寒有五之例。若合符契。其法總從太陽病辨起。如所雲太陽病發熱汗出
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重嘔逆。脈陰陽俱緊者。
名曰傷寒。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
痹。太陽中熱者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以此分發難經傷寒有五之例。界劃分
明。仲景傷寒論。此傷寒字即難經傷寒有五之傷寒。而傷寒類中專有一種太陽病。或已發熱。
或未發熱。必惡寒體重嘔逆。脈陰陽俱緊者。獨名之曰傷寒。此外若風若濕若溫若熱。同屬
傷寒之類而各異其名。欲識傷寒之病。須先定傷寒之名。語雲名不正則言不順。故予急正
其名以冠於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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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論王叔和
屬性:仲景傷寒論。本散亡之餘。王叔和編輯成帙。觀其序例雲。搜采舊論。錄其對病真方。擬防
世急。此非仲景原本可知矣。然則仲景之書。賴叔和而傳。叔和之名。亦賴仲景而傳。後之
編次傷寒者不下數十家。徒相爭於篇次之間。紛如聚訟。究之吾輩讀書。苟能深明其義理。
奚必相爭於篇目。獨其序例誠有可訾。前明方中行僅從削去。至國朝喻嘉言程郊倩始痛加貶
駁。雖立言未免過激。然以餘平心而論。叔和傳書之功。誠不可沒。其序例之可議者。內如
所陳溫熱異氣。拉雜不清。至如以時論病。以日分經。與夫先汗後下之法。實與本論多相矛
盾。反將仲景之圓機活法。說成呆相。予非敢輕詆前賢。乃沿此說者。其禍至今而未有已。
故不得不為之辨。辨在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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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辟泥四時論病之謬
屬性:天有四時以布五運而分六氣。人身應之。則有六經以分主五行。人在氣交之中果能奉若天道
。禦氣調神。則寒暑溫涼。亦自循乎天地自然之令氣。何至於病。惟逆之而病生焉。則言病
當窮乎人事之變。故仲景但就人身表裏腑髒上審其所犯者何證。即知六氣中之病屬何氣。六
經中之病在何經。因其證之異同而病名斯定焉。其辨證之法。如同一太陽病而以證之有汗無
汗。脈之浮緩浮緊。分別風與寒。又以口之渴與不渴。分別風寒與溫,同一渴而又以惡寒不
惡寒。分別溫與熱。至於傳變之後。或出表。或入裏。剖晰毫芒。隨證通變。又施種種誤治
救逆之法。何等精細。何等圓活。今乃謂冬月中而即發者。名為正傷寒。春為溫。夏為熱。
不惟仲景論中並無此語。且如執是說。則冬月中豈無患太陽病發熱而渴者乎。夏月中豈無患
太陽
病惡寒無汗者乎。將安所適從乎。豈一時之中。只許人生此一病。不許更生他病乎。此說實
倡自叔和之序例。而疑團至今未破。故予亟打破此機關。為千百年來一掃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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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辟泥日數分經之謬
屬性:子謂傷寒有五。其辨證先從太陽病辨起。而病正有不必盡從太陽起者。且即從太陽起而亦有
傳有不傳。仲景以病靜者為不傳。若傳胃者不復更傳。即傳經之中。亦不能泥定太陽之後。
必傳陽明。有由太陽而徑傳少陽者。有由太陽而徑傳三陰者。有由太陽不傳陽明而傳太陽之
府者。且傳府之中。有傳氣分者。有傳血分者。又有病不起於太陽。由陽明而太陽者。由少
陽而太陽者。更有直中陰經者。有由陰而還返于陽者。有陰陽分傳者。有陽證似陰者。有陰
證似陽者。種種變化。更仆難數。總不能以日數為拘。只宜在表裏腑髒上探消息
。如一二日即見裏證。斷無發表之理。五六日仍見表證。斷無攻裏之理。裏證急於表證者。
先治其裏。後治其表。表證急於裏證者。先治其表。後治其裏。仲景論中朗若列眉。能解此
活變之法。則先汗後下之邪說。更不煩言而知其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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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論陶節庵
屬性:陶氏之學。盛行於世久矣。人謂仲景之學。得陶節庵而始彰。吾謂仲景之書。得陶節庵而遂
廢。非苛論也。節庵畢生精神。致力於仲景傷寒論。非不費一番苦功。而卒為王叔和所掩。故
其論傷寒仍指為冬月正病。以桂枝麻黃二方。專為冬月正傷寒說法。此外論溫論熱。仍按節
氣論病。此仍沿序例之說。而於傷寒開手辨證功夫。尚未透徹。至其六經分證。牽入內經熱
病法。與仲景傷寒法。一併砌入。混同無別。其論脈尤為可議。仲景識病大法。全憑脈證互
參。方能諦實病因。論中辨脈平脈兩篇。精微圓妙。非寤寐神遊。焉能窺其奧。且其脈法
之散見於六經篇中者。更當隨證體認。節庵乃謂但憑浮中沉三部。及指下之有力無力。分別
表裏陰陽寒熱虛實。殊不知此僅持脈之大綱。惡足以盡病情之變。而其尤悖謬者。謂小柴胡
湯可以通治溫疫時證。見熱甚合解毒湯。不須論脈。此病定一七。或二三七。自然汗出身涼而
愈。信如此言。更不必辨其何經何證。並不必再辨浮中沉三部之脈。並不必辨其脈之有力無
力。但用一小柴胡湯。聽其延久自愈。此說一開。病之輕者。延久始愈。病之重者。後救亦
無及矣。乃此書偏盛行於後世者。皆由今人無不避難而趨易。得如此簡便之法。誰不樂從。
而節庵自序。乃雲後之同志。但須熟玩此書。不必集閑方而觀別論。是分明教人以不必複讀
仲景書矣。試思仲景妙蘊。安能闡發得盡。縱日諄諄教人以宜學仲景。人猶畏難而思阻。今
如集中所輯方論。即果搜剔無遺。亦只拾糟粕而遺神髓。何如汲汲直追仲景淵源。語雲。
取法乎上。僅得乎中。欲學傷寒。舍仲景其誰與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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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論吳又可
屬性:吳又可撇開仲景而自作溫疫論。則似非仲景之徒者。而吾謂吳又可正深于仲景者也。仲景於
風傷衛。寒傷營。傷風兼寒。傷寒兼風。尚不許混同施治。奚況溫病。又可易麻黃桂枝成法
于病之初起。而立達原飲一方。誠可補仲景之未備。至其傳變之後。仍恪遵仲景成法。絲絲入
扣。非枕籍仲景者。惡能解此。但書以溫疫命名。殊有未稱。溫病之中。有風溫。有濕溫。
有新邪所傷。有伏邪為病。今論中所指三陽表證。而兼胸膈痞悶。心下脹滿。或腹中痛。或
燥結便秘。或熱結旁流。或協熱下利。或嘔吐噁心。舌胎滿布如積粉而渴者。此確是今之濕
溫病。又可之法。允為至當。喻嘉言謂濕溫即包疫而言。命名之義。當在乎此。然此特溫病
中之一。而尚未該溫病之全。至於疫字之義。凡病長幼率相似者名曰疫。疫毒之最厲者。如
大頭瘟。蝦蟆瘟。絞腸瘟。軟腳瘟。瓜瓤瘟。疙瘩瘟。種種危證。呼吸死生。另有治法。非
達原飲一方。所能該括。且不獨陽毒之病為疫。即陰經之病亦能成疫。試以近事征之。嘉
慶年間。民患咽瘡者多。甚則下利。此少陰證也。道光之初。民病霍亂者多。甚則轉筋。
此厥陰證也。皆疫也。仲景論中具有成法。根據法治之。率多痊可。然則又可之書。非不足以
輔翊仲景。予謂當易其名曰濕溫論。則名斯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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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家編次
屬性:門人問曰。仲景傷寒論。固非完書。諸家編次。各一是非。當奉何為定本。答曰。此不能定
。並亦不必定者也。仲景書當漢魏之交。久已散佚。脫不有叔和。今日安能複睹其書。叔和
裒集舊論。自以序例冠於篇首。各篇之中。亦間有增入。仲景本論。逼真漢文筆法。叔和筆
力。去仲景奚啻天淵。此就文義本屬可辨內如辨痙濕篇雲。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三種。宜應別
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此一段便是叔和集論發端語氣。又如可吐可汗可下編雲。大法春
宜吐。春夏宜發汗。秋宜下。此種斷非仲景話頭自喻嘉言而後。叔和序例。既加駁斥。而各
篇中叔和綴入之條。諸家亦多有當作聖經。詳加詮注者。至於篇目序次。則古本已亡。又安能
確指某條必在某條之下。此予所謂不能定者也。然而不能定者篇目也。其可定者。理也。法也
。欲讀是書。先要使六經辨證之法。分得開。分得開。則一經有一經之定證。而不為旁議所
撓。可以識病體之常。又要使六經辨證之法合得攏。合得攏。則此經有彼經之兼證。而不為
疑似所惑。可以窮病情之變。此條之脈證有與彼條互見者。則當參酌以觀其通。此家之注釋
有與彼家不合者。則當折衷以求其是。夫如是不拘何人所注之傷寒論。任彼節目之顛倒錯亂。
而以吾定識定力。寤寐神遊。則正可因其參伍錯綜而悟出仲景當日之圓機活法。仲景之圓機
活法既得。而吾心之圓機活法自生矣。特此詣難遽期之中智以下。困勉之功。惡可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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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司天運氣
屬性:司天運氣。仲景不言,非忽也。上古聖人。欲通天之紀。從地之理。以調民之氣。五運者即
金木水火土營運之數。六氣者即寒暑燥濕風火臨禦之化。因按十二辰紀歲以明其氣。太陽寒水
。陽明燥金。少陽相火。太陰濕土。少陰君火。厥陰風木。子午之歲。上少陰火。下陽明金
醜未之歲。上太陰土。下太陽水。寅申之歲。上少陽相火。下厥陰木。卯酉之歲。上陽明金
。下少陰火。辰戌之歲。上太陽水。下太陰土。巳亥之歲。上厥陰木。下少陽相火。此天地
之氣。營運旋轉。以是綰定上下。分別司天在泉。其次可按歲而紀。然上下旋轉。雖有定位
。而其中所乘之運。又按歲上所臨之天干。分別異運。且六氣皆有左右間。一歲之間。分別
迴圈作主。此外又有天符歲會三命之不齊。南政北政之易位。與夫氣之勝與不勝。脈之應與不應。
以及初終勝複。氣至先後。自非通天徹地參贊位育之聖人。焉能知化窮神。洞燭無間。乃今
人開口輒言司天運氣。置一切精義於不講。但言本年何氣司天。是年之民。當生何病。此種
耳食之談。殊堪噴飯。且必按司天運氣以言民病。則歲不一氣。民不一病。轉使學人無著實
下手工夫。故仲景但就人身上三陰三陽。諦實病因。而天之五運六氣。即已範圍于莫能外。
經雲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內經所言天人合一之學。仲景所言盡人合天之學。醫之有仲景。
猶儒之有孔子。試觀四子書中所言皆日用倫常之事。雖極參天地贊化育之功能。總在倫常日
用上做起。端木子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此誠悟道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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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分別陰陽
屬性:天地之陰陽。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莫窺其始,孰既其終。其切於人
身者。則內經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
陰陽。則髒者為陰。腑者為陽。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此言人身上分陰分陽之定位。然有陰中之陽有陰中之陰。有陽中之陽有陽中之陰。若背為陽。
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
也。按五臟皆為陰。而其表裏內外雌雄相輸應者。仍不離陰陽互根之義。由是則六腑概可推
矣。要之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陰勝則陽病。故陽病治陰。陽勝則陰病。
故陰病治陽。陽勝則熱。陰勝則寒者。病體之常也。重寒則熱。重熱則寒者。病情之變也。
此軒岐之宗旨。而仲景當日平脈辨證。分別三陰三陽之治。其大旨不越乎此然泛言陰陽。無
從把握其下手工夫。先要在表裏臟腑上。分別清楚。仲景辨脈法有四語。足以蔽之。曰浮為
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腑。遲為在髒。此大綱也。從此悟入。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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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十二經離合
屬性:內經金匱真言論。以肝心脾肺腎五臟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為陽。至靈蘭秘
典論。以五臟六腑合膻中為十二官。髒者為陰。足太陰脾。手太陰肺。足少陰腎。手少陰心。足
厥陰肝。手厥陰膻中。總之陰也者。藏精而起亟者也。腑者為陽。足太陽膀胱。手太陽小腸
足陽明胃。手陽明大腸。足少陽膽。手少陽三焦。總之陽也者。衛外而為固者也。然陰陽必
相維附。故髒與腑相為表裏。脾與胃為表裏。同從土化也。肺與大腸為表裏。同從金化也。腎
與膀胱為表裏。同從水化也。肝與膽為表裏。同從木化也。
心與小腸相表裏。同從火化也。膻中與三焦為表裏。乃手少陰之別脈。攝行君火者也。此三
陰三陽之定位。至其離合之數。則更合前後上下內外互為環抱。三陽之離合。太陽為開。
陽明為闔
。少陽為樞。三陰之離合。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內經陰陽離合論。可覆按也。
不觀陰陽之所以分。無以識病體之常。不觀陰陽之所以合。無以達病情之變。故善診者察色
按脈。分別陰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其旨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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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察脈大法
屬性:自王叔和脈經而後。宋之崔嘉彥。明之李時珍。其脈訣皆盛行於世。然皆繁瑣莫得其要
領。
仲景脈法。有最要一字訣曰緩。仲景雲。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

此名曰緩。緩則不疾不徐。以周行于營衛之間。無太過。亦無不及。因推及太過之脈。則若

氣盛名曰高。營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綱。不及之脈。則若衛氣弱名曰。營氣弱名曰
卑。卑相搏名曰損。此於緩脈外別著此二條。以明有餘不足之脈態。然遲與緩亦微有別。
緩則衛氣和。遲則營氣和。脈緩而遲。剛柔相得。此名曰強。若緩遲相搏。即名曰沉。凡診
本脈及病脈。總以相得者為平脈。相搏處認病脈。此是仲景當日言下宗旨。至於表裏腑髒。
固從浮沉遲數上看。然合之高章卑。互相體認。則陰陽之間。虛實判焉。故以大浮數動滑
列為陽脈。沉澀弱弦微列為陰脈。由是引伸觸類。則若芤若革若牢之屬。種種不一其名。俱
從相搏處分別脈狀。以審病因。更以呼吸按之。則若代若結若促之類。亦即從此推出。後世
脈訣。皆宗此分門別類。然此中參伍錯綜之妙。具有徹上徹下徹表徹裏工夫。使非從仲景經
文。反復討論一番。惡能通其精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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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寸口脈論
屬性: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獨取決於寸口。內經脈法。以左寸屬心。右寸屬肺。而難經雲
。寸口者
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手太陰肺之經也。其獨責在肺者何也。蓋以左寸屬心。心為一
身營
氣之主。右寸屬肺。肺為一身衛氣之主。此位之分寄者也。然營衛之氣。全賴穀氣以為輸布
。谷氣入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營衛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為一周。五十度復會于手太陰。人一呼一吸。皆出於肺

以此為呼吸之門。而營衛之主。實兩而一者也。仲景於寸口脈。先示以十六字金針。曰浮為
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腑。遲為在髒。夫以人身為論。則背為陽。腹為陰。外為陽。內為
陰。腑為陽。髒為陰。以脈象而論。則寸為陽。尺為陰。浮為陽。沉為陰。數為陽。遲為陰
。寸本屬陽。而何以並得為藏陰之診。故仲景複申言之曰。假令脈遲。故知在髒也。由此觀

。不特陽經之病。宜取決於寸口。即病之由陽入陰。或直入陰經者。寸口之診。皆不容忽
矣。有此十六字以為大綱。此外之相搏而成病脈者。即從此引伸觸類。以審病因之所在。此
在平日熟玩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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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趺陽少陰脈論
屬性:寸口脈為一身營衛之主。設非胃氣。何以上輸津液而分佈營衛。趺陽者。正陽也。居中
土為
五行之母。是持脈必以胃氣為本。少陰屬腎。腎為水髒。與三焦合為一氣。人身之真水真火
。根
蒂於此。水賴土制。少陰必得趺陽鎮伏。而後能交合三焦。蒸布津液。經曰少陰負趺陽者順
也。
趺陽以候胃氣。為中焦之主。少陰以候腎氣。為下焦之主。實與寸口脈分發上中下三部。按
叔和脈訣。以沖陽穴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穀三寸者。為趺陽之診。然脈法未有按
足之明文。且本論明言脈有三部。陰陽相乘。又何以言寸口而不及關尺。則知兩關主中焦。
脾胃之所司。即趺陽之診。兩尺主下焦。腎之所司。即少陰之診。趺陽診在關。以右統左。
少陰診在尺。以左統右。亦猶寸口脈之專主手太陰也。欲明趺陽少陰之診。還在三部內推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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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脈分陰陽死生論
屬性:門人問曰。仲景雲。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世遂謂仲景之書。專主扶陽而
抑陰
。然與答曰。此陰陽二字。只須就表裏虛實上講。凡邪之中人。在表為輕。在裏為重。出表
為順。入裏為逆。陰病見陽脈。則裏邪有出表之機。故主生。陽病見陰脈。則表邪有陷裏之
勢。故主死。大浮動數滑五者為陽脈。陽脈主表主實。陰病見陽脈。則正複而邪自退。病雖
重可生。沉澀弱弦微五者為陰脈。陰脈屬裏屬虛。陽病見陰脈。則正衰而邪孰禦。病雖輕亦
死。陽病本主生。然見陰脈。則生中伏有死機。陰病本主死。然見陰脈則死中具有生路。兩見
字即中庸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義。臨病之工。可不知戒懼乎。至於扶陽抑陰。乃是元明以
來相沿之陋說。易言一陰一陽之謂道。陽統乎陰。然而陽亢有悔。陰承乎陽。然而陰疑必戰
。故經雲。陰平陽秘。精神乃治。所謂病者。悉由乎陰陽之偏也。仲景治病諸法。第就其陰
陽之偏勝者。劑其偏而病自已。故有時陽氣亢極。但用純陰之劑。不雜一毫陽藥。非毗于陰
也。育陰正以劑陽。有時陰氣盛極。但用純陽之劑。不雜一毫陰藥。非毗于陽也。扶陽正以
劑陰。其有陰陽氣雖偏勝。而尚未至於偏極者。陽藥方中。必少加陰藥以存津。陰藥方中。
必少加陽藥以化氣。雖有時寒熱互投。補瀉兼進。似乎處方之甚雜。其實原乎陰陽互根之理

劑其偏勝以協於中。人受中以生。聖人之道。中道也。後世聖道不明。流為曲說。因之丹溪
有陰常不足陽常有餘之論。景嶽辟丹溪。而又為陽常不足陰常有餘之論。則學人漫無適從
而惑滋甚矣。內經生氣通天論。明言生之氣本於陰陽。其論司天運氣治諸勝複之法。則但曰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是明言陰陽貴得其平
矣。仲景之
學。直接軒岐。曆聖相傳之道。不外一中。偏陰偏陽。總屬邪說。讀仲景書。當在中字上著
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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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仲景六經辨證與內經熱病論互異
屬性:仲景六經辨證之法。與內經不盡相合。余嘗深思之而不得其解。及讀程郊倩傷寒後條辨
。其
貶駁叔和序例內。有一段入理深譚。殊為可采。內經雲。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著一類字。
見熱病特傷寒中之一類耳。然類而不類。亦不類而類。蓋同此六經。而病因之寒熱有不同。
如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腰脊強。類也。其不類者。惡寒與不惡寒也。二日陽明受之。身熱
目痛鼻幹不得眠。類也。其不類者。傷寒入胃。熱病不入胃。入胃則不傳故也
。三日少陽受之。胸脅痛而耳聾。類也。其不類者。傷寒有往來寒熱。熱病但有半裏之熱

而無半表之寒也。傷寒三陰證。有寒熱錯雜之不齊。熱病則但有熱而無寒。四日太陰受之。
則腹滿嗌幹。全不類。傷寒腹滿吐利食不下之太陰也。五日少陰受之。則口燥舌幹而渴。雖
類傷寒少陰負趺陽之一證。而總不類。傷寒脈微細但欲寐之少陰也。六
日厥陰受之。則煩滿而囊縮。在傷寒煩或有之。而卻不類。傷寒食不下下即吐蛔之厥陰也。
似此剖晰精詳。可稱千古只眼。而吾更謂內經之言日數者。使人知其常。仲景之不言日數者
。欲人通其變。學傷寒家。先須打破此疑團。于仲景法始有把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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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中風一
屬性:仲景書以傷寒命名。而首列中風。內經雲。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
毒。弗之能害。是則中風之為病。多由於腠理之疏。而後風邪得以易襲。故本論雲。太陽中
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幹
嘔者。桂枝湯主之。所言太陽中風之病狀。皆就皮毛上形容。邪本由外而入。亟當驅之外出
。但腠理本疏。又不可大發其汗。故仲景桂枝湯之取義。但主調和營衛以解肌表。取其

似有汗。不可令如水流漓。方中芍藥甘棗。主固營氣以托出衛邪。使風邪不敢內入而外出。
然後桂枝合生薑。得建驅邪之續。今人不識此義。改用一派風藥。迫之使汗。甚或加辛熱之
藥。擾動營血。其不致召變逆而成危證者鮮矣。醫者可不慎之於始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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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中風二
屬性:門人問曰。金匱所稱中風曆節病。與傷寒論中之中風何以異。答曰。傷寒例中之中風。
其病
先犯太陽。逗留於肌表之間。治不如法。傳變之後。方始入裏。若金匱所指中風。外不見頭
痛發熱諸表證。總因絡脈空虛。賊邪不瀉。正氣引邪。僻不遂。邪在於絡。肌膚不仁。
邪在於經。即重不勝。此猶淺者也。若邪入於腑。即不識人。邪入於髒。舌即難言。口吐涎
。則入之深矣。同一風因。而其間深淺緩急。迥乎不同。以金匱所指。不從太陽病起。不待
傳變。故不入傷寒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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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中風三
屬性:門人問曰。世俗所稱傷風病。又何以別之。答曰。此病頭痛惡寒發熱。與傷寒例中之中
風同
。以其咳嗽鼻塞涕自出。是由皮毛以入於肺。與鬲間痰飲相合。並不傳變。然人每視為尋常
感冒。病家醫家。皆從忽略。殊不知此病一經誤治。久而不愈。肺金立敗。肺敗則腎水之子
失蔭。而腎亦與俱敗。且本氣既傷。日盜脾胃母氣。以供其挹取。久之而中土亦敗。其始不
覺。其繼莫救者。比比皆然。徐靈胎曰。傷風之疾。由皮毛以入於肺。肺為嬌髒。寒熱皆所
不宜。太寒則邪氣凝而不出。太熱則火爍金而動血。太潤則生痰飲太燥則耗精液。太泄則汗
出而陽虛。太澀則氣閉而邪結。並有視為微疾。不避風寒。不慎飲食。經年累月。病機日深
。或成血症。或成肺痿。或成哮喘。或成怯弱。誤治之害。不可勝數。至哉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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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傷寒一
屬性:仲景書以傷寒命名。此傷寒乃外感病之統名也。而傷寒類中。專有一種太陽病。或已發

。或未發熱。必惡寒體重嘔逆。脈陰陽俱緊者。獨名之曰傷寒。傷寒與中風。同見頭項強痛

寒之太陽病。同一浮脈。最易牽混。最宜分別。脈浮而緩。汗自出者。此屬風因。脈浮而緊
。汗不出者。此屬寒因。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界限綦嚴。絲毫不容錯認。而叔和序例
。謂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風與寒尚混同無別。奚況溫熱耶。又謂冬時嚴寒。中而即
病者。名曰傷寒。無論仲景當日未有此說。即指定冬時發者始為正傷寒。設當嚴寒之時。遇
有頭痛發熱之太陽病。或其人脈緩汗自出。或但發熱不惡寒而渴者。將概從仲景大發其汗之
例。其不誤人者幾希。然則從時乎。從證乎。惑滋甚矣。要之仲景之圓機活法。初未嘗泥定

時言病。但教人從平脈辨證上認取。太陽病無論已未發熱。必惡寒體重嘔逆脈陰陽俱緊者。
即此便是真正寒傷營病。似此辨得真確。自不得以風混寒。並不至以熱亂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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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傷寒二
屬性:傷寒病有同一發熱。其邪不在太陽而直入陰經者。按三陰經中。惟少陰一經。最易與太
陽病
牽混。以太陽膀胱。與少陰腎。一髒一腑。相為表裏。其在陰精素虛之人。寒邪不俟由表傳
經。徑從膀胱之腑。襲入腎臟者有之矣。故仲景于大青龍湯一證。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
重乍有輕時。必辨其無少陰證。方予以大發其汗。若誤施之少陰病。則腎中真陽。隨汗飛騰
。可不慎歟。太陽傷寒。其脈浮緊。或兼風因。間有浮緩。若少陰病。其脈必沉而微細。仲
景于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特有麻黃附子細辛湯之制。蓋必以附子鎮攝腎中真
陽。而後麻黃細辛始得引少陰之邪驅之出表。其有寒邪初犯太陽。以次傳經。漸入三陰者。
又多寒熱錯雜之證。不必盡屬寒因。更有種種救逆諸法。或徑從裏解。或還從表解。隨證施
治。又各不同矣。若寒邪直入三陰。絕不見一毫表證者。其證或吐利。或厥冷。或煩躁。種
種危候。死生之機。只爭俄頃。則當急用回陽猛劑。直破重扃。收復真陽。迅掃陰霾。稍緩
須臾。即屬不救。仲景大法。森森俱列。誰謂傷寒之病。可概從表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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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溫病一
屬性:溫病之於風寒。在太陽病初起時。已自不同。仲景於傷寒中風而外。明揭出太陽病發熱
而渴
。不惡寒者為溫病。太陽中風。嗇嗇惡寒。翕翕發熱。太陽傷寒。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

寒。太陽溫病。但發熱。不惡寒。而其辨證最要之訣。又全在渴之一字。蓋風寒之邪。由外
而入。必待傳變後裏熱熾盛。方始口渴。若溫病初起便渴。此在太陽病時。早與裏熱相合。
消爍津液。不即善治。真陰之亡。可立而待。且風寒之病。或微汗。或大汗。或戰汗。病隨
汗解。溫病雖汗不解。若汗出熱不退而脈反躁盛者。內經即決為死證。陰精亡故也。故凡治
溫病者。當以陰精為至寶。此自軒岐以來一脈相傳之宗旨。仲景既揭明溫病。苦無專方。
後人以意造方。思補仲景之缺。究未可為典要。以予度之。仲景於中風病。以風為陽邪衛氣
易泄。尚不取大發其汗。則溫病之不宜發汗。此理斷然莫易。內經雲。溫者清之。意者當
以清裏為主。而微
兼解肌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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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溫病二
屬性:仲景既言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為溫病。更剔出風溫之為病。而特申發汗之禁。是有二
說焉。
溫邪內發。誤責其汗。衛氣既疏。風邪又襲。兩陽相合。身反灼熱。此一說也。溫邪內伏。
少陰既病。腎精不藏。內風易動由裏出表。汗出之後。身乃灼熱。此又一說也。二說可以並

。而其不宜發汗則一也。余按溫之為病。本有新邪伏邪之不同。新邪者。內熱本鬱。適與時
令之溫邪相感召。身乃灼熱。此病之兼內外因者。伏邪者。陰分自病。風自內生。雖見表熱
。其
病全屬內因。而絕不關外因。若發汗後而身反灼熱者。不惟陽脈本浮。即陰津與汗俱泄。陰
脈亦浮。故脈陰陽俱浮。若自汗出。身重。多眠睡。息必鼾。語言難出。何一非津傷之象。
更逆之以誤下。則陰虛重泄其陰。逆之以誤火。則陽亢益擾其陽。一誤再誤。不至促命期不
止。仲景禁例。如此森嚴。能知其所禁而治法可微會矣。然則治溫病者。亦當於未發汗之前
。詳審病因。慎勿誤治焉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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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溫病三
屬性:門人問曰。內經言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又言冬不藏精。春必病溫。仲景但言溫病。並
未指
明春溫。溫病果專屬春時發乎。答曰。冬三月此謂閉髒。古聖人順冬氣以養髒。使志若伏若
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養髒之道。預為來春奉生地

。故月令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誠慎之也。冬傷於寒者。以無固密居室之
功。致泄皮膚而寒氣內薄。然當其時不即病。感春月之溫氣始發。肌膚乃陽明胃經之所主。
寒毒藏於肌膚。陽明經中久鬱之邪。一旦發出而外達於太陽。是由陽明而太陽。不盡由太陽
而陽明少陽。故與風寒之邪由表入裏者。治法不同。然此猶病溫之輕者。若冬不藏精之溫病
。則更不守閉髒之令。數犯房室。其人腎水先虧。一遇溫邪感觸。乘虛直入。遂有勃然不可禦之
勢。此邪往往直入少陰。更不得以太陽論治。大凡冬傷于寒之溫病。病在太陽。即當急存胃
中之津液。冬不藏精之溫病。病入少陰。尤當急顧腎中之津液。至謂病溫必在春時。則四時
之中。非其時有其氣者。當亦不免。即如內經言秋傷於濕。冬生咳嗽。豈咳嗽必在冬時耶。
故仲景大法。斷不泥四時言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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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溫病四
屬性:門人問曰。有病溫而反宜用溫藥愈者。何也。答曰。此正仲景所指伏氣之為病。仲景雲
。伏氣之病。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患雲。實喉中痛。雖爾。今
複欲
下利。按喉痹一證。多由溫邪鬱結三陽。宜按陽經論治。今咽中雖痛。似傷而非真傷。又脈
見微弱。則病不在太陽陽明而在少陰。冬不藏精之人。少陰腎臟。先已自病。少陰之脈夾咽
。故為咽痛。陽僭於上。陰亦無以自固。故雖咽痛。熱必複作下利。咽痛複下利。此為少陰
證。若誤作喉痹而以陽經論治。亡可立待矣。更有身體灼熱。絕。似陽經表證。而脈見微弱且多
雜以少陰證者。是內挾真寒。外顯假熱。誤進寒涼。即速其斃。凡此皆當急溫之證。仲景大

。森森俱列。同一病溫。而陰陽寒熱。判然不同。藉非脈法辨別真確。毫釐千里。幾何不為疑似所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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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濕溫一
屬性:仲景論濕病。未嘗明言濕溫。然濕溫之病狀。可即仲景論中。比類得之。王叔和于仲景
傷寒
論。剔出痙濕三種以為宜應別論。其於濕病首列濕痹。即從太陽辨證。曰太陽病關節疼痛
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則是濕證中同有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其類於傷寒者以此

然濕痹之病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故當利小便。使濕邪從太陽之腑而解。是濕也。而不
必其兼溫也。又雲。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此又示人以諦實濕病之
法。然濕病多端。亦不必盡屬兼溫。因思仲景已分明揭出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以所言種種濕證。與此條之溫病互勘。則濕溫之病狀。可得而言矣。濕溫初起。所見之太陽
病。頭痛。腰痛。骨節煩痛。與太陽傷寒同。以濕病本主身疼也。發熱。汗出。惡風。與太
陽中風同。以溫邪本易汗出也。但風寒之邪。由表入裏。濕溫之邪。由裏出表。故當太陽病
初起時。其蒸鬱之氣。即已彌布三焦。故或往來寒熱。胸膈痞滿。嘔吐。不欲食。或腹中痛

不大便。或下利稀臭水。表裏之病。往往一時並見。以上各證。不必悉具。必兼口渴舌上

者。此屬濕溫之定證。又濕病脈多沉細。濕既兼溫。脈不盡沉。溫病脈浮。溫複挾濕。其脈
又不盡浮。不浮不沉之間。其中候必數。以數之甚與不甚。別邪之輕重。病之緩急。合此脈
證互參。始知仲景不言濕溫。而濕溫之脈證在其中。濕溫之治法。即在其中矣。讀仲景書。
當知比類。不知比類。即風寒之顯然者,尚且目眩。奚況濕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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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濕溫二
屬性:門人問曰。夫子本仲景法而言濕溫之為病。既可比類以通其義矣。然仲景言濕病曰風濕
。曰
寒濕。此顯然可稽者。不識治法可與濕溫相通否。答曰。此同一濕病而治法判然不同。今且
與子先論風濕。仲景言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其稍輕者。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重則骨
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則痛劇。或身微腫。甚至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
此其證雖有輕重不同。總由風濕中入關節。浸淫於皮膚筋骨之間。並無裏邪。故仲景於風濕
相搏證。特著出不嘔不渴四字。以明與濕溫有別。風濕相搏之證。法當汗出而愈。但大發其
汗。風氣去。濕氣在。只取微微似欲汗出者。此為風濕俱去。閱仲景方。主用術以理脾勝濕
。更藉附子之大力。迅走衛外。追風逐濕。絕不雜一毫風藥。自得微汗而解。此與中風病之
主用桂枝。必賴芍藥甘棗。和營分以托出衛邪者同義。設以此等劑而誤施之既渴且嘔之濕溫
病。不立速其斃者幾希。又濕家之為病。身色如似熏黃。發黃之證。不惟濕熱已也。寒濕在
裏。亦能發黃。仲景有不可下之戒。以其別于濕溫病也。而曰當從寒濕中求之。則當以溫藥祛寒
勝濕不言可知矣。子欲知濕溫。當知濕證中又各有表裏寒溫之不同。能辨於其似。則濕溫之
真面目始見。欲知濕溫之別於風濕寒濕。當先審其口之渴與不渴。在他證皆可或有或無。斷
未有溫邪內伏。而口不渴者。此要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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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濕溫三
屬性:門人問曰。仲景言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濕症兼溫。以渴辨證矣。然太陽中

其初起亦汗出而渴。與濕溫之渴。又何以別之。答曰。此當以舌上胎為辨。凡熱邪之在經者
。口雖渴。舌上無胎。且渴能引飲。濕溫之病。陽明胃腑。先為濕困。內伏之溫邪。被濕邪
鬱遏。不能遽出於陽經。故當濕溫病初起之時。雖渴不能引飲。必待傳變之後。邪入於胃。
而成陽明可攻之證。方大渴引飲。故仲景雲。濕家病。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
。渴欲飲水而不得飲。則口燥煩也。此一段文本。雖未明言濕溫恰確是濕溫初起之候。仲景
於此證雖有下早則噦之禁。若邪已入胃大渴引飲而成陽明可攻之證。則此時下不宜遲。又仲
景言外之意矣。而謂仲景書中無從窺濕溫真面目者。彼其人實未窺仲景藩籬。惡足與言治
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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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濕溫四
屬性:門人問曰。夫子本仲景法而勘破濕溫之源流。可謂詳且盡矣。究之主治若何。願並明之
。答曰。欲知其治。當先明其禁。予從仲景書推展其義。按仲景言濕家不可發汗。又溫病不宜發
汗。若見頭痛發熱之太陽病而妄發其汗。卒之汗出熱不退。且津液內奪。裏邪愈錮。變證蜂
起。此首禁也。濕溫病一經傳胃。盒飯急下以存陰。切不可誤信後人下不厭遲之謬說。若當
初起之時。全是一團蒸鬱之氣。未傳到胃。遽予妄下。轉致壅遏。胃氣無由輸邪外泄。此二禁
也。燥能勝濕。此理之常。今濕邪又兼溫邪。若純用香燥。破氣立致。劫津化熱。此三禁也
。溫者清之。亦理之常。今溫邪又兼濕邪。若純用寒涼直折。轉致助濕壅邪。此四禁也。濕
痹之病。可利小便。若兼溫邪。全藉內中津液。足勝病氣。病雖劇可治。若用苓澤等滲泄之
劑。強責其小便。則有著之邪。安能從膀胱宣洩。一經傳變。內外灼熱。真陰隨涸。此五禁也
。溫邪內伏。與濕交蒸。熱淫之氣。上蒙清竊。往往病起。即見昏譫。但當逐去其邪。則神識
自清。若遽指為熱入心營。遂予犀角牛黃之屬。是謂誅伐無過。究之膈間之邪。分毫不動。

擾營血。反致引邪深入。立召斑狂喘厥諸變。此六禁也。凡此皆濕溫病初起之禁例。至於傳
變之後。仍當按仲景種種救逆諸法。分別施治。然則初起之時。汗之不可。下之又不可。燥
之不可。清之又不可。利之不可。開之又不可。果何從著手耶。則惟化濕之中。佐以清溫。
其庶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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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濕溫五
屬性:門人又問曰。夫子向言吳又可溫疫論。其所列溫疫各證。即今之濕溫病。今言濕溫初起
治法
。但當於化濕之中。佐以清溫。則吳氏達原飲。當必有合。而今人每訾吳氏為偏於用下。夫
子亦言濕溫初起。不宜妄下。若吳氏之書。其不能無弊與。答曰。吳又可覷破此等證。與風
寒之邪。由外而入者不同。其所定達原飲一方。濃樸檳榔草果。破結以化濕。知母黃芩芍藥
甘草。和陰以清溫。當時服之者稱為仙方。然吳氏目此病為溫疫。指為異氣所致。未嘗明言
濕溫。至喻嘉言辨明溫疫。謂濕溫即包疫而言。今以吳氏所列種種各證與今病相參。始知
其所指溫疫。即今之濕溫病。此則無心暗合。至於傳變之後。仍不離仲景種種救逆諸法。故
吾謂吳氏立論。雖似撇開仲景。反足為仲景之功臣。至濕家病。仲景本有下早之禁。而吳氏
亦有邪
未入胃不宜妄下之戒。若入胃之後。不予以急下大下。則津液立涸。且風寒之邪傳入陽明。
而成胃實可攻之證。一下即解。濕溫系粘著之邪多有下之未盡。仍須再下者。此實病機之使
然。而不得議其偏於用下也。倘不傳入胃。便不得妄下。凡風寒之種種傳變。濕溫病皆得有
之。並有轉屬寒證。宜用溫藥而愈者。此又吳氏論中之所未及。亟當從仲景追尋淵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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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熱病一
屬性:劉河間闡發素問元機。熱病凡三十有三證。此泛言熱因之病機。而傷寒例中所稱之熱
病。
卻不系此。此亦猶傷寒例中之中風。不與金匱中風曆節病一例看者同義。凡風寒之病。一
經傳變之後。大率轉成熱證。其最難辨者。莫如太陽病初起時。此傷寒例中之熱病。卻要在

見頭痛項強惡寒發熱之太陽病時辨起。按仲景雲。太陽中熱者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
渴也。仲景分明指此為病。則合之內經熱病論。所雲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暑者
。即從此例矣。同一太陽病。溫病渴而不惡寒。熱病渴而惡寒。中風汗出而不渴。熱病汗出
而渴。傷寒不渴而惡寒無汗。熱病汗出惡寒而渴。仲景辨證。如此明確。其主治不與風寒溫
濕同法。又可推矣。蓋熱則傷寒。故反惡寒。熱則耗津。故見口渴。至於汗出身熱。罔非陽
邪怫鬱之狀。金匱明設人參白虎湯之制。取其益氣生津。滌除煩熱。此又顯示人以可循之矩
。後世之用六一散。即祖此意。設遇此等病而妄行解肌發汗。其不致貽誤者幾希。誰謂同一
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而可不辨之於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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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熱病二
屬性:問曰。病熱而反惡寒者。何也。答曰。此義內經明言之。經雲。惡寒戰慄者。皆屬於熱。

雲禁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故河間雲。病熱甚而反覺其寒。此為病熱。實非寒也。夫火鬱

內。逼陰向外。陽盛拒陰。往往見外寒之證。且惡寒而渴。自與中風傷寒之惡寒不同。但當直
徹其熱。則惡寒之表證自罷。又難經雲。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此病
機之常。然以今人當夏月盛暑。或坐臥當風。或恣啖生冷。內熱被外寒所束。熱益鬱而不得
泄。因反病熱。故仲景於太陽中。別出脈弦細芤遲脈微弱兩條。以盡病情之變。此又仲景
當日之圓機活法。以牖後人臨症之靈心善悟。遇此等證。便不宜用寒涼直折。後賢治夏月暑
病。有用大順散。香薷飲者。正自此義。且內經雲。人傷於寒。則為病熱。正惟熱病中亦見頭
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故得類於傷寒之例。夫上古聖人。夏三月養長之道。夜臥早起。無厭
於日。使氣得泄。若所受在外。熱固欲其外泄。不欲其內壅也。旨深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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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為太陽病。答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凡論中所稱為太陽
病者
。即指此脈此證而言。假如病家雲。苦頭項強痛惡寒。診之脈浮。此即太陽病。盒飯察其身
熱之微與甚。視其有汗無汗。若身熱汗自出。脈浮而緩者。此太陽中風證。或未發熱。或已
發熱。無汗而喘。脈浮而緊者。此太陽傷寒證。又如病家雲。苦頭項強痛發熱。問之。不惡寒
。反渴者。此屬溫病。若視之舌上胎。一身盡疼。身色如似熏黃者。此屬濕溫。又如病家雲

苦頭項強痛惡寒。視之汗出身熱而渴者。此屬熱病。凡此五者。乃太陽病初起平脈辨證之大
綱。然又有傷風兼寒。傷寒兼風。或風兼溫。或風兼濕。或寒兼濕。或風兼熱。甚或寒熱錯
雜。皆從此定證定脈。參伍錯綜以觀其通。太陽一經。乃傷寒家開手工夫。能從此處諦實病因。
則投劑悉中肯綮。手到病除。更無傳變之足言矣。學傷寒家。首宜識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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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二
屬性:問曰。太陽病主頭項強痛惡寒者何義。答曰。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顛。從顛
入絡
腦。還出別下項。連風腑。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強痛惡寒。是太陽病必有之證
。仲景特挈此為提綱。此外或已發熱或未發熱。或體重腰痛。或自汗。或無汗。皆太陽病中或然或不
然之證。故但散見於諸條。而不入提綱之內。至溫病之不惡寒者。以溫病由裏而出表。雖見
太陽病。其病因本不關太陽。故微有別。按內經雲。巨陽者諸陽之屬。其脈連於風腑。故為
諸陽主氣。夫手太陽小腸。為受盛之官。足太陽膀胱。為州都之官。小腸受盛之物。全藉膀
胱氣化而始能出。此氣字即巨陽為諸陽主氣之氣。膀胱小腸。位居腹下。當至陰之地。內經
謂太陽根起于至陰。結於命門。心與小腸。同資火化。設膻中之使道絕。而肺之治節不行。
何以下注膀胱而輸津液。心主營。肺主衛。太陽一經。統司營衛。故為諸陽主氣。而冠六經

首。謂太陽主表。義系諸此。自後世注傷寒家。專責太陽膀胱經。遂有傳足不傳手之謬說。又
謂太陽為寒水之氣。以寒召寒。故有傷寒之名。亦未免失之穿鑿。但從營衛上討消息。則於
太陽病已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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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三
屬性:問曰。太陽病不解。即傳入陽明乎。答曰。此不儘然。仲景雲。傷寒一日。太陽受之。
脈若
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燥煩脈數急者為傳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可見病之輕者不傳。即病之重者。治之如法。亦不必盡傳。其必欲傳者。亦不必盡傳陽明。
有本經自傳。而從太陽之經。轉入太陽之腑者。此謂犯本。太陽病由經入腑。其中又有氣血
之殊。熱傷膀胱氣分。則為蓄水。熱傷膀胱血分。則為蓄血。蓄水之證。利其水則愈。蓄

之證。下其血則愈。蓋邪既入腑。即從腑解。治仍不離乎太陽也。至於誤治之後。種種變逆
。亦非一致。尤當按證分別施治。設拘於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之說。使當其時陽明之脈證不
見。亦可從陽明論治乎。故夫泥日數以分經者。其貽誤必不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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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四
屬性:問曰。凡病傷寒。其傳為熱。而有反寒者何也。答曰。太陽病誤治致逆。救逆之法。當
分水火為
二大綱。足太陽膀胱。與足少陰腎為表裏。手太陽小腸。與手少陰心為表裏。脈法以左尺屬
水。為元陰之根。坎象也。右尺屬火。為元陽之根。離象也。太陽寒水之氣。全資火化。第心
君之火。寂然不動。賴膻中為臣使之官。下合三焦。以生趺陽而伏少陰。方合坎離既濟之妙
。太陽主表病。本當從表解。但解表之中。須相其人之津液。夫此所謂津液者。水火合化而
陰陽互為其根者也。太陽病治不如法。陽虛則陰盛。而水邪致逆。陰虛則陽盛。而火邪致逆

水邪之為病水入即吐。甚則心下支滿。腹中雷鳴。又其甚者。氣從少腹上沖心。或臍下悸欲作
奔豚。若此之類。皆以陽微而致水逆。火邪之為病。其人腰以下必重而痹。或圊血。或大渴
引飲。甚則譫語。又其甚者。手足躁擾。撚衣摸床。若此之類。皆以劫陰而
致火逆。水盛則火就滅。急當扶陽以制水。火盛則水立涸。急當瀉火以存陰。此在太陽病誤治
之後。其傳變便有水火寒熱之不同。正不必盡傳為熱。又況誤汗誤下之後。或大汗出。筋惕
肉。或下利不止。此亡陽之候。以大劑參附。駟馬追之。猶虞不及。此尤當急溫者矣。若
謂某日當在某經。而計日以定汗下。豈理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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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五
屬性:問曰。太陽誤汗。其變有別否。答曰。最危者誤發少陰汗。仲景于大青龍湯證。必辨無
少陰
證相雜者。方可大發其汗。蓋太陽與少陰相表裏。少陰病亦有發熱身重之證。然脈微細。但
欲寐。便與太陽病不同。若誤認為太陽病。而大發其汗。則腎中真氣。與汗俱泄。以致筋惕
肉。真陽之亡。可立而待。又有太陽病本宜汗解。或其人陽氣素虛。不相其人之津液。妄
予大發其汗。亦足召亡陽之變。更有發汗後。衛陽已虛。外風又襲。此屬漏風。其人惡風
。小便難。四肢微急。難已屈伸。其證與亡陽微有別。皆當以回陽為急者也。若發汗之後。
津液被劫。真陰受戕。其人大渴引飲。不大便。甚則譫語口乾咽爛。手足躁擾。甚則熱深厥
逆。此真陰將涸之候。但看陰液尚有一線未亡。可施灌溉之力。若陰已涸者。救亦無及。要
之陽亡之候。其死速。急回其陽而取效轉易。陰亡之候。其死遲。急顧其陰而取效反難。果
當太陽病初起時治之如法。何遽至此哉。乃知今人妄稱傷寒。不察其人之病因。罔顧其人之
津液。謂病在太陽。概從汗散者。誠操刃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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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六
屬性:問曰。誤下若何。答曰。太陽病誤下後。若作協熱利者。法當挽下陷之邪。仍從太陽之
表而
解。若中土陷者。以理中為急。若下元憊者。以固下為急。若下利清穀不止者。急溫其裏。
非四逆湯不救。此皆真陽將隨下利而亡。挽回陽氣。不容稍稽時日。若熱邪在表。因誤下之
故。致表邪陷入。搏聚於心胸。因有為痞為結之變。仲景雲。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

胸。病發于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治心下痞。仲景有諸瀉心法。治結胸。仲景有大小陷胸法
。各因其勢之輕重緩急。分別救療。其法絲絲入扣。不容分毫假借。宜熟玩也。今人於太陽

下法。亦不敢輕試。然但屏去硝黃。以為慎下。至一切香燥導氣之品。最耗散正氣者。反恣
行無忌。致釀成種種變逆。我見甚多矣。夫豈必待用硝黃而後為妄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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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陽問答七
屬性:問曰。誤火者其變亦有別否。答曰。太陽病脈浮者當以汗解。汗者心之液。心主營。必使
營與衛
和。則汗出津津而解。若以火迫汗。火氣內攻。營氣受灼。故或圊血。或發黃。或譫語。甚
至口幹舌爛。骨焦筋傷。種種皆亡陰之象。此證之易辨者。又有其人心陽素虛。一遇火灼。
心陽隨之外越。以致驚狂臥起不安者。亟亟挽飛越之陽神。間有可救。然亦危矣。同屬誤火
。其變證亦有亡陰亡陽之別。誤火之弊。今人亦不敢妄試。然當太陽病時。慣用辛熱迫汗者
。其弊與誤火等。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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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為陽明病。答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然泛言胃實。恰從何處辨證
而知
陽明之為病。此其間亦有經府之別。發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甚則舌上乾燥而煩。渴
欲飲水者。此是陽明經證。若潮熱不大便。譫語。腹滿痛者。此屬陽明府證。傳經之邪。在
經則傳。入府則不傳。故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複傳。惟有亟從下奪而解。其欲
作經者。陽明一經。來路自太陽。去路自少陽。其太陽證未罷。而陽明證已見者。亟當從太
陽領出其邪。以斷陽明從入之路。若陽明證具。而少陽證未見者。當直折本經散漫之熱。使
胃中津液和而愈。以斷陽明從出之路。若陽明證未罷。而少陽證已見者。又當亟從少陽和解
之法。即以斷從少陽轉入三陰之路。此傳經之邪。亟當相其人胃中之津液。前後照顧。預防
變逆。不必盡屬可攻之證。至既入於府。無所複傳。不予亟攻。津液隨竭。則惟當急下以存
陰。更不必有所瞻顧。欲識陽明病。先要在經府上辨明真確而或謂病在陽明。概從清涼攻下
者。此非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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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二
屬性:問曰。太陽病傳入陽明。其狀何若。答曰。太陽之為病。頭項強痛而惡寒。其後惡寒將
自罷
然微汗出。此欲傳陽明之候。汗出。潮熱。不惡寒。反惡熱。則陽明之外證悉具矣。
然陽明病從太陽傳入。必審太陽病全罷。方可從陽明論治。若陽明證已見。而太陽證未罷者
。治當仍從太陽而不從陽明。故仲景于太陽初入陽明之候。特挈出兩條。謂陽明病。脈遲汗
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
麻黃湯。蓋風寒之邪。由表而入裏。此將入未入之界。當逆挽其邪。使仍從太陽而解。至溫
病初起。即不惡寒。熱病初起。即汗出而渴。此在太陽病時。陽明證同時並見。更當急顧陽
明之津液。
不與風寒同法。此又仲景言外之意。可從無字句處悟入。故凡讀仲景書。既從有字句處知其
定法。又當從無字句處參其活法。則庶幾其可進於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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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三
屬性:問曰。陽明經病。可解表乎。答曰。陽明為水穀之海。輸布津液。外主肌肉。無津液何
由得
汗。汗過多即傷津液。陽明病本自汗出。汗雖出熱仍不解。正當急存胃中之津液。豈有再行
發汗之理。今人誤以葛根湯為陽明表藥。殊不知仲景葛根湯之制。以麻桂合葛根。仍屬太陽
與陽明同治。不得執是方以治陽明經熱。若潮熱汗出。大渴引飲。此陽明證悉具。而太陽證

罷。亟當顧陽明之津液。以除渴而滌熱。設誤發其汗。則津液隨竭。至入府之候。其宜下
不宜汗。更不必言矣。仲景於太陽中風太陽傷寒宜發汗之證。尚慎重不敢過發其汗。正以胃
中津液為重也。風寒如此。奚況溫熱哉。太陽如此。奚況陽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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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四
屬性:問曰。陽明府病。攻之宜矣。然不大便豈皆屬陽明病乎。答曰。不大便。不必盡屬陽明
病。
陽明病亦不必悉皆不大便。按脈法雲。脈有陰結陽結者。何以別之。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
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即
此可見不大便之病因。內有陰結陽結之不同。不必盡屬陽明可攻之證。又仲景于陽明病提綱
。既揭明雲。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又雲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太陽
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
大便難是也。此在仲景恐人誤以陽明病概屬胃實可攻之證。故于陽明之來路去路。別出太陽
少陽兩條。以示下法不宜孟浪之意。必于陽明病發熱汗多不大便腹滿痛。或繞臍痛煩躁譫語
者。此當急下之證。然或大便乍難乍易。喘冒不能臥。或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痛。口幹
燥者。亦宜急下之證。由此觀之。則所謂陽明之為病胃家實者。更不得泥定不大便矣。不此
之察。或不應下而下。或應下而反失下。其弊正相等。安得呆執下法。以治陽明府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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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五
屬性:問曰。陽明病。其傳入之路。皆從太陽乎。答曰。不然。太陽病不解。潮熱。汗自出。
不惡
寒。反惡熱者。此太陽傳入陽明之候。然溫熱之病。汗出而渴。其初起多由陽明而太陽者。
已不侔矣。更有太陽病甫傳陽明。只在於經。腹中矢未定成硬。慎不可攻。久之矢定硬。乃
可攻之。此邪由經入府。此謂本經自相傳。又少陽病。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此少陽
亦有轉屬陽明之候。此在三陽經中。其傳入之路已別。然猶顯而易辨者。至三陰經病。多有
寒熱錯雜之證。若熱邪之傳入三陰者。亦有從陽明下奪之法。如太陰病之大實痛。宜取桂枝

黃。微利以約脾陰。少陰病之口燥咽幹,當用大承氣。急下以救腎水。至厥陰病熱深厥深之
後。下利譫語者。亦主有燥矢。則可見三陰經病。亦有還返陽明者。故曰陽明居中土。萬物所歸
。一入陽明之府。則邪自無所複傳。惟有下奪而解。然則陽明病之來路。種種不齊。于何辨之

亦先辨之於經與府而已矣。經與府之辨。亦辨之於脈與證而已矣。而益信計日以定經者。誠
謬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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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六
屬性:問曰。陽明病有寒證否。答曰。胃為水穀之海。胃中實熱者。胃陰就涸。當存胃陰為急
。胃
中虛冷者。胃陽將憊。當顧胃陽為急。凡熱入胃而成可攻之證者。其攻法當在不先不後之界
。攻之太早。誅伐無過。徒傷胃氣。攻之太遲。坐延時日。劫盡胃液。仲景于陽明病。既臚
列種種當急下之證。複別出種種不可攻之戒。誠以胃中虛冷者。水穀不別。則欲作固瘕。若
不能食者。攻其熱必噦。又食穀欲嘔者。更當急溫其胃。此中寒熱殊因。絲毫不容假借。然
而疑似之間。尤當細辨。即以嘔證論。若太陽之惡寒嘔逆。少陽之心煩喜嘔。便與陽明之食
穀欲嘔者不同。且同屬食穀欲嘔之一證。若予吳茱萸湯而反劇者。則又屬熱格上焦之證。
又陽明病。誤攻其熱必噦。然太陽誤火劫津。甚亦至噦。則同一噦而寒熱又不同。至於水穀
不別而作固瘕者。更與協熱下利者不同。仲景辨證。如此森嚴。藉非寤寐神遊其理。則臨證
之間。幾何不為他岐所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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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陽明問答七
屬性:問曰。陽明病傳入少陽。其狀何若。答曰。凡邪入陽明之府者不傳。其在經者有傳有不
傳。
其必欲傳者。在陽明病一見少陽證。盒飯從少陽和解。故仲景雲。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
。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若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
者。亦當與小柴胡湯。此正陽明傳入少陽之候。亟當從少陽逆奪其邪。使上焦得通。津液得
下。則胃氣和而病自解。喻嘉言謂陽明之邪。來自太陽。去自少陽。太陽欲傳陽明者。當推
其邪
使速還太陽來路。陽明欲傳少陽者。當推其邪使速往少陽去路。此非深得仲景三昧者。不能
有些微論。且陽明病一見少陽證。即從少陽逆奪其邪。不惟少陽證罷。即陽明證亦罷。且從
少陽傳入三陰之證。一罷而無不罷。必識此意。始足與語傷寒之傳變。而豫防于未然。否則
必待傳到一經。專治一經。總使辨證無訛。總屬粗工。非聖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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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少陽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為少陽病。答曰。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也。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從耳
後。入耳中。挾咽出頤頷中。其支者。會缺盆。下胸中。循脅。以足少陽膽。與三焦相火合
化。此經受邪。多從升處而走所絡之空竅。故仲景以口苦咽幹目眩。括少陽病之提綱。至若

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皆邪入少陽當然之證。其或胸中煩而不嘔

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此又少陽
病中或然或不然之證。總不離一小柴胡湯加減之法。故又曰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
即是。不必悉具。又少陽受病。其脈尺寸俱弦。故仲景言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此又不從證而從脈。雖見頭痛發熱之表證。不責太陽而責少陽。則可見弦為少陽之定脈。有
此定脈定證。以審實少陽之為病。自不至誤汗誤下。犯少陽之大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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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少陽問答二
屬性:問曰。少陽病。盡傳自陽明乎。答曰。此不儘然。內經謂三陽之離合。太陽為開。陽明
為闔。
少陽為樞。凡邪中太陽。有陽明以為之迎。正賴有少陽以為之拒。傷寒以出表為順。入裏為
逆。設非少陽之樞居中攔截。則外來之邪長驅直入而無所禦。是少陽一經。關係甚钜。太陽
病往
往有初得之二三日。不傳陽明。逕傳少陽者。有太陽與少陽同時病見者。正不必盡俟陽明經
盡。
始傳少陽。且邪入三陰之後。亦有還返少陽而解者。總以定證定脈為據。就脈證上審實其為
少陽病。即可主用少陽之治法而無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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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少陽問答三
屬性:問曰。少陽病不解。即傳三陰乎。答曰。有傳有不傳。仲景雲。傷寒三日。三陽為盡。

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謂三陰不受邪也。若此者。其病機本不傳。又少陽證一見。
即從少陽治法而病速已。則亦不傳。凡陽經之病。在太陽則頭痛發熱。陽明則潮熱汗自出。
少陽則往來寒熱。若久之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之候。其中具有先見之機。然
則治傷寒家。何如乘其機之未動。亟從少陽解去其邪。以預弭陽去入陰之變。何便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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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陰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為太陰病。答曰。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上循膝股內廉入腹。屬脾絡
胃。
上膈挾咽。連舌本。仲景以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屬太陰之為病。蓋太
陰為陰中之至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太陰受病。不能為陽明行其
津液。而少陰腎水。因泛浸而無所制。故見吐利滿痛等證。仲景以是為太陰病之提綱。太陰
屬裏。吐利滿痛。皆裏證也。凡傷寒之邪。在陽經誤治。轉陷入陰者。必種種表證全罷。但
見吐利滿痛等證。卻是邪入太陰之候。然又必以脈為辨。故仲景雲。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
。宜桂枝湯。太陰病脈本當沉。今反浮。則是雖見太陰病。而邪尚逗遛於表。仍可逆挽其邪

使從表解。由是推之。則太陰之脈必主沉。又不必言矣。太陰證具。而脈又沉。即宜專就太
陰論治。若邪直犯太陰。不因傳經而本經自病者。亦當專就太陰論治。內經言三陰之離合。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飲食入胃。全恃太陰司轉輸之職。太陰受病則轉輸之道窒。
故食不下。腹滿時痛。因之上湧則吐。下注則利。其主治之法。大約宜扶植中州陽氣。使複
其轉輸之常職。則病自已。仲景辨列六經。而太陰獨略。然就此義而引伸觸類。大旨初不越
乎此。奚俟繁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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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太陰問答二
屬性:問曰。太陰病治宜主溫乎。答曰。此不可執一而論。寒邪直中太陰。而本經自病者。是
當急
溫無疑矣。其有陽經之邪。熱過寒生。而轉入太陰者。亦當主溫。若屬熱邪陷入太陰。而見
吐利滿痛等證者。純溫非宜。純清亦不可。則惟有和之一法。如所謂太陽病。脈浮者可發汗
。宜
桂枝湯。此逆挽其陷入之邪。仍從外解。而方中甘芍薑棗。亦足以奠安太陰。是和法也。若
本太陽病。因誤下而腹滿時痛。轉屬太陰者。用桂枝加芍藥湯。此仍用桂枝升舉陽邪。但倍
芍藥以收太陰之逆氣。是亦和法也。若大實痛者。不下則痛勢須臾難緩。峻下又恐脾陰隨下
利而盡泄。故仍用桂枝升舉陽邪但加大黃以微和胃氣。是亦和法也。三陰經中。以少陰厥陰。
尚有實熱之證。可用大寒大下者。太陰濕土。位處中州。全賴陽氣布護
。以資健運轉輸之力。病在太陰。雖屬熱因。切不可用寒涼直折。遏抑陽氣。陰邪愈錮。故
仲景又謂太陰為病。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觀此則太陰病之
治當主溫。可知矣。而治太陰之病不可呆執溫法。又可知矣。不知溫法者。不可與議太陰
本髒虛寒之病。徒執溫法者
。不可與議太陰他經傳變之病。仲景治太陰病法。大約以升舉陽氣為主。或當急溫。或宜兼
清兼下。隨證變通。後世李東垣脾胃論。殆能覷破此旨。其處方似甚夾雜。而於陰陽升降之
機。庶乎其得之矣。

<目錄>上集
<篇名>少陰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少陰之為病。答曰。少陰腎水。上承心火合化。人身之元陰元陽。根蒂於
此。
故脈法以兩尺屬腎。分發水火。為人一身之根本。此經之病。熱因寒因。變幻不一。其中陰
陽消息之機甚微。不得呆執一證論治。故仲景獨以脈微細但欲寐。為少陰病之提綱。以衛氣
行陽則寤。行陰則寐。邪入少陰。則氣行于陰。不行于陽。故但欲寐。少陰病本在裏。無論
陰寒直中於本經者。脈固微細。即由陽邪陷入少陰者。雖屬熱因。其脈亦必微細。則是微細為
少陰之定脈。但欲寐為少陰之定證。緣少陰病所見各證。或惡寒發熱。與太陽證易混。或口燥
咽幹
。腹脹不大便。與陽明證易混。或嘔咳欲吐。與少陽證易混。或下利不止。與太陰證易混。
甚或手足逆冷。更與厥陰證易混。總憑此定脈定證。以審實其病之不在他經。只在少陰。或
當急存其陰。或當急回其陽。絲毫不容誤治。傷寒之邪。以出表為順。入裏為逆。三陽在表
。三陰在裏。三陽經中。惟太陽頭緒最繁。三陰經中。惟少陰頭緒最繁。然太陽病誤治致逆
。尚有種種救逆諸法。邪入少陰。急救已危。若更誤治。死可立待。尚何及救哉。籲。可懼
也已。

<目錄>上集
<篇名>少陰問答二
屬性:問曰。少陰病。傳經屬熱。直中屬寒。然否。答曰。論中所列一二日二三日之少陰病。
即直
中之邪。五六日七八日之少陰病。即傳經之邪。傳經固多熱。而亦有從寒化者。直中固多寒

而亦有由熱伏者。脈微細但欲寐。是少陰病之定脈定證。而寒熱之分。要在兼證上推詳。寒
不至於過甚者。猶當溫經以散寒。若陽將脫。非急溫不足以回陽。熱
不至於過亢者。尚可潤燥以清熱。若陰將涸。非
急下不足以存陰。病機至此。不惟不容誤治。即因循瞻顧。亦足誤人。然非辨之至確。鮮有
不生疑畏者。則平日體認工夫。自不容已矣。

<目錄>上集
<篇名>少陰問答三
屬性:問曰。有犯房勞而病傷寒者。責在少陰否。答曰。不然。傷寒病適當房勞後而發。仍當

其本病。陽經之證。仍責陽經。陰經之證。始責陰經。仲景于汗下諸法。兢兢必顧其人之津
液。虛家患傷寒。原有不從正治之例。正不必問其曾犯房勞與否。虛象果見。即非房勞。亦
不得妄施汗下。若房勞之後。而所患仍系實證。則應汗者仍當汗。應下者仍當下。邪去而正
自安。所謂陰病者。必實見有三陰證也。房勞後之傷寒。亦有陽證。不得概從陰病論治。此
說前賢久經辨正。而近日醫家。猶沿其陋。我見有誤補致邪壅而死者。有誤溫致陰竭而死者
。既死而猶歸咎于房勞。惑滋甚矣。

<目錄>上集
<篇名>厥陰問答一
屬性:問曰。何以識為厥陰病。答曰。厥陰之為病。其證亦錯雜不一。而仲景以消渴。氣上撞
心。
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即吐蛔。括厥陰病之提綱。蓋以厥陰當兩陰交蓋。其脈起足大指
。循股內。入陰中。環陰器。抵少腹。貫心膈。邪入厥陰。循經上逆。致見前證。又厥者逆
也。逆則陰陽不相順接。故又因之致厥。厥陰乃陰盡之髒。陰盡則陽生。陰陽消長。大伏危
機。此際出表則生。入裏則死。故仲景以厥多熱少為病進。熱多厥少為病退。然邪入既深。
寒熱錯雜。極難辨認。喻嘉言謂厥陰篇中。有純陽無陰之證。有純陰無陽之證。有陰陽差多
差少之證。有陽進欲愈。陰進未愈之證。複有陰居八九。陽居一二之證。厥而發熱。熱深
厥深。上攻而成喉痹。下攻而便膿血。此純陽無陰之證也。脈微細欲絕。厥冷
。灸之不溫。惡寒。大汗大利。躁不得臥。與夫冷結關元。此純陰無陽之證也。厥三日。熱
亦三日。厥五日。熱亦五日。手足厥冷。而邪熱在胸。水熱在胃。此陰陽差多差少之證也。
渴欲飲水。饑欲得食。脈滑而數。手足自溫。此陽進欲愈之證也。默默不欲食。寸脈雖浮數
。尺脈自澀。嘔吐涎沫。腹脹身疼。此陰進未愈之證也。下利清穀。裏寒外熱。嘔而脈弱。
小便複利。本自寒下。複誤吐下。脈沉微厥。面反戴陽。此陰居八九。陽居一二之證也。條
分縷晰。序次最為明暢。厥陰皆裏證。惟發熱則有遠出於表之機。大約病專屬裏者。亟當治
其裏。由表陷入者。宜挽之出表屢寒者利在急溫。屬熱者不宜直折。予統會仲景大法如此。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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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厥陰問答二
屬性:問曰。厥之寒熱。何以別之。答曰。仲景言諸四逆厥者不可下。虛家亦然。又曰。厥陰
下之
。其語似涉兩歧。然要認明病之來路。彼因四逆而厥。故不可下。此因發熱而厥。故應下之
。此中消息。言下本自躍然。再推厥深熱深之義。溫熱病一二日或五六日。沉昏譫妄。手足
厥逆。是熱邪入膻之候。膻中屬手厥陰是亦厥陰證也。仲景雖未明言。而厥深熱深一語。已
包括無遺矣。誰謂溫熱之法。不可向仲景推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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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統論六經
屬性:仲景六經之法。一經有一經之證。先要分看。分看宜在有字句處精研。而或此經雜彼經
之症。
又要合看。合看全在無字句處善悟。而尤要在於辨似。有陽中之陰。有陰中之陽。有陽中之
陽。有陰中之陰。有陽證似陰。有陰證似陽。有陽證轉陰。有陰證轉陽。有陽證雜陰。有陰
證雜陽。有陰
陽錯雜非細心體認。惡能窺其萬一。今人輒畏仲景書難讀。而從事于後世之方書。是猶涉海
問津。從仲景傷寒入手。始覺甚難。久之則其易焉者至矣從後世方書入手。始覺甚易。久之則
其難焉者至矣。總之凡病不外此六經。能解仲景六經辨證之法。可以識傷寒。即推此六經辨
證之法。可以識萬病。傷寒既了然無遺。于雜證乎何有。此一以貫之之道也。故曰萬病莫逃乎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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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發熱
屬性:凡發熱必察其表裏有無兼證。而後可窮其致熱之因。其但發熱而表裏別無兼證者。此內

發熱。不在此例。所謂兼證者。以外兼頭痛惡寒身疼腰痛等證。此邪在表者也。內兼煩渴胸
腹痛不大便或下利等證。此邪在裏者也。發熱特其見端耳。必互勘明確。辨證方的。
凡發熱必責重太陽者。以太陽屬表。統司營衛。而為諸陽之主氣。經雲。陽者衛外而為
固也
。外邪之傷人。多由於衛之不固。故論外感病。必自太陽起。然太陽雖主表。而其根起於
至陰。此實表裏上下。互相呼應。故由太陽而陽明而少陽。以及三陰。皆互見發熱證詳列於
後。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不即發熱也。其惡寒正發熱之機也。論中所稱為
太陽病者。即指此脈此證而言。他經皆仿此。
太陽中風。發熱有汗。其脈浮緩。風則傷衛。宜桂枝以解肌。太陽傷寒。發熱無汗。其
脈浮
緊。寒則傷營。宜麻黃以發汗。然桂枝證全在熱稀粥以助藥力。取其微似有汗。不可
令如水流漓。至麻黃證始取大發其汗。此麻黃桂枝分治風寒。截然二法。不能混同施治。其
或風寒兩傷。營衛同病。經雲。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
大青龍湯主之。又雲。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蓋中風脈宜浮緩。而反見浮緊之脈。傷寒脈宜浮緊。而反見浮緩之脈。即易桂枝麻黃之成
法。而主用大青龍湯大發其汗。此仲景治風寒之法。成方具在。而或謂仲景之法。詳於風寒
。略於溫熱。此大不然。仲景於風寒之外。特揭明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此其辨
證最要
之訣。所以與風寒異者。全在渴不惡寒四字。風寒發熱。必兼惡寒。今不惡寒。此宜辨者也
。風寒發熱。口全不渴。必待傳變之後。口始作渴。今病初起即渴。此又宜辨者也。又有所
謂濕溫者。經雲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又雲。太陽病。關節疼痛而
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此仲景但言濕不言溫也。而以論中所列種種濕證。加以發熱而
渴不惡寒。則濕溫之情狀。自可比類而得。至於熱病。仲景明雲太陽中熱者是也。其人汗
出惡寒身熱而渴也。此與溫病同一口渴。而病惡寒。溫病不惡寒。又自有別。仲景處以人
參白虎湯。則不惟有其法而並有其方矣。此太陽病初起發熱辨證之大法。乃傷寒切實下手
工夫。
有謂翕翕發熱者。但表不裏也。有謂蒸蒸發熱者。自裏而表也。太陽主表。其發熱必兼

項強痛身疼痛等證。此皆太陽之部署。純乎表者也。至陽明發熱。則兼有煩滿口渴等證。少
陽發熱。則兼有胸脅滿痛口苦喜嘔等證。而其脈皆主浮。太陽之脈。或浮緩。或浮緊。陽明
之脈浮大。少陽之脈浮弦。若脈沉而不浮。三陰證中。亦互見發熱證。其發熱同而所以致熱
之因不同。不得以發熱為邪在表。概從太陽發表例施治。
陽明發熱。與太陽異者。經雲。陽明病外證雲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
熱也
。蓋始則惡寒發熱。今惡寒自罷。雖汗出而熱仍不解者。即轉屬陽明之候。當此時。無論風
寒暑濕。所感不同。而同歸火化。陽明病。仲景有發汗之禁。而治法宜分經府。其熱雖甚而
尚在於經者。宜以甘寒直撤其熱。如經雲。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
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是也。其邪已入腑
而猶汗出發熱者。如經雲。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又雲。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是也。
少陽發熱。仲景亦申發汗之禁。少陽病本主往來寒熱。而亦有發熱屬少陽者。必兼脅
下滿心煩
喜嘔諸證。且其脈必弦。故經雲。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
。小柴胡湯主之。又雲。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蓋脅痛嘔渴。已明見少陽之半裏證。雖發熱表證未除。不得從太陽發表之例。而當以大小柴

湯。半表半裏治之也。又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
。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蓋弦為少陽之定脈。細則邪不在表。仲景恐人以頭
痛發熱。誤為太陽證。故明指之曰此屬少陽。而又申言之曰。少陽不可發汗。其所以辨其發
熱之屬少陽者。前二條以證辨。此一條以脈辨也。
太陰發熱者。其脈不浮而沉。而更兼吐利腹痛諸證。經雲。病發熱惡寒頭痛身疼吐下者
。此
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霍亂自吐下。又利止複更發熱也。吐利本太陰病。利止複熱者。
陰病轉陽也。既已轉陽。其脈當浮。故又曰。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吐下之後。
津液已傷。複又往往口渴發熱。故又曰。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
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湯主之。此與陽經之發熱。治各不同也。
少陰病發熱。最易與太陽牽混。故仲景於大青龍證。必辨其無少陰證者。方取大發其汗。
而又
申言之曰。少陰病。脈沉細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又曰。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
也。則少陰之不可發汗明矣。陰病必當轉陽。故曰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
死。蓋太陽寒水之氣。與少陰君火。相濟為用。此之吐利。少陰為寒所抑。茲得陽熱之氣。
而其氣還返於太陽。故反發熱不死也。然何以辨其為少陰之發熱也。經雲。少陰之為
病。脈沉細。但欲寐也。沉細為少陰之定脈。但欲寐為少陰之定證。且太陰病吐利。手
足自溫。此則手足逆冷。更加之以惡寒身蜷。其甚者厥冷無脈。又或咽痛煩躁便膿血種種危
證。死生呼吸。蓋因少陰腎藏。分發水火。為先天根本。故其病情寒熱錯雜。變幻不測有如
此。至發熱則陰寒之中。猶寓陽熱之氣。而強責少陰汗者。將其人之根本先拔。至於下厥上
竭則難治矣。其有寒邪直犯少陰。而即發熱者。如經雲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
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
。故微發汗也。蓋必以附子鎮攝腎中真陽。俾根本先固。而後可以引邪外出。此於微發汗之
中。而仍寓不發汗之義也。厥陰發熱者。以其人厥與熱之多少。辨病之進退。厥陰者。兩陰
交盡之名。然陰盡之中。實寓陽生之義。故其時陰陽不相順接便為厥。厥熱相等。其病可愈
。厥多熱少。此為病進。熱多厥少。此為病退。所謂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逆甚而至於冷過
肘膝。則不名曰逆冷而直名曰厥。此時正藉發熱為一線生陽可續。故發熱為病欲愈之機也。
故曰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又傷寒熱少厥微。欲得食者。其病為愈。若發熱下利

甚。厥不止者死。又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亦死。要知發熱之後。
其脈必不沉而浮。乃為陰病轉陽之真候。故曰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此又與少陰發熱
同一義也。
傷寒之脈。始終一以靜為主。故經雲。傷寒二三日。脈若靜者為不傳。若脈數急者為欲傳
也。
內經雲。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是始熱以脈靜為易愈。而傳變之後。又必以脈靜為真愈之候
。凡病之自表而裏者。以太陽為始。病之由裏而表者。以厥陰為始。太陽雖主表。而其脈連
於風府。其根起于至陰。又與少陰為表裏。仲景慎重不敢妄發其汗者以此。三陰病固不宜發
汗。即三陽經發熱。其致熱之因。又不全屬太陽。如病起發熱。即兼口渴汗出大便閉等證。
此由陽明而太陽者也。又如病起發熱。即兼喜嘔胸脅滿痛等證。此由少陽而太陽者也。皆不
得藉口於傷寒一日。太陽受之。概與發表也。
大約溫熱病起于陽明者居多。至濕溫病。其邪伏于募原。募原屬半表半裏。故其
發熱每兼胸痞腹滿煩渴不大便等證。加以骨節煩疼。舌胎如積粉。其病先犯少陽與太陰。
而內連於胃府。外溢於太陽。濕家本自易汗出。尤不可重發其汗也。至所謂異氣者。非於六氣
之外。別具一氣。蓋六氣本天地自然之令氣。因其氣之偏勝。而釀為厲氣。故其病沿門傳染
。長幼相似。乃稱曰疫。而治法仍不離乎六氣之中也。
有病已愈而複又發熱者。此名遺熱。由於起居飲食之不慎。凡病後飲食。最宜清淡。使
胃中
津液漸複。邪氣全盡。自然健啖。而世俗每飫肥鮮。兼之喜投補益。皆所不宜。故內經曰。
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多食則遺。此其禁也。然其熱之復發。亦有虛有實。故內經雲。視其
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至仲景食後勞複。以及大病瘥後。種種各法。載明論中。更
不待他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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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惡寒
屬性: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是惡寒乃太陽病一定之證。始而惡寒。繼且發熱矣

其惡寒與發熱相兼。非如寒熱往來之熱時自熱。寒時自寒也。所謂身大熱而不欲去衣者此也
。凡風寒客于營衛之中。而灑淅惡寒者。其脈必浮。浮為在表。故曰惡寒者表未解也。雖裏
證悉具。而表未解。不可攻裏。必俟外解已。乃可攻也。若太陽病傳入陽明者。則惡寒將自
罷。即汗出。而不惡寒。反惡熱矣。此太陽病初起發熱惡寒之大概也。惡寒屬表者脈必
浮。其有不浮而沉者陰病也。經雲。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發於
陽者病在表。宜解表為主。發于陰者病在裏。宜溫裏為主。若陰病而誤發其汗。則陽亡之變
。頃刻即至矣。陰病惡寒。以手足溫者易治。手足逆冷者難治。故經雲。少陰病惡寒而蜷。

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又曰。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又曰少陰病下利
。若利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此其義也。
惡寒屬表者。在未汗以前。是謂表實。若既發汗之後。當不惡寒矣。而反惡寒者。則又
不屬
實而屬虛。故經雲。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蓋以芍藥甘草
兩和營衛。而必藉附子以溫經。則同一惡寒。而未汗以前。與既汗以後。又各不同如此。
更有裏熱郁盛。致陽氣不得宣洩。而外惡寒者。此即內經所謂諸病惡寒。皆屬於火者是
也。
辛溫發表。大屬非宜。而表陽被遏。其脈又多沉。與陰病相似。而又不可誤于溫裏。其外顯
假寒。內實真熱。一經誤用。反掌生殺。其辨之之法。則不以脈辨而以證辨。蓋風寒之邪。
未經入裏。口中必和。此則口中先幹。其舌上燥白如積粉。甚或兼黃黑色。胸膈痞滿。不大
便。或下利如深醬色。其兼厲氣者。口中必有穢氣。此即熱甚陽鬱之候。治宜宣發伏邪。使裏
氣通而郁陽發。則惡寒自罷。反大熱而煩渴矣。然熱作之後。人皆信為熱。而當惡寒時。鮮
有識其為熱者。不可不細心體認也。
又有背惡寒者。夫惡寒則一身皆惡。何以止稱背惡寒。內經雲。人身之陰陽。腹為陰。
背為
陽。背者胸中之府。諸陽受氣於胸中,而轉行於背。陰寒之氣盛。陽虛不足禦之。則背為之
惡寒。經雲。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論中口中和三字。最
宜著眼。惟其口中和。故可放膽用附子。又或乘陰氣不足陽氣內陷入陰中。而不轉行於背。
則背亦為之微惡寒。經雲。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白虎加人參湯主
之。二者治法天淵。于何辨之。亦辨之於口之渴與不渴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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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惡風
屬性:惡風與惡寒異。惡寒者。不待風而自寒。雖置之密室之中。幃帳之內。甚至覆被向火。
而猶不
能禁其寒也。惡風者。風至斯惡。一居密室之中。幃帳之內。而即坦然自若矣。故惡寒者未
有不惡風。而惡風者不必皆惡寒。惡風屬表者。風邪客于衛也。經雲。太陽病。發熱汗出。
惡風脈緩者。名曰中風。又雲。太陽中風。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幹嘔者。桂

湯主之。此有風者必惡風也。而寒邪亦有惡風。以有汗無汗為辨。經雲。太陽病。頭痛發熱
。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此太陽病初起風寒異治不易之定法
。其有太陽病循經下入。其勢未趨入陽明。而猶戀於太陽之表。致頭痛已瘥。惡風仍在者。
如經雲。太陽病。項背強KT KT 。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又雲。太陽病。項
背強KT KT 反汗
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則仍以有汗無汗為辨也。亦有太陽病其勢徑趨入少陽。而惡
風證仍未罷者。經雲。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頭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
之。是其裏證已具。而惡風為表未解。故以半表半裏治之也。蓋惡寒有屬於陽者。有屬於陰
者。惡風則主表而專屬於陽。此皆治表之大略也。
其有發汗太過。致漏不止而惡風者。經雲。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
。四
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蓋汗出既多。即召亡陽之變。故于桂枝湯中加附
子以扶陽固衛。同一惡風。而前宜和衛以解肌。此宜固衛以實表。其治法又各不同矣。
更有裏熱熾甚。而外反惡風者。經雲。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
俱熱
。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蓋必直撤其熱。則

裏俱和。而惡風自止。又非解表所能愈也。又有風濕相搏而外惡風者。經雲。風濕相搏。骨
節煩疼。掣痛。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
湯主之。其所謂濕。蓋寒濕。非濕熱也。寒濕之內鬱者。自裏而搏乎表。風邪之外入者。自
表而搏乎裏。其相搏在骨節之間。則陽氣被遏。遂惡風不欲去衣。必以甘草附子湯宣達陽氣
。則風與濕俱去。痛止而惡風自罷矣。

<目錄>中集
<篇名>潮熱
屬性:潮熱者。不惡寒。但惡熱。其來如潮之至。不失其時。謂之潮熱。其證屬裏而不屬表。
凡惡
寒發熱屬太陽。至少陽則往來寒熱。此之潮熱則屬陽明。往往發於日晡。日晡未申之時。陽
明居中土。王于未申。邪入中土。無所複傳。
故鬱為實熱。隨王而潮。經雲。日晡所發潮熱者。屬陽明也。惟其屬陽明。則胃實為可
下之證。故曰潮熱者實也。
潮熱固可下而下法要有次第。經雲。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
承氣
湯主之。此因胃已實而熱未潮。故但用調胃承氣。微利之而已。又雲。陽明病脈遲。雖汗出
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裏也。手足
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
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按三承氣俱用大黃
。大承氣重用枳樸。兼以芒硝。上承邪熱而下。用以攻堅破結。蕩滌腸胃。乃峻下之劑。小
承氣去芒硝而輕用枳樸。止取通利腸胃。其下較輕。調胃承氣。佐以甘草。又於下中兼和。
三承氣各有所主。仲景下法。不敢妄施。其慎細如此。又雲。太陽病。重發汗而複下之。舌
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夫病至心下
及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則勢已劇甚。此又非大承氣所能勝任。宜兼破胸膈之結。以下通於
腸胃。則必主以大陷胸湯而無疑矣。
其有
陽明病潮熱未去。而已趨入少陽者。經雲。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
去者。小柴胡湯主之。此非小柴胡湯之能治潮熱也。胸脅滿不去。已具少陽證。且大便已溏
。雖潮熱未罷。未可再攻也。
更有癉瘧者。但熱不寒。發作有時。此亦陽明經熱。其熱止在於經。未入於府。且病不從
傷寒來。故名之曰癉瘧。仲景不立方。而但曰以飲食消息之。
要之甘寒徹熱。與治陽明經熱同法也。

<目錄>中集
<篇名>寒熱
屬性:寒熱往來者。主半表半裏。其病屬少陽。蓋少陽當陰陽出入之樞。邪至其地。與正氣相
爭。相
爭則寒。爭勝則熱矣。此與惡寒發熱有別。惡寒發熱者。寒熱互見。此則寒時自寒而不見熱
。熱時自熱而不見寒也。又與寒熱如瘧者有別。寒熱如瘧者。作止有時。此則寒已而熱。熱
已而寒。一日三五發。甚者十數套。與瘧狀有以異也。小柴胡湯專治往來寒熱。蓋以柴胡治
半表。半夏治半裏。黃芩生薑交除寒熱。而加以人參甘棗扶正逐邪。蓋病至少陽。發汗攻
裏。皆所不宜。故以是為和解之劑。乃少陽病之定法也。
小柴胡湯主治往來寒熱。人皆知之。此特半表證。而半裏證。人多忽焉不講。所謂半裏
者。如
口苦心煩喜嘔胸脅滿痛之類是也。凡邪從太陽而來。其人仍發熱。而少陽半裏證已見。雖未

來寒熱。即當從少陽和解。如經雲。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
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又雲。傷寒後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心下支結。外證
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是也。至少陽病。來路自太陽。而其去則入陽明之府。其來自太
陽者。如經雲。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複下之。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往來寒熱心
煩者。
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姜湯主之是也。其欲入府而猶未入者。如經雲。傷寒十餘日。熱結
在裏。複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是也。
寒熱往來。屬半表半裏證。然有由表而裏者。又有由裏而表者。不可不辨也。大凡風寒
之邪
。多自表而裏。濕熱之邪。多自裏而表。風寒法。仲景論中詳矣。至濕熱之邪。伏于募原。
其起病即見嘔渴。胸腹滿。不大便諸裏證。及其發熱。往往熱已而寒。寒已而熱。此其裏證
重於表證。宜察其裏證之輕重。使裏先和。則表自解。蓋病自裏而表。少
陽正當往來出入之界。故其始往來寒熱。繼則熱多寒少。再則但熱不寒。至晝夜壯熱。而譫
妄煩渴畢見。此病之由輕入重也。至於由重出輕。則必使譫妄煩渴諸裏證先罷。身熱漸和。
其時邪氣已退。正氣未複。又複相爭而為往來寒熱。此乃病出入之大機。而前之寒熱往來為
病進。後之寒熱往來為病退。總視其裏證之輕重有無為據也。其有邪氣全退。表裏俱和。而
仍寒熱未去。往來如瘧者。此因正氣未複。宜調其飲食。和其營衛。自然漸愈。切不可驟與
峻補。恐餘邪為戀。反增其害矣。
又傷寒往來寒熱。與瘧相似而實非。凡瘧當未作之時。飲啖如平人。至瘧作而始作。此
則默默不欲飲食。兼有口苦心煩喜嘔胸脅痛諸裏證。以此為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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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煩熱
屬性:煩熱者。因熱而煩。與發熱異。發熱者但身熱而不煩。此則為熱所煩。故謂之煩熱。經
雲。
病患煩熱。汗出則解。此證得之于陽熱者居多。欲作汗而未能遽汗。往往先有此候。故經又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浮為在表。在表者宜
汗。故汗出則解也。
凡風寒之邪。由太陽而入者。不即發煩也。至煩而熱。為汗解之佳兆。發其汗則熱解而
煩亦除
矣。故經雲。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熱。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又雲。傷寒
發汗已半日許。複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此皆邪之在太陽者也。太陽病。當
汗不汗。或誤與以冷水。或誤下者。仲景又施種種救逆諸法。如經雲。傷寒若下之。而煩熱
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又雲。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

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與五苓散。蓋一因誤下

陽氣陷入胸中。則必解去其胸中之邪。一因誤與冷水。而其邪由太陽之經。轉入太陽之府。故
不從經解而從府解也。更有太陽證未罷。已轉屬陽明者。如經雲。傷寒表裏俱熱。舌上幹

而煩。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此由表裏俱熱。則必以甘寒徹熱。使表裏俱和。自然得汗而解。又
法之變也。
凡稱煩熱者。因熱而煩。煩在外者也。若煩在內者。另立虛煩一門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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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虛煩
屬性:虛煩者。其人無大熱。心中溫溫欲吐。而又不能吐。致內擾而煩。然名為虛煩。而其證有因
於虛者。亦有因於實者。皆邪熱傳裏之候。宜分別施治。有邪熱傳入少陽而發煩者。經雲。
傷寒五六日。往來寒熱。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小柴胡湯主之。蓋少陽既不可發汗。
而裏未實又不可下。故以小柴胡湯兩和其表裏。表裏俱和。則煩自除矣。
又有陽熱之氣。下陷入胸中。而作虛煩。宜用吐法以宣其熱。如經雲。發汗吐下後。虛
煩不
得眠。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
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朴湯主之。又傷寒。醫以丸藥大
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幹姜湯主之。此皆取吐之劑。宜按其兼證。分別加減。其吐中
有發散之義。足以升舉下陷之陽邪。此乃吐虛煩之大法。至於煩之實者。非大吐不能除。如
經雲。病患手足厥冷。脈下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
之。宜瓜蒂散。則同一取吐。而輕重又不同矣。
病在胸中者當吐。其胃實者。又非吐法所能除。經雲。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調胃承
氣湯
主之。所謂陽明病者。胃家實是也。與調胃承氣以滌其煩。是於微利之中。仍寓和解之義也

煩熱者。因熱而煩。其所患皆陽熱之證。無陰證也。至虛煩。則有陽病。又有陰病。經
雲。少陰病二三日。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少陰病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又雲少
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蓋少陽為陽中之樞。少陰為陰中
之樞。熱傷少陰。津液被耗。邪熱內擾。故各以其兼證。施種種存陰滌煩之法。亦和解之義
也。至陰寒證。則反以煩為可轉陽之機。故又雲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為可
治也。
少陽病有煩而悸者。此屬胃。胃不和則煩而悸。和胃為主。又有悸而煩者。如經雲傷寒二三
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是也。大凡先煩而後悸者。屬實。先悸而後煩者。屬虛
。補虛泄實。治各不同矣。
別有所謂懊者。比煩而甚者也。宜因證而分別吐下。如經雲。陽明病。其外有熱。手足
溫。不結
胸。心中懊。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宜梔子豉湯。此宜吐者也。又經雲。陽明病。心中
懊而煩。胃有燥矢者。可攻。此宜下者也。更有因蛔厥而時自煩者。經雲。傷寒蛔厥者。
其人當吐蛔。病者靜而複時煩者。此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
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此得之于時煩時止。得食複煩。
與熱鬱者不同。臨證時當細辨也。
有病已愈而猶煩者。經雲。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又雲。病
人脈
已解而日暮微煩。以脾胃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即愈。此可勿藥。即藥亦不過平
調脾胃。慎勿再與泄熱。重傷胃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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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煩躁
屬性:煩熱者病在外。虛煩者病在內。至所稱煩躁者。謂心中鬱鬱而煩。又加以手足躁擾。則
謂之煩躁。有屬於陽者。有屬於陰者。其中表裏殊因。溫涼異用。宜細辨之。
有邪熱在表。欲汗不汗。因作煩躁者。經雲。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
汗出
而煩躁。大青龍湯主之。此乃發汗之峻劑。必辨其無少陰證相雜。方可大發其汗。蓋少陰病
之煩躁。由於陽氣微,故忌發汗。太陽病之煩躁。由於陽氣盛。故宜發汗。何以辨之。則以
太陽之脈或浮緩或浮緊。而少陰之脈必沉細也。
經雲當汗不汗。其人躁煩。病在太陽。宜以汗解矣。然有發汗之後而煩躁者。則以津液
被奪
。胃中水竭。如經雲。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躁。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
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者也。至於胃已實者。如經雲。陽明病若發汗則躁。又雲。病患不
大便五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此有燥屎。是又不宜汗而宜下矣。
煩躁屬熱者。為邪熱傳裏之候。然有自表而傳裏者。又有自裏而傳表者。大約濕熱之邪
。往
往先裏後表。其病起即胸膈痞滿。口渴譫語。種種裏證悉具。其裏邪欲出於表。而又不能出
。因煩躁發熱者。此等證便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被奪。裏邪愈錮。宜先與疏裏。佐以透表
。使裏氣先和。自然得汗而解。蓋其病傳之先後有不同。第就仲景汗下諸法。隨其證之先後
而錯綜之。其治法可微會矣。
若風寒之邪。其病初起不煩躁。其後漸煩躁而身熱反去者。如經雲傷寒六七日。無大熱
。其人躁煩。此為陽去入陰故也。病至此增劇矣。
凡邪入三陰而煩躁者。雖所傳漸深。始終總歸於熱。其有陰盛陽微而作煩躁者。經雲陽
微發
汗。躁不得眠。則深以發汗為戒矣。蓋其人陽氣本微而陰盛又迫陽於外。則外顯假熱。內實
真寒。其脈必沉細。口雖渴。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其候也。然其中有病本陰寒而致陽微者
。又誤施汗下而致陽微者。如經雲。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此病本陰寒而陽微者也。又如經雲。下之後。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
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幹姜附子湯主之。又雲。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
四逆湯主之。是誤施汗下而陽微者也。然陽氣微者。尚可施回陽之力。其陰盛逼陽於外。而
陽已外脫者。如經雲。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
煩而躁者死。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複煩躁。不
得臥寐者死。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灸不還者死。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
臥者死。如此之煩躁。是陽已垂脫。救亦無及矣。
又有因水氣而煩躁者。金匱雲。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龍
加石
膏湯主之。蓋心下有水。上射及肺。肺為之脹。故煩躁而喘。乃立此泄肺行水之法。然此病
不獨風寒之從外入者。足以與內飲相合。即濕熱之在裏者。或因熱甚而恣啖生冷。或濕邪未
解。誤投寒涼。皆能停飲於胸膈之間。寒飲怫鬱其邪。外不能達表。內不能傳胃。故煩躁轉
甚。必先消其水氣。則邪得有出路。而煩躁自能漸除。又治法之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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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無汗
屬性:汗者心之液。心主營。寒傷營。則血凝泣而無汗。無汗則宜發汗矣。然同一無汗而受病
之因
有不同。宜審其邪之所在而善調之。使陰陽氣和。營衛流通。自然汗出而解。而非純用辛溫
發散之劑。可以迫之使汗也。
太陽病宜以汗解。以太陽主表故也。然風寒暑濕熱之邪。起自太陽者。往往多自汗出。
惟寒傷營則無汗。必大發其汗而始解。如經雲。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
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又雲。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
青龍湯主之。又雲。太陽病項背強KT KT 。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此皆邪在表而宜發汗
者是也。
其有不從汗解而從衄解者。經雲。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蓋寒傷營。
營主血。得衄而解。與汗同義。即俗所稱為紅汗者是也。
其有病在陽明而無汗者。如經雲。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
必苦
頭痛。又雲。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發黃。蓋邪在於表。熏發腠理。則
使汗自出。故經雲。病患然汗出者。是轉屬陽明也。此則邪向內傳。不外熏發。故無汗也

有陽虛而無汗者。經雲。脈浮而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又雲。陽明病反
無汗
。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是陽虛而無汗者也。有因陽熱熾盛。陰液被奪。而
無汗者。經雲。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蓋有表證者。還宜治表。此則表證除而熱渴熾盛。故宜以人參白虎急救
其陰。俾陰氣和則陽熱外越。自然汗出而解也。
三陰為病。不得有汗。以邪行於裏故也。同一無汗而陰與陽又何以別之。蓋陽脈主浮。
而陰脈必沉也。
又有水飲內蓄而無汗者。經雲。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
痛。
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主之。蓋汗者津液所布。今水飲內蓄。則津液內滲。故
外不得有汗也。
凡當汗之證。服湯一劑。病勢仍在。至於服三劑而仍不得汗。又加以脈躁盛者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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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自汗
屬性:太陽病惟寒傷營者無汗。此外若風濕暑熱之邪。初起即令汗自出。至一入陽明。即寒傷
營者
。其始發熱無汗。至此亦然汗出。而不惡寒反惡熱矣。此之自汗。皆不得以表虛論治也。
有邪在於表。汗出不徹。應須再汗而愈者。經雲。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
者外不諧
。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又曰。病患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蓋麻黃乃發汗之峻劑。惟無汗者宜之。桂枝則於發汗之中。仍寓固衛之氣。故汗出而復發
其汗者。不取麻黃而取桂枝也。
經雲。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以酒客不喜甘故也。蓋酒氣與穀氣相並。其中必熱。故不
可與桂枝。以其人濕熱重故也。酒客如此。則凡病之因暑濕而起者。其不宜桂枝更明矣。
其有因裏實而汗自出者。經雲。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
則譫
語。小承氣湯主之。又雲。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蓋裏氣既通。則邪熱
下行而汗自止矣。
又有汗多亡津液。而邪猶在於經。未入於府者經雲。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
。脈
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蓋必急救其陰。則煩渴除而汗亦止矣。更有汗多亡陽者。經雲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支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又雲。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蓋必以附子合芍藥以溫經
固衛。則陽回而汗自。則同一汗出。而虛實寒熱。治又不同矣。
陰病不得有汗。其有汗出如油。喘而不休。以及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
出不
止者。皆死病也。其間有可治者。如經雲。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
主之。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又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支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皆急溫之證。不可
須臾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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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頭汗
屬性:(附手足汗盜汗)
凡陽明病一身自汗出者。謂之熱越。此熱從外達也。若熱不得越而從上達。則有頭汗證
。從
傍達則有手足汗證。而其證皆屬陽而不屬陰。仲景雲。陰不得有汗。故以是列陽明證也。
頭為諸陽之會。邪郁於裏。不得外越。熱蒸于陽。則頭汗自出。凡見此證者。
多發黃。經雲。但頭汗出。餘處無汗。劑頸而還。身必發黃。又雲。陽明病被火。額上
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發黃。此以熱鬱在裏。不得外越故也。然其間有鬱之淺者。如經雲。陽明

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此
可用吐法以宣其熱也。有鬱之深者。如經雲。傷寒熱結在裏。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
胸脅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此可用下法以泄其熱也。此皆陽明病。其邪不能外
出於陽明之表。而郁在陽明之裏也。
其有不屬陽明而屬少陽者。經雲。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
欲食
。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

。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
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又雲。傷

五六日。已發汗而複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
。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姜湯主之。小柴胡本少陽之劑。所以兩和表裏。今裏證已具。而
猶持於半表。故尚見頭汗證也。
更有邪熱陷裏而成頭汗證者。經曰。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
刺期門
。隨其實而泄之。然汗出而愈。蓋熱入血室而肝藏實。故當刺肝之期門以泄其實。血液為
汗。熱邪並汗而出。則血自止矣。然此猶入裏之淺者也。更有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陰陽
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此則津液垂涸之證。惟小便利者。則一線真陰
未涸。可以亟救其真陰。故雖種種危證悉具。而仲景曰。小便利者。其人可治也。
又有真陽上脫而頭汗者。經雲。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生。有汗者死。又雲。濕
家下之其人額上汗出。微喘者死。此絕證不可治也。
手足汗乃專屬陽明證。經雲。手足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手足汗出。大便難
而譫
語者。下之則愈。蓋陽明屬胃。胃主四肢。此由熱聚於胃也。然又有不屬熱而屬寒者。經雲
。陽明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後溏。所以然者。以
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熱聚於胃者。可下。寒聚於胃者。不可下。此又不可不辨也。
更有盜汗者。乃半表半裏證。邪氣侵行於裏。外連於表。睡則衛氣行於裏。乘表中陽氣
不致
。津液得泄。故但睡而汗出。覺則氣散於表而汗止矣。故經雲。微盜汗出反惡寒者。表未解
也。又陽明病當作裏實而脈浮者。雲必盜汗。又三陽合病。目合則汗。凡若此者。皆當清裏
和表為治。蓋傷寒盜汗。與雜病之盜汗不同。雜病盜汗可用補法。傷寒盜汗則惟有和表而已
。無補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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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戰汗
屬性:戰汗者。邪正相爭也。經雲。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
本虛
。故當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觀此則知戰乃邪氣向外之征。而當欲出未出之界。因
本虛必先發戰。而正猶足以拒邪。故戰而汗出。為病解之佳兆也。
戰邪向外者也。若邪向內者。則不名之曰戰。而名之曰栗。戰者身戰也。栗者心戰也。
經雲。
陰中於邪。必內栗也。又雲。胃無穀氣。脾澀不通。口急不能言。其人則戰而栗。戰與栗有
陰陽之分。不可不知。又有名為振者。與戰相近。但戰則身為之戰搖。振但森然聳動而已。
其人素虛。至欲汗之時。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是振較之戰
為輕也。如經所雲。亡血家發汗則寒栗而振。與夫下後複發汗其人振寒者。皆虛象也。然此
猶淺焉者也。若經雲。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發汗則動經。身為振

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又雲太陽病發汗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
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此之振也。亟與回陽。猶恐不及。又非戰汗所可同日語矣。
戰汗之脈。以浮緩為主。浮則邪出於表。緩則胃氣自和。可以托邪外出。而又必察其氣
。氣
細而長者吉。氣粗而短者危。戰汗之時。不可服藥。補則汗不透而留邪為患。泄則正氣不支
而成虛脫。只宜多與熱湯。養津液以助其作汗。須靜候其脈靜氣長。便屬無害。不必驚慌。
俟戰止之後。再察其有無留邪。按法施治。若當戰時而驚駭叫喚。則神氣先亂。邪反勝正。
轉為危候。不可治矣。
大凡風寒之邪。自表而裏。戰汗者少。濕熱之邪。自裏而表。戰汗者多。戰汗之後。脈
靜身
涼。舌胎已淨。胸腹無阻。漸思飲食。斯為全解。否則餘邪未淨而複熱。則有再作戰汗而解
者。有戰汗至三四次而解者。總視裏證以為據。又或戰定之後。其人忽沉沉睡去。如死一般
。須
察其脈仍和緩有根者勿訝。俟其氣複即醒矣。亦間有脈停者。又必察其呼吸。如呼吸尚長。
此屬脈厥。久之自複。亦勿訝也。
戰解固為佳兆。又或其人脈促氣粗。形體不仁。水漿不下。目直視。舌痿不能言。此則
欲脫之象。而非戰解之象矣。
戰汗非由發汗而得。若病之可發汗者。邪在於表也。發汗則汗自出。奚俟于戰。戰汗者
。由
裏出表也。故往往有清涼攻下之劑。絕不參一毫表藥。自得戰汗而解者。此由表裏通達。陰
陽交和。自然而然。而非可逼之使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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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頭痛
屬性:(附項強)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是頭項強痛專屬太陽證。然他經亦互見。特太
陽其專主耳。凡邪之自外而入者。必主頭痛。如經雲。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
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此與發熱同機。風寒之
邪。自外而入。其脈主浮。故可發之使從汗解也。
其有不從太陽而從少陽者。經雲。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
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蓋弦為少陽定脈。其頭痛特邪之外溢於太陽。而非太陽之
自病。故仲景特申發汗之禁。又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
者。慎不可汗。而亦不可下。汗下俱不可。而從少陽和解之法。仲景雖不言。在人因證善會
矣。
陽明病尤忌發汗。經雲。傷寒六七日。不大便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

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此言風寒之邪。由表而入。熱未入裏。仍宜汗解。
既入於裏。則宜以承氣湯下之矣。由此推之。濕熱之邪。本在於裏。而外溢於表。其初起每
見頭痛證。當以清裏為主。微兼透表。裏和則表自解。若徒與攻表。非但頭痛不減。恐裏
證增劇矣。
太陰病亦有頭痛者。經雲。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
用水
者。理中湯主之。霍亂。太陰證也。頭痛發熱。是陰病有轉陽之機。惟亟去其裏寒。則病出
于陽而可治矣。
少陰一經。與太陽相表裏。太陽之脈浮。少陰之脈沉。經雲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
。身體疼痛。宜四逆湯。蓋沉非太陽之脈。即不得同太陽發表之例。而與以大發其汗矣。
太陰少陰。其脈上至頸胸中而還。不循於頭。應無頭痛證。然陰陽出入。互相輸應。其
機正妙
於轉。不能呆執而論。至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上出額。與督脈會於
巔。病亦有頭痛者。如經雲。幹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是也。厥陰頭痛。往往直升
巔頂。其有痛甚入連於腦。而手足寒者不治。
太陽經病不解。轉傳入府者。其人頭痛而小便不利。治當不從經解。而從府解。如經雲
。服
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
主之。蓋所以運胸中之陽。以化寒水之氣。使從小便則解。故曰。小便利則愈也。由是推之
。其有熱結於府。頭痛小便不利。而又加以口渴。則宜以甘寒瀉其府熱。而頭痛自愈。其法
又可會矣。
太陽之邪並於上。則頭項強痛。並于下則項背強痛。經雲。太陽病項背強KT KT
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太陽病項背強KT KT 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此以有汗無汗
分別風寒與發熱同義。又經雲。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
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另詳痙門。又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

陷胸丸。蓋氣結於胸。則項牽連而強。故下之則和。此雖見項強證。而其邪又不關太陽也。

<目錄>中集
<篇名>身痛
屬性:身痛亦太陽表證。欲發其表。宜以汗解。然陰陽表裏。互有出入。在權其輕重而善治之
。不能執一也。
其宜汗解者。如經雲。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
黃湯
主之。又雲。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以大青龍湯發之。
此發汗之正法也。至於太陽之邪。連及少陽。則如經雲。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
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此專用少陽和解之法。而兼桂枝以
和太陽之表。則又不純用汗法矣。而脈必以浮為斷。若脈沉者即不得治表。如經雲。病發熱
頭疼。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又雲。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
者。桂枝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又雲。少陰病。身體疼。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
子湯主之。其間治法天淵。在相其緩急。以分別先後。如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

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仲景論中本身昭晰。不得以身痛屬表證。概與發表。致召亡陽之變也。
身痛同為表證。然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此邪著於裏。外舍於肌肉之間。要當溫經。
使自
作汗而解。無徑行發表之理。如經雲。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

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又曰。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
短氣。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此二者。當溫經則其汗自透。若大發
其汗。病反不除。不嘔不渴。方可溫經。由此推之。則嘔而且渴。又屬濕熱壅滯。汗法尤
忌矣。故仲景又曰。太陽中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要之濕淫與熱淫。皆能使身疼痛
。雖宜得汗而解。而汗法不可一例施也。
霍亂下利。本屬陰病。陰病轉陽。往往見身疼痛之證。治宜先溫其裏。乃攻其表。如理
中四
逆輩是也。至吐利止而身痛不休。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此在仲景論中。有法
有方。可以遵循。其有寒盡化熱。轉成陽明燥渴證者。則又當別論矣。
凡用汗法。宜相其人之津液。經雲。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
者。
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又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凡
用汗法者其慎諸。
有身疼痛而兼體重者。有但體重而身不疼者。有身疼痛而體不重者。如傷寒脈浮緊。一
身盡
疼痛。必惡寒體重嘔逆。又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此均當大發其
汗也。至少陰病。四肢沉重。其脈則沉而不浮矣。他如風溫為病。自汗出。身重多眠。三陽合
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與夫太陽中者身重而疼痛。皆申發汗之禁。總之體重亦有宜汗
不宜汗之辨。可與身痛參看。
腰痛一證。其由頭疼身痛而牽連及之者。同屬太陽表證。表解則痛自已矣。兼濕者當察
其兼證
。分別寒濕與濕熱。根據法施治。但太陽病與少陰相為表裏。腰痛又須防腎虛之候。不可不察

四肢痙痛者。同屬太陽經脈之鬱。與身痛參看。痛在周身者。邪之分佈也。痛在一處者
。邪
之專注也。專注之邪。其血脈必別有凝泣之處。須于解表藥加一二引經藥。方驗其風寒暑濕
之辨。尤必察其兼證。分別施治。庶無差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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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頭眩
屬性:(附目眩搖頭)
頭痛屬太陽證。其有頭不痛而但苦眩旋者。則得之陽明者居多。凡病初起即苦頭眩者。
有風
有熱有痰。如經雲。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陽明病以能食為中風
。是因風而頭眩者也。又雲。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

。瘀熱在裏。乃發癉黃。是因熱而頭眩者也。由是而推之於痰。則挾風為風痰。挾熱為熱痰
。凡痰必有其致痰之因。審其所因以治生痰之本。則痰自去。此皆實證立治之大法。至於少

之為病則為目眩。目眩與頭眩有別。而總為陽熱上升之所致也。其有太陽病誤施汗下。因虛
致冒而頭眩者。經雲。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
擗地者。真武湯主之。又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
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是虛寒之候。亟與溫裏補虛。猶虞不及

總之汗下不可誤施。經雲。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
頭眩。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猝起頭眩。仲景早垂深戒矣。
又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諸逆發汗劇者。言亂目眩者死。此陰竭而虛
陽上
脫。不可複救。有搖頭者。與頭眩又有別。經雲。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另詳
痙門。更有搖頭言者。裏痛也。亦尚非逆候。至於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
為心絕。必不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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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屬性:咳之一證。在尋常感冒。由風邪襲於皮毛。內合於肺。其證但鼻塞聲重而不發熱。人多
目為
傷風輕症。而忽視之。不以為意。然致咳之因。已有寒熱內外之不同矣。若發熱而咳。其病
亦有傳變。正不以咳為肺疾。概從肺經論治也。
太陽病表證不解與寒飲相合。因而致咳者。經雲。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幹嘔發熱
而咳
者。小青龍湯主之。蓋內外合寒。非溫不解。方用麻黃桂枝。所以去外寒也。半夏幹薑。所
以去內寒也。而佐以芍藥五味以收肺氣之逆。此純溫之劑也。至於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
喘。脈浮者。即用本方加石膏。蓋其肺氣已熱。而中挾寒飲。上淩及肺。故不廢麻桂之辛
溫。而加石膏以降肺金清肅之氣。使水從下趨。此熱因寒用。又非純溫所宜矣。若陽明熱甚

火來乘金。因熱致咳者。不但誤與麻桂。變證不小。即半夏之辛溫亦所不宜。當遵仲景法以
栝蔞根易半夏。而欲折陽明之熱。舍石膏又誰與歸。
其有自表入裏。轉屬少陽者。經雲。傷寒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
心煩
喜嘔或咳者。小柴胡去人參大棗生薑加幹薑五味子主之。蓋小柴胡湯之用半夏。乃逐飲之聖

。又有柴胡黃芩以和在表之邪。複用幹薑五味以收肺氣之逆。且有黃芩而幹姜不嫌于過溫。
有半夏而五味亦不嫌於過斂也。少陰為水髒。全賴君火以化氣。故與太陽相表裏。其有陽邪
陷入陰中而咳者。如經雲。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者。四逆散加幹姜五味子湯主之。蓋陽陷
入陰。其人四逆。用柴胡以啟其生陽。幹姜五味化飲平逆。此乃和劑而非溫劑也。若少陰君
火自病者。如經雲。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豬苓湯主之。此已從陽熱
化氣。其下利乃陽熱下利。以豬苓湯分調水道。則煩渴平而咳利均止矣。凡此皆不宜純溫之
證。其宜急溫者。則如經雲。少陰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
氣。其人或咳者。真武湯加五味子細辛幹薑主之。此則少陽本藏虛寒之病。陽衰陰盛。當急
溫而無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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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衄血
屬性:衄血者。邪熱在表也。邪在於表。宜以汗解。不得汗因致衄。經雲。傷寒脈浮緊。不發
汗因
致衄者。麻黃湯主之。此非麻黃湯之治衄也。謂宜麻黃而不根據法以麻黃湯發汗。乃作衄也。
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

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此又非桂枝湯之治衄也。謂宜桂枝而不根據法以桂枝湯發汗。
乃成衄也。衄與汗同義。而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不得眠。是衄
解之後。無再發汗之理。蓋風寒在表。先犯太陽。從陽化熱。逼血妄行。故經曰。陽盛則欲
衄。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自衄者愈。是在經之邪。隨衄而解。則知衄正邪解之候也。
至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陽明熱甚則口燥。而熱尚在於經。未入於裏。
故但欲漱水不咽以此為欲衄之兆。亦以熱在表故也。
太陽病當汗不汗。轉從衄解。其不當汗而妄汗者。莫如誤發少陰汗。擾動陰血。為變滋
烈。
經雲。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
厥上竭為難治。則又不得責其為表熱矣。二者。一則誤於當汗不汗。其變小。一則誤於不
當汗而汗。其變大。用藥者可不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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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鼻鳴
屬性:(附鼻如煙煤鼻如扇張)
太陽中風。鼻鳴幹嘔。鼻鳴者。風邪幹肺也。肺主皮毛。風邪襲於皮毛之間。未經深入
。故
但取輕揚之劑。解散其皮毛之邪。則鼻鳴自已矣。若挾熱者。則鼻鳴而幹。宜兼清肺胃之熱
。然此猶淺焉者也。至邪熱爍肺。則鼻如煙煤。是肺氣將絕。亟與大劑甘寒。生津瀉熱
。猶
恐不及矣。更有鼻孔扇張者。或由痰鬱。或由熱鬱。其病亦尚淺而可治。倘因虛竭。鼻中之
氣出入皆微。或出多入少。亦屬敗證。百難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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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耳聾
屬性:耳聾屬少陽證。少陽當半裏半表。邪入少陽。挾痰上升。清竅為蒙。治當清解少陽。則

聾自罷。又有發汗太過。因虛而致耳聾者。經雲。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
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又曰。病患兩
耳無所聞者。以虛故也。既責其為虛。不但不宜再發其汗。而且不宜妄下。惟有以輕清之劑
。通調表裏。使邪氣漸退。粥食漸加。正氣漸複。自然而愈。不能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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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咽痛
屬性:咽痛一證。陰陽寒熱所因不同。最難辨認。大凡陽熱之證。多起於太陽。而陽明與少陽
亦互
見之。陰寒之病。多中于少陰。而太陰與厥陰亦牽及之。其間溫涼異治。倘辨證先錯。率意
投劑。召變甚捷。可不慎諸。
風邪從皮毛而入。首犯太陽。肺先受邪。與痰涎互結。則咽痛而梗。與以驅風利咽。其
邪尚
淺而易療。其結之甚者。則加以紅腫。則當參用破結消腫之品。又甚者。熱浮之氣彌滿三陽
。與毒涎惡血兩相膠結。頃刻之間。脹塞咽喉
。致氣不得通而死。或用吐法以宣其痰涎。或用刺法。以去其惡血。救之不容須臾緩矣。
凡陽熱之證。雖至險極惡。人猶易識。至少陰咽痛。人多不識。即識之而溫裏之劑。又
多畏
而不敢輕投。殊不知陰寒之甚。格陽於上。乃致咽痛。真寒假熱。非溫不辦。而溫法又各有
別。不容概施。如經雲。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又雲。少陰
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又雲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此

少陰病。以尚無下利逆冷諸變。而證有輕重。方亦有緩急。其不取寒涼直折。一也。若咽痛
而複下利。則如經雲。少陰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

咽痛者。通脈四逆加桔梗湯主之。此因陰寒氣盛。元陽將脫。故宜亟使陽氣歸根。是非峻溫
不可矣。
凡咽痛之宜用溫藥者。仲景原為真寒假熱者之立法。若辨證不的。為禍甚速。倘非陰盛
陽衰
之候。即不得施回陽勝陰之法。故仲景又曰。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蓋彼因下利而陽亡此因下利而陰涸。治又不同也。更有陽熱熾甚。痰涎湧結。其脈反遲。而
協熱下利者。此又屬陽證似陰之候。此惟吐法為最善。經雲。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
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
則利止。蓋胸中閉塞者不可汗。又胸中閉塞者不
可下。仲景已有深戒。而病當胸中當吐之。且吐中自寓發散之義。則可使結開而利止也。

<目錄>中集
<篇名>
屬性:(附口苦口甘)
口渴一證。乃傷寒一大關鍵。不可不細心體察。凡風寒在表。邪在太陽。不言渴也。一
入陽
明。則不惡寒反惡熱。口漸知渴矣。其有太陽病初起而即口渴者。溫熱之邪。自裏出表。雖
見表證。邪不在表。故仲景雲。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又太陽中者。其人汗
出惡寒身熱而渴也。是不宜發汗。與風寒異治。至於濕溫初起。濕未化熱。口雖渴。卻不能
飲。化熱之後。始大渴引飲矣。故就口之渴與不渴。可以辨邪之表裏。中之寒熱。而即可以
渴之微甚。辨熱之輕重。臨證時首宜辨此。
凡陽熱之證。一見口渴。即當泄熱為主。至三陰證。如系本藏虛寒自病者。本無所為渴
也。
然陰病轉陽。亦有發熱而渴者。當與和調津液。不宜直折其熱。緣陰盛陽微。口渴正陽回之

。泄熱則轉瀉其陽矣其或陰液乾涸燥渴轉甚。則量與泄熱之中。尤當佐以養陰生津。此為大

引飲者立法。若口中雖渴而不欲飲。見水輒避者。即屬真寒假熱之候。其脈或沉細。或空大
。當以溫劑引陽歸根。則虛寒之狀反著。倘誤與寒涼。禍不旋踵矣。
霍亂後多見口渴之證。經雲。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
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蓋吐下之後。津液已傷。且陰病轉陽。宜以理脾為主。使脾氣散精。表
裏並解。津液流通。而渴自止矣。切不可見渴投涼。反增其逆。且五苓散上升脾津。下通水道
。若太陽病不解。犯入膀胱之府。其人有表裏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亦主此方。以白
飲和服方寸七。多服暖水汗出愈。若無太陽表證。而但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
五苓之溫化。又所不宜。則宜豬苓湯化熱通津。凡若此者。皆與治陽熱之渴用甘寒者不同也

凡口渴多屬裏證。若熱在經而不在裏者。口雖渴。但欲漱水不欲咽。此欲作衄血及斑疹
之先兆。不可
遽用寒涼壅遏邪氣。當審其病因而施解表之法。又凡諸渴證欲飲水者。但當少少與之。令胃
氣和則愈。若飲水過多。恐增喘噦悸滿諸變。不可不慎。
別有口苦者。乃邪熱入于少陽。故仲景以口苦咽幹為少陽病之提綱。至於口甘。內經稱
為脾
癉。由濕熱郁蒸而成。宜掃除胸中陳腐之氣。此二者口雖不渴。總屬熱證。辛溫忌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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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湯
屬性: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
一升
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大汗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重服。根據前法。又不汗。小促役其間。半

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症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
出者。乃服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此太陽中風主治之方也。經雲。太
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
。鼻鳴幹嘔者。桂枝湯主之。衛強故陽脈浮。營弱故陰脈弱。衛本行脈外。又得風邪相助。

其氣愈外浮。陽主氣。風為陽邪。陽盛則氣易蒸。故陽浮者熱自發也。營本行脈內。更與衛
氣不諧。則其氣愈內弱。陰主血。汗為血液。陰弱則液易泄。故陰弱者汗自出也。嗇嗇惡寒
。內氣虛也。淅淅惡風。外體疏也。惡寒未有不惡風。惡風未有不惡寒。二者相因。所以經
文互言之。翕翕發熱。乃就皮毛上形容。鼻鳴。陽邪壅也。幹嘔。陽氣逆氣。太陽中風之病
狀如此。諦實此證。宜用此方。凡欲用仲景方。先須辨證也。
愚按本方主以桂枝者。以桂枝能入營而作汗。非徒取其能驅風也。輔以芍藥者。以芍藥
能和營而息風。非徒取其能止汗也。桂枝得芍藥。於發汗之中。仍寓斂液之義。芍藥得桂
枝。於益血之內。仍收化氣之功。而桂枝又藉生薑之力。攘之於外。以導風邪之出路。芍藥
又得甘草大棗之力。安之於內。以斷風邪之入路。凡讀仲景方。宜深求制方之義。
再按仲景于桂枝湯一方。獨自注雲。桂枝本為解肌。解肌者。乃解肌表之邪。不使擾動
營血
。以是示微發汗於不發汗之中也。而要之桂枝本入營作汗之品。賴有芍藥以收斂汗之功。今
人誤謂桂枝一味。能固衛而斂汗。失之遠矣。觀其服法雲。服已須臾熱稀粥一升。以助
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此段斡旋之法。具
有精義。熱稀粥者。欲藉谷氣以助營血而資其汗。若如水流漓。則營弱者益不能勝。故曰
病必不除。此中用法之妙。全在營衛強弱上討消息。處桂枝湯方者。先須參透此一關。
再按經文雲。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此與前條太陽中風陽浮陰弱
一段大
同小異。何所取而重疊其文耶。殊不知彼條言太陽中風。乃昭揭中風之病狀而示之以主方。

條渾言太陽病。則如所雲頭項強痛惡寒。乃中風傷寒公共之太陽病。即如本條之頭痛發熱
惡風
。亦太陽中風傷寒之公共證。更何所辨而知其孰宜麻黃孰宜桂枝耶。其關鍵全以汗出為辨。汗
出便是桂枝
的對之證。若汗不出而發熱脈浮緊者。是麻黃湯證。誤用桂枝之辛熱。而益以芍藥之酸收。
則寒邪凝結。漫無出路。變證蜂起。即顯犯桂枝之大禁矣。此仲景教人辨證之法也。
桂枝湯有禁用三法。用桂枝者不可不知。其一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
不出者
。不可與也。夫脈浮緊發熱汗不出。是寒傷營之脈證。宜麻黃湯主治。脈浮緩發熱汗自出。
是風傷衛之脈證。宜桂枝湯主治。今見寒傷營之脈證。即不得主用風傷衛之治法。以其同見
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同見浮脈。最易牽混。故重言之曰常須識此。勿令誤也。不此之察而

用之。其人營氣本實。邪無出路。不能外泄。勢必上湧。又得辛熱酸斂之性。怫郁其營中之
血。不至吐膿血不止。故曰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至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得
湯則嘔。仲景即自注雲。以酒客不喜甘故也。諸家皆以酒客胃中濕熱素盛。故得之便滿逆而

。則由此而類推之。凡感外邪而中挾溫熱者。其不可亂用桂枝也審矣。予每見今人誤認桂枝
湯為斂汗之藥。凡遇濕溫風熱等證。見其汗出熱不解。竟敢恣用桂枝而無忌。此又仲景當日
意料之所不及。用之貽誤。不自咎其辨證之不清。反謂古方之難用。而鑒此者轉引叔和桂枝
下嚥陽盛則斃之說。實其言以相戒。其亦勿思之甚也矣。
桂枝之禁例
既明。則凡見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而汗出脈浮緩者。主以桂枝之解肌而無疑矣。解肌者
乃解其肌表之邪。而仍欲使之微似有汗也。故經中又指桂枝曰發汗。欲發汗而仍不欲
大發其汗。故又曰和。和則發汗
之機必不迅。故他方皆刻期取效。而桂枝服後。病證仍在。仍宜作服。觀其服法雲。若一服
汗出。病瘥。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重服。根據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役其間。半日許
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仍在。更作服。若汗不出。
乃至二三劑。以是為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一定不易之法。但須辨證明晰。用當其病。即未
遽效。仍堪複進。以視麻黃湯之大發其汗。固有間也。
再太陽病以風傷衛寒傷營二證。分主桂枝麻黃二法。其說始于許學士。而前明方中行及
國朝
如喻嘉言程郊倩輩。皆仍其說。唯柯韻伯謂桂枝湯一方。凡頭痛發熱惡風惡寒其脈浮弱汗自
出者。不拘何經。不論中風傷寒雜病。鹹得用此發汗。若妄汗妄下而表不解者。仍當用此解
肌。推柯氏之意。蓋以仲景于桂枝湯。散見於他經。而用之者亦多。故主論若此。而予就經
文細繹之。如經所雲傷寒發汗解半日許複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一條。柯氏殆據此以
為傷寒亦宜桂枝之證。而不知經衣冠文物言傷寒發汗解。其用麻黃發汗可知矣。半日許複煩。脈
轉浮數。則因發汗之後。在外之風邪易襲。而在內之營氣已傷。煩因心擾。數屬陰虛。奚堪
複任麻黃。其改用桂枝者。非太陽傷寒之宜桂枝。乃發汗後複煩脈浮數之的宜桂枝也。至陽

病之亦有用桂枝者。若經雲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可發汗。宜桂枝湯是
也。按陽明本自多汗。但不惡寒而惡熱。今微惡寒。則太陽之表證未罷。亟當從太陽領出
其邪。此又非陽明病之宜桂枝。乃太陽表未解之的宜桂枝也。且其下文又雲。陽明病。脈浮
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合此二條觀之。要知邪自太陽初入陽明。須察其邪自
太陽中風而來。而中風證未罷。仍當從中風主治之法。邪自太陽傷寒而來。而傷寒證未罷
。仍當從傷寒主治之法。益見桂枝麻黃。分主中風傷寒二證。為天
然不易之定法矣。至三陰經本無發汗之例。雖太陰病有脈浮可發汗之條。亦非太陰病宜用桂
枝。亦以脈浮自當發汗。而本方芍藥生薑大棗。亦得資以奠安太陰。若謂妄汗妄下之後而表
未解者。亦宜用此解肌。試思何謂妄汗。正謂桂枝證誤用麻黃。麻黃證誤用桂枝耳。且發汗
後不可更用桂枝湯。下後不可更用桂枝湯。仲景設有明禁。其誤下後間有宜桂枝者。亦須察
其脈浮。其氣上沖者。方可與之。若不爾者。不可與也。仲景經文。本自明白易曉。若如柯
氏所雲。則求之多歧。適以滋亂。轉使後之學人。漫無頭緒可尋。況風寒之邪。皆從太陽而
入。太陽一經。實為傷寒家開手第一工夫。此等源頭不清。開手便錯。餘故不憚援引經文。
以直破其惑。而臨證處方。庶有把握。不致淆亂矣。
再按桂枝湯固為太陽初病時立法。而日久亦有宜用之者。總以外證未解為辨。至柯氏所
指誤
汗誤下兩層。此恰渾舉不得。自當分辨。蓋誤汗之後。即有亡陽漏風諸變。另有專方救逆。
雖仲景有傷寒大下後複發汗。心下痞。惡風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之條。亦因
下後發汗。其痞究從誤下所致。又從惡寒上辨出表未解來。自當先解其表。表解乃可攻痞。
此外別無汗後複用桂枝明文。更有表裏錯雜之邪。宜先裏後表者。若下利清穀。腹脹滿。身
疼痛者。則裏證急而表證緩。又當先溫其裏。後攻其表。必俟下利止而身痛未休。再當消息
和解其外。解外仍不離桂枝成法。此中出入變化。具有元機。全要平時體認經文。臨病詳參
脈證。則一百一十三方。皆無誤用。奚啻桂枝也。
再按桂枝固為太陽主方。而救逆之法。從此方變化者。無論增一味。減一味。其主治各
不同
。但就原方增減分兩。即另立湯名。治證迥別。如本方加桂即名桂枝加桂湯。重加芍藥即名
桂枝加芍
藥湯之類是也。另宜逐方詮解。附于本方之後。而總以此方為祖。故以是冠一百一十三方之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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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加桂湯
屬性:桂枝湯方內。更加桂二兩。成五兩。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
桂枝湯治太陽中風。乃兩和營衛之聖藥。今照原方加桂。便另立湯名。主治之病。迥然
不同。
可見先聖立方之嚴。即分兩亦不可苟也。經雲。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也。又雲。燒針令

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
湯更加桂。按奔豚乃少陰腎水淩心之證。何以主用桂枝太陽之方。蓋太陽為諸陽主氣。而行
太陽之令者。心主是也。太陽傷寒。理應發汗。汗為心之液。全賴心主之一點真陽。以化氣

逐邪。誤用溫針。則寒邪不外出而內入。內入則擾動心營。心陽受寒邪所迫。君主孤危。腎
水得
而乘之矣。核起而赤。心陽不能內固。色已外見。氣從少腹上沖心。水邪上逆。真火將受其
撲滅。故亟灸核上。先使溫經而複陽。而方中重用桂枝者。以桂枝能直入營分。扶陽化氣。
得此重兵以建赤幟。則君主得自振拔。而腎水自降。泄北補南。一舉兩得。此為制勝之師。
按此方加桂。或作桂枝外另加肉桂。但有成五兩三字。當仍屬桂枝。且此證本因太陽病
誤治所致。重用桂枝。正以一物而全收安內攘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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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加附子湯
屬性:于桂枝湯方內。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餘根據前法。
此治汗出漏風之方也。經雲。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
。難
以屈伸者。此方主之。按太陽病當取微似有汗者佳。不可令如水流漓。大發其汗。衛撤
藩籬。營不能守。遂至漏不止矣。腠理既開。風無所禦。而津液盡隨陽氣外泄。無複滲膀胱

柔筋脈。乃至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種種變證。皆因衛氣撤護。致在內之津液。直

於外。有莫禦之勢。亟當乘津液尚未全涸之時。固其衛氣。使趨外之津液。還返於內。故主
桂枝湯加附子。以固衛之法。為救液之法也。此證全是衛氣外泄。津液內奪之象。而附子乃
燥液之品。仲景偏用之救液。此何義也。蓋衛
陽將脫。非得附子之大力。必不能迅走衛分以回陽。今但使衛陽亟固。先斷其外泄之路。則

吾身固有之津液。還返於內。陽回而津自複。更無藉他藥生津潤燥之力。此其立方之所以聖

。按此方之加附子。與亡陽證之用真武同義。喻嘉言曰。此陽氣與陰津兩亡。更加外風複入
。與亡陽證微細有別。故主桂枝加附子。以固表驅風。而複陽斂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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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新加湯
屬性: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四兩)甘草(
二兩炙)人參(三兩)生薑(四兩)大棗(十二
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鬥一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溫服。
經雲。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此湯主之。身疼痛。表未盡也。脈沉遲。裏已虛也
。得
之發汗之後。則營血亦微矣。故加芍藥以益營血。加生薑以逐表邪。以其脈沉遲。不得不兼
人參以補虛。但一桂枝湯而稍一轉移。已非桂枝之舊法。故曰新加。
按柯韻伯傷寒論翼。謂此方系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加芍藥生薑。乃坊本之訛。但諸
家皆
仍加芍藥生薑之說。想柯氏之意。以脈見沉遲。似無再加芍藥之理。但病屬發汗以後。則芍
藥益營之功。自宜重恃。
程郊倩曰。身疼痛。脈沉遲。得之太陽病發汗後。非屬陰寒。乃由內陽外越。營陰遂虛
。營
主血。血少則隧道窒塞。衛氣不流通。故身疼痛。于桂枝湯中倍芍藥生薑。養營血而從陰分
宣邪。加人參托裏虛而從陽分長陰。脈沉者營氣微。遲者營中寒。此沉遲之脈。非本來之沉
遲。乃汗後新得之沉遲。故治法亦新加人參而倍薑芍。此說亦自解得明白。
喻嘉言曰。桂枝人參湯中去芍藥者。以誤下而邪入于陰。芍藥主陰。不能散陽邪也。桂
枝新
加湯中倍芍藥者。以誤汗而陽虛邪湊。恐陽孤無偶。用芍藥以和之。俾不至散亂也。此說亦
當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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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芍藥甘草附子湯
屬性: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附子(一枚泡去皮切八片)
以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服。
此桂枝湯去桂薑棗。加附子。亦桂枝湯之變方也。經雲。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
。此
湯主之。發汗後之惡寒。其非表邪可知。若因其惡寒而投以桂枝。誤也。故以附子合芍藥甘
草。從陰分斂戢其陽。陽回而虛自止矣。
凡汗後之惡寒屬虛。汗不出之惡寒屬實。不得以汗不出之惡寒。攔入陽虛一路。此又仲
景言外之意。宜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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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甘草湯
屬性: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此于桂枝湯中摘取二味。遂變和營固衛之方。而為理虛護陽之劑也。經雲。發汗過多。
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汗者心之液。發汗過多。則心氣虛。虛故悸。叉手冒心。心陽失護而求衛也。因虛而悸
。故
欲得按。乃于桂枝湯中盡撤生薑之辛散。大棗之泥滯。並無藉於芍藥之酸收。獨任桂枝入心
營以助陽。又得甘草逗遛中土。載還陽氣。則心君復辟。中宮謐泰矣。
徐靈胎曰。此乃亡陽之輕者。同一心下悸證。若其人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又屬真
武湯矣。一證而輕重不同。用方迥異。其義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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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屬性:茯苓(半斤)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甘瀾水一鬥。先煮茯苓。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
服。作甘瀾水法。取水三鬥。置大盆內。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此湯主之。按心下悸。是心陽虛。臍下悸。是腎氣
動。
腎氣一動。便有淩心之勢。若俟其奔豚既作。則補救已晚。亟當乘此欲作未作之時。預伐其
謀。桂枝保心氣。茯苓泄腎邪。甘草大棗培土制水。煮以甘瀾水。取其力薄。不致助水也。
再論桂枝加桂湯。不用茯苓者。以氣已從少腹上沖心。難恃茯苓滲泄之力。故寄重任於
桂枝。以助心陽而伐腎氣。此則水勢尚在下焦。尚堪培土以制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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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
屬性:芍藥白術茯苓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小便利則愈。
此治太陽裏水法也。經雲。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
。微
痛。小便不利者。本方主之。按頭項強痛。翕翕發熱。明是桂枝湯證。乃服湯已。或下之。
而本證仍在。反加無汗。汗不外出。水氣停於心下。因而滿痛。但滿而不硬。痛而尚微。又
非誤下結胸之比。皆因小便不利。膀胱之水不行。致中焦之氣不運。雖見太陽諸證。病恰在
府而不在經。病不在經。不當攻表。自宜去桂。病已入府。法當行水。宜加苓術培土制水。
而姜芍甘棗。乃得協成利水散邪之功。以其證本太陽。故雖去桂而仍以桂枝名湯也。
按此條。方中行謂中風兼寒。故桂枝及下法皆誤。喻嘉言亦從其解。而程郊倩又以中氣
虛津液少
立論。總覺牽強附會。與方義不甚相合。惟柯韻伯主太陽府病立論。王晉三亦以為治太陽裏
水法。則理路乃覺清晰。而方義亦屬熨貼。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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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人參湯
屬性:桂枝(四兩去皮)甘草(四兩炙)白術(三兩)人參(三兩)幹薑(三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煎四味。取五升。納桂枝。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
服。夜一服。
此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也。經雲。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
止。
心下痞硬。表裏不解者。此湯主之。蓋因誤下則裏虛。裏虛則熱入。裏虛不能內守。遂協同
外熱。變而為利下不止。而必又心下痞硬。邪滯上焦。猶兼半表。故曰表裏不解。夫下利不
止。何以不用四逆以救裏。以表熱未罷也。心下痞硬。何以不用瀉心以清裏。以裏氣已虛也
。此證輒防陽併入陰。故不但瀉心中芩連不可用。即桂枝湯中芍藥亦不可用。乃取桂枝行陽
于外以解表。理中助陽於內以止利。此表裏兩解之治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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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葛根黃連黃芩湯
屬性:葛根(半斤)黃連(三兩)黃芩(二兩)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此桂枝證誤下救逆之法。非葛根湯之變制也。經雲。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
不止。
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此湯主之。夫誤下致利。亦有陽盛陽虛之別。但下利脈不應
促而反促者。此屬表未解之診也。邪束於表。陽擾於內。喘而汗出。乃表裏俱熱之象。則治
表不宜用桂枝。而當改葛根以解表。治裏不宜用理中。而反取芩連以清裏矣。
按此當與前條桂枝人參證參看。柯韻伯曰。上條脈證是陽虛。此條脈證是陽盛。上條表
熱裏
寒。此條表裏俱熱。上條表裏俱虛。此條表裏俱實。同一協熱利。同是表裏不解。而寒熱虛
實。攻補不同。補中亦能解表。亦能除痞。寒中亦能解表。亦能止利。神化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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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去芍藥湯
屬性:于桂枝湯方內去芍藥。餘根據前法。
此當與上條葛根黃連黃芩湯證參看。經雲。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
湯主
之。按下後脈促。同屬表未解之診。而促脈中又有陽盛陽虛之別。誤下脈促。雖與上條同。
然既無下利不止之證。又無喘而汗出之證。但見胸滿。而又非結胸硬痛者比。則
胸滿非下後陽邪之內陷。實因下後陰邪之上搏。但當扶陽逐邪。不宜再益陰氣。故治法仍主
桂枝。而方中芍藥。自在急刪之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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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屬性:于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一枚。泡去皮。破八片。餘根據前法。
太陽病。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按
上條脈促胸滿。是下後陽虛。陰邪搏膈。但當姜桂助陽散邪。不宜芍藥益陰
增滿。若微惡寒。則搏膈之陰邪。漸將侵越衛外。瞬有亡陽之變矣。前方雖去芍藥。而姜桂
之力
。尚不足以勝回陽之任。故必藉附子之剛烈。迅走衛外。以驅陰而複陽。預杜亡陽之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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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加濃朴杏仁湯
屬性:于桂枝湯方內。加濃樸二兩。杏仁五十個。去皮尖。餘根據前法。
此亦當與葛根黃連黃芩湯證參看。經雲。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濃
樸杏
仁湯主之。同屬喘之一證。有表有裏。不可不辨。下後汗出而喘者。其喘必盛。是裏熱壅遏
。火炎故也。下後微喘者。其汗必不大出。是表邪閉遏。氣逆故也。表未解仍宜從表。治主
桂枝解表。加樸杏以下逆氣。按本草濃樸杏仁。主消痰下氣。故又曰喘家作桂枝湯。加濃樸
杏子佳也。
喻嘉言曰。此誤風邪誤下作喘治法之大要。若寒邪誤下作喘。當用麻黃石膏。即此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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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加芍藥湯
屬性:于桂枝湯方內。更加芍藥三兩。隨前共六兩。余根據桂枝湯法。
桂枝湯原方倍加芍藥。即另立湯名。主治各別。與桂枝加桂湯同妙。經雲。本太陽病
。醫
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按
腹滿時痛。痛而不實。即已伏下利之機。但究因太陽誤下。表邪內陷。留滯太陰。非太陰藏
寒本病。故仍用桂枝領出太陽陷入太陰之邪。但倍芍藥滋脾陰而除滿痛耳。
再按腹滿時痛。倍用芍藥。得毋疑其太斂。程郊倩曰。以其邪陷已深。一經桂枝升舉陽
邪。正防脾陰隨表藥而外泄。此為獨得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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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加大黃湯
屬性:桂枝(二兩去皮)大黃(一兩)芍藥(六兩)生薑(二兩切)甘草(一兩炙)大棗(十
二枚)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此條之大實痛。則非腹滿時痛之比矣。腹滿時痛。是脾陰為虛陽所擾。大實痛則脾氣
與陽
氣俱實。大實大滿。似宜亟下。但陽邪究從太陽陷入太陰。與陽明胃實不同。仍宜桂枝領出
陽邪。但加大黃微導其滯。則表裏兩邪。各有去路。程郊倩曰。二證雖屬太陰。然來路實從
太陽。則脈必尚有浮者存。
再按柯韻伯謂腹滿時痛。是太陽太陰並病。若大實痛。是太陽陽明並病。滿而時痛。下
利之
兆。大實而痛。燥屎之征。桂枝加芍藥。小試建中之劑。桂枝加大黃。微示調胃之功。王晉
三亦沿此論。然經文大實痛三字直接上文。並無轉屬陽明之說。而仲景于太陰病。亦有當行
大黃芍藥之條。若果陽明胃實。則大實痛正承氣亟攻之證。而桂枝加大黃。究屬和解之法。
並非下奪之劑。恐柯氏所雲。未免失之穿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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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
屬性: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蜀漆(二兩洗去腳)
龍骨(四兩)牡蠣(五兩熬)
上為末。以水一鬥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經
雲。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者。此方主之。按亡陽有二義。發
汗過多。厥逆筋惕肉而亡陽者。乃亡陰中之陽。故用真武輩以救之。此以火劫致變。驚狂
臥起不安而亡陽者。乃亡陽中之陽。故無藉于芍藥斂陰。而當加重鎮入心之品。以急挽飛越
之陽神也。此證稍緩須臾。神丹莫挽。故重加救逆二字。喻嘉言曰。桂枝湯除去芍藥。非惡
其酸收也。蓋陽神散亂。當求之于陽桂枝湯。陽藥也。然必去芍藥之陰重。始得疾趨以達於
陽位。既達陽位矣。其神之驚狂者。漫難安定。更加蜀漆為之主統。則神可賴之以安矣。緣
蜀漆之性最急。丹溪謂其能飛補是也。更加龍骨牡蠣。有形之骨屬。為之舟楫。以載神而反

宅。亦於重以鎮怯。澀以固脫之外。行其妙用。如是而後天君復辟。聿追晉重耳越勾踐返國
之良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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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屬性:桂枝(一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牡蠣(二兩炙)龍骨(二兩)
上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經雲。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此湯主之。此證較上條稍輕。以元陽尚未至飛越。故
無取
蜀漆迅疾之性。急追以滋擾。但下後燒針誤而再誤因致煩躁。則此煩躁。非太陽病汗不出之
煩躁。又非少陰病吐利後之煩躁。是已具起臥不安之象。而為驚狂之漸。即伏亡陽之機。故
主桂枝入心助陽。而加甘草龍骨牡蠣。以安中而鎮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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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麻黃各半湯
屬性: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芍藥生薑甘草麻黃(各一兩去節)杏仁(二十四枚湯浸
去皮尖及雙仁者)大棗(四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
按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此當正邪勝複之關。一則慮其邪
之轉
屬。一則慮其正之已虛。不可不細辨矣。若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是邪不屬裏。一日二三
度發。是邪已外向。脈又微緩。則胃氣足以敵邪。乃為欲愈之征。倘脈微而惡寒甚。此陰陽
俱虛
。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恐誤治傷陽。反生他變。若其人面色反有熱色者。是為欲解未解之
象。以其不能得小汗以宣助陽氣。致陽氣雖不內擾。卻怫郁於皮膚肌肉之間。其身必癢。此
明證也。故主桂麻而小其制。但得汗出而邪盡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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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二麻黃一湯
屬性: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去節)生薑(一兩六銖切)杏仁(
十六個去皮尖)甘草(一兩二銖炙)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三服。
此條與桂枝麻黃各半湯證相類。經雲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
如瘧
。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用此湯。彼以陽氣怫鬱在表。故主桂麻並用。此屬大汗出之後。
故桂枝略重而麻黃略輕。

<目錄>下集
<篇名>桂枝二越婢一湯
屬性:桂枝(去皮)芍藥甘草(各十八銖炙)生薑(一兩三錢切)大棗(四枚擘)麻黃(十
八銖去節)石膏(二十四銖碎綿裹)
上七味。咀。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
一升。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
經雲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更汗。宜桂枝二越婢一
湯。
按無陽何以用石膏。因此諸家詮釋。不得其解。或謂無陽乃無津液之義。與亡陽有別。並與
陽虛不同。或謂陽邪來乘。正陽為其所奪。至柯韻伯謂此條必有錯簡。愚按無陽二字。乃謂
無陽邪也。發熱惡寒。熱多寒少。疑屬陽邪為患。但脈見微弱。知邪不在陽分也。既無陽邪
。不當更汗。文義便明白易曉。故主以桂枝之二。越婢之一。以和陰而宣陽也。
按越婢二字之義。喻嘉言謂化熱生津。柔緩之性。比女婢尤為過之。恐仲景命名取義。
當不
若是之遠也。外台方作越脾。內經言脾不濡。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此起太陰之津。以滋陽
明之液。成無己亦作發越脾氣解。

<目錄>下集
<篇名>桂枝加葛根湯
屬性:桂枝湯原方。加葛根四兩。桂枝芍藥各減一兩。餘同。
上六味。以水一鬥。先煮葛根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
經雲。太陽病。項背強KT KT 。反汗出惡風者。此方主之。按太陽病頭項強痛。強不及背
。項
背強KT KT 五字連讀。KT 音殊。鳥之短羽者。動則引頸KT KT 然。
形容病患俯仰不能自如之狀

此屬太陽兼陽明之象。汗出惡風。太陽未罷。故仍以桂枝為主方。加葛根者。恐邪氣愈轉愈
深。亟伐陽明之邪也。

<目錄>下集
<篇名>麻黃湯
屬性: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一兩炙)杏仁(七十個湯泡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
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此太陽傷寒主治之方也。經雲。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
麻黃
湯主之。同屬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或已發熱。或
未發熱。惡寒體重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中風頭痛。傷寒亦頭痛。中風發
熱。傷寒亦發熱。中風惡風。
傷寒亦惡風。至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乃屬體重之征。似與中風不同。然身疼痛。亦有宜桂
枝解表者。然則從何辨其證之的宜麻黃。不宜
桂枝耶。其著眼全在無汗而喘四字。麻黃走衛發汗。杏仁下氣定喘。以是為主。而佐以桂枝
入營散寒。甘草和中保液。視桂枝之調和營衛。以取微汗者不同也。
桂枝麻黃。分主太陽病風傷衛寒傷營二證。桂枝湯中不用麻黃。而麻黃湯中何以反用桂
枝。
或謂麻黃發汗太峻。取桂枝以監製之。予則不信也。按桂枝辛熱。能入營而助汗。桂枝湯中
。尚取芍藥監製桂枝。豈桂枝反能監製麻黃。蓋凡病之在太陽者。全要從營衛上討消息。風
則傷衛。衛氣疏則風易入。衛屬陽。風為陽邪。兩陽相合。則衛強而營反弱。故脈緩而有汗
。衛邪易出。但取主桂枝入營助汗。而無取麻黃過泄衛分之氣也。寒則傷營。營氣實則寒易
著。營主陰。寒為陰邪。兩陰相搏。則寒凝而衛亦閉。故脈緊而無汗。營邪不易出。宜主麻
黃走衛發汗。必兼藉桂枝以散營分之寒也。此本發汗之峻劑。故
更不須啜稀粥以助藥力也。不用薑棗者。以薑性升而棗味滯。慮礙杏仁下氣定喘之功也。
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則緊固為寒邪之定脈矣。然沉緊者不宜發汗。當以浮字為辨。

又曰脈浮者病在表當發汗。宜麻黃湯也。脈之緊者與數不同。緊以象言。有堅凝之義。數以
數言。有迅走之狀。傷寒脈數者為欲傳也。但浮而數則病尚在表。可乘其半渡而擊之。亦宜
以麻黃湯發汗也。
麻黃湯為發汗之重劑。投之不當。變逆非小。即宜發汗之劑。亦須相人之津液。若尺中

者不可發汗。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淋家不可發汗。瘡家不可發汗。
衄家不可發汗。亡血家不可發汗。汗家不可重發汗。俱在麻黃之禁例矣。然當發汗者。或疑
畏而不發。邪氣不從表解。轉陷入裏。其變逆亦不小。總須審系營衛俱實。無汗而喘者。可
放心用之而無疑。此全在平脈辨證工夫。
傷寒有從衄解者。經雲。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
在。
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熱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黃湯主之。又雲。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注家隨文衍義。謂衄後當
再用麻黃。以散餘邪。按傷寒有衄家不可發汗之禁。而經又言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
衄者愈。衄後病解。何以又用麻黃之峻攻。柯韻伯謂麻黃湯主之五字。當屬未致衄以前是前
人倒找文法。此言近是。
再按太陽病之主麻黃湯。總以脈浮無汗而喘。為對證之藥。其有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
胸滿者。邪結上焦。不可妄下。治不從陽明而從太陽。仍宜麻黃湯也。太陽病過
十日以上。脈浮細。嗜臥。設胸脅滿痛者。屬柴胡證。若脈但浮者。是邪尚戀太陽。治亦從
太陽而不從少陽。仍宜麻黃湯也。
再按柯韻伯謂桂枝麻黃。是通治太陽風寒之藥。中風之重者。便是傷寒。傷寒之輕者。
便是中
風。桂枝發汗之輕劑。麻黃發汗之重劑。不必在風寒上細分。只在有汗無汗上著眼。此啟後
人淆亂之階。不可為訓。要之麻黃發汗。杏仁定喘。無汗而喘。是傷寒之的證。麻黃湯是傷
寒之的方。用者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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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屬性:麻黃(四兩去節)杏仁(五十個)甘草(二兩炙)石膏(半斤碎綿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此即麻黃湯去桂枝而加石膏也。即用以治發汗及下後。汗出而喘之證。然必審無大熱。
方可
用之。有大熱者。恐兼裏證。無大熱者。明是表邪未徹。留戀在肺。肺主衛。故仍宜麻杏直
泄肺邪。去桂枝者辛熱之性。不宜再擾動營血也。加石膏者。降肺金清肅之氣。用以生津而
保液也。中風之誤下而喘者。用濃朴杏仁加入桂枝湯中。傷寒汗及下後而喘者。用石膏加入
麻黃
湯中。喻嘉言曰。仲景正恐人以傷寒已得汗之證。認為傷風有汗。而誤用桂枝。故特出汗後
下後兩條。示以同歸麻黃一治之要。益見營衛攸分。而成法不容混施矣。
程郊倩曰。喘而汗出脈必浮數。可去桂枝之熱。而加石膏之涼亦脈浮數者可發汗之一征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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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大青龍湯
屬性:麻黃(六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杏仁(五十粒去皮尖)生薑(三兩
切)大棗(十二枚擘)石膏(如雞子大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此即合麻桂二方。去芍藥而加石膏也。按桂枝主風傷衛。麻黃主寒傷營。此則傷風見寒
。傷
寒見風。主大青龍。方中行喻嘉言皆以此分為三大綱。疏太陽上中下三篇。程郊倩謂本論太
陽煩躁一條。系寒溫雜邪。溫得風而陽熱化氣。陰寒在表。郁住陽熱之氣在經。而生煩熱。
熱則
並擾其陰而作躁。故加石膏于麻黃湯中。使辛熱之氣變為辛涼。則寒得麻黃湯之辛熱而外解
。熱得石膏之辛涼而內解。又以傷寒脈浮緩一條。屬小青龍湯。大字系坊本之訛。而柯韻伯
又謂此屬麻黃證之劇者。由風熱相搏。故倍麻黃以發汗。加石膏以除煩。不宜以風寒兩傷立
說。愚按經文中風脈浮緊。傷寒脈浮緩。本自回環互說。若攔入溫熱一路。則溫熱未有內鬱
而不口渴者。何以本文並不言渴。而發熱惡寒身疼痛。皆中風傷寒互見
之證。雖煩躁似屬熱象。亦因不汗出。則風寒之邪無從解。邪無從解。則郁而成熱。因致煩
躁。故方中麻桂生薑辛熱之藥。用至十兩有奇。而石膏僅如雞子大一塊。又得甘草大棗相輔
。借其生津之妙用。以作汗而除煩止躁。謹將經文兩條闡發於後。
經雲。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按太
陽中
風。脈當浮緩。是桂枝湯證。今浮緊是見寒傷營脈。又發熱惡寒身疼痛而不汗出。又與中風
之汗自出者不同。不汗出則風邪之傷衛者。得寒凝而多束。寒邪之傷營者。得風拒而內鬱。
內煩外躁。正陽氣壅遏不宣。將致化熱入裏之候。治法雖仍不離乎麻黃桂枝而證已見煩躁

辛熱之性。慮劫傷津液。故加入石膏。且得棗甘相輔。用以生津而保液。此正立方入微入細
處。不可概執石膏為涼解之品也。
又經雲。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按傷寒
二字
。便已括無汗而喘之證在內。傷寒脈當浮緊。是麻黃湯證。今浮緩是見風傷衛脈。傷寒體重
。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今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則又非全屬傷寒證。其為風寒錯雜之邪
顯然。以無汗而喘之傷寒病。又得風之陽邪相合。非惟桂枝湯中之芍藥不宜用以斂陰。即麻
黃湯之純行辛熱。亦恐有礙風邪。則宜理肺金清肅之氣。佐麻桂以驅風散寒。故不得不借資

石膏矣。此條徐靈胎疑有錯簡。程郊倩謂小青龍之誤。總由忘卻傷寒自有無汗而喘之本證在
。至張令韶又謂此證太陽兼太陰。此方即越脾之義。尤鑿。
按大青龍原為陽氣壅實。汗不出者立法。若汗出惡風。便是中風之本證。只取和營衛以
解肌
。誤服此湯。即致厥逆筋惕肉種種亡陽之變。然風寒兩傷之證。又必辨無少陰證相雜。蓋
少陰之脈微細。正恐與太陽浮緩浮弱之脈相混。喻嘉言謂無少陰證。仲景原文。但重乍有輕
時六字。早已挈明。言但身重而無少陰之欲寐。其為寒因可審。況乍有輕時。不似少陰之晝
夜俱重。又兼風因可審。此解頗為入細。至成注謂不久厥吐利。則尤辨證之顯者矣

再按青龍取義。諸家皆神其說。以形自己一篇絢爛文本。餘則謂其理甚庸。試觀夏日地

之陰氣未升。而天上之陽威已極。人在氣交之中皆苦炎熱。霎時間龍升雲興。滂沱遍野。人
皆精神爽慧也。天地鬱蒸。得雨則和。人身煩悶。得汗則解。其理本庸。惟其庸也。正其所
以神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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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青龍湯
屬性:麻黃(三兩去節)芍藥(三兩)五味子(半升)幹薑(二兩)甘草(二兩炙)桂枝(三
兩)半夏(三兩洗)細辛(三兩)
上八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此治太陽寒水之法也。雖同名青龍。卻與大青龍主治迥別。太陽表邪不解。與陽熱相搏
。宜大
青龍發之。太陽表邪不解。與寒飲相格。宜小青龍逐之。經雲。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
幹嘔。發熱而咳。此為小青龍的對之證。故方中用麻黃桂枝細辛之屬。以散寒而解表。用半
夏幹薑五味之屬。以蠲飲而降逆。複以芍藥甘草。兩和表裏。但表裏錯雜之邪。病出恒不一
致。若微利者。水已下趨。故去麻黃。加芫花。順其勢以導之也。若渴者。寒已化熱。故去
半夏。加栝蔞根。反其用以治之也。若噎者。寒格上焦也。故去麻黃。加附子以散寒。若小
便不利。少腹滿者。水蓄下焦也。故去麻黃。加茯苓以利水。若喘者。水邪射肺也。故去麻
黃。加杏仁以下肺氣。此方本不至發汗。故或用麻黃。或去麻黃。皆相表裏證之輕重。而為
加減之圓機活法也。
按大青龍發汗以除陽熱。猶龍之乘雲上天而布甘霖。小青龍逐水以散陰寒。猶龍之翻波
逐浪而歸江海。制方之妙。亦猶龍之變化而不可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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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真武湯
屬性:茯苓(三兩)芍藥(三兩)生薑(三兩切)白術(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真武為北方司水之神。方名真武。主鎮北方寒水之氣。實與小青龍湯對峙。蓋太陽膀胱

少陰腎。一髒一腑。同居北方寒水之位。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幹嘔發熱而咳。此水氣

太陽府邪。太陽主表。宜小青龍發之。少陰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水氣屬少陰藏邪。少陰主裏。宜真武湯鎮之。方中茯苓白術。培土以制水也。生薑附子
溫中以散寒也。更加芍藥斂少陰浮越之氣。使水得坎止而歸其故宅。此誠有合乎真武坐鎮北
方。攝伏龍蛇之神力矣。但水邪泛溢。其病體恒變動不居。若咳者加五味子半斤。細辛幹薑
各一兩。以水邪射肺。法當兼散肺邪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以水道已通。無取再泄腎氣也。

下利去芍藥加幹薑二兩。以脾氣下泄。用以醒脾也。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斤。以胃
氣上逆。用以溫胃也。隨其逆而治之如法。其諸神之神者乎。
按真武主治少陰水氣。固與小青龍對峙。而太陽病誤服大青龍。致成厥逆筋惕肉之變
者亦
用此以救逆。蓋龍非得水不靈。當陽氣郁蒸之時。但得龍升雨降。煩熱頓除。若淫溢不止。
則龍適滋害。攝伏龍蛇。舍真武更向何處乞靈哉。
再按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
亦主
此湯救逆。按汗多亡陽。何以不用四逆輩而用真武。蓋四逆功在以熱卻寒。真武功在以土制
水。水氣奔越。不宜火溫而宜土制。用真武者。不宜混作回陽一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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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黃附子細辛湯
屬性:麻黃(二兩去節)細辛(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
三服。
經雲。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按少陰病不當發熱。今
始得
之而反發熱。則邪始入少陰。猶兼表邪矣。發熱脈浮者。當從太陽解肌發汗之例。今脈沉
。則諦實少陰病無疑。少陰本有發汗之禁。以其始得發熱。故借細辛為嚮導。引麻黃入散少
陰之邪。而亟亟加附子溫經助陽。托住其裏。俾腎中真陽。不致隨汗飛越。此少陰溫經散
邪之大法也。
徐靈胎曰。此條必先從少陰諸現症細細詳審。然後反發熱。知為少陰之發熱。否則何以
知其
非太陽陽明之發熱耶。又必候其脈象之沉。然後益知其為少陰無疑也。凡審證皆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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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黃附子甘草湯
屬性:麻黃(二兩去節)甘草(二兩炙)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三服。
經雲。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而即自注雲。以二三日無裏證。
故微
發汗也。按少陰與太陽為表裏。三陰經中。惟少陰尚有汗解之理。以二三日之少陰病。而無
吐利煩躁嘔渴之裏證。則邪未深入。微發汗者。即和解之義。故可撤細辛之嚮導。而但以甘
草梢殺麻黃之力。更得熟附固陽。自無強責汗之弊。此又少陰溫經散邪之緩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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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葛根湯
屬性:葛根(四兩)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芍藥(二兩酒洗)甘草(二兩炙)
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咀。以水一鬥。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
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此治太陽傷寒。傳入陽明。未離太

。故以葛根為君。並加麻黃于桂枝湯中。仍屬太陽與陽明同治。並非陽明經之主方也。故經
雲。太陽病。項背強KT KT 。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太陽病。
項背強KT KT 。無汗
惡風者。葛根湯主之。此明以有汗無汗。辨邪之或自中風而來。或自傷寒而來。但見陽明一

。即用葛根一味。亟伐陽明之邪。而太陽未盡之邪。仍不離桂枝麻黃。分別風寒主治。其有
太陽陽明。同時病發。不分先後者。則太陽之邪。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必自下利。仍
以葛根湯主治。以葛根湯中自有麻桂。並伐太陽之邪也。今人誤以葛根湯為陽明經藥。大
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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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葛根加半夏湯
屬性:葛根湯原方。加半夏半升。洗煎服法同。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此
合病
中亦有主風主寒之不同。喻嘉言曰。風者陽也。陽性上行。故合陽明胃中之水飲而上逆。寒
者陰也。陰性下行。故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下奔則利。但用葛根。已足解邪而止利上
逆則嘔。必加半夏。方能滌飲而止嘔。此以見先聖制方。一藥不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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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白虎湯
屬性:石膏(二斤碎)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鬥。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經雲。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
則額
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者。白虎湯主之。按三陽合病。其脈浮大。其證欲眠。而目合則
汗。諦實此三陽合病之證。而見腹滿身重者。陽盛於經。裏氣莫支也。口不仁而譫語者。熱
淫於內。神識為蒙也。因而濁氣上蒸則面垢。陰津下泄則遺尿。若汗若下。皆足以奪津液而
召變。計惟白虎。肅肺金而清胃熱。則表裏之邪自解耳。
諸書皆謂白虎主治陽明經熱。此三陽合病。而何以獨責陽明。因謂陽明居中土萬物所歸
。三陽
合邪。故統于陽明主治。愚按方中之用石膏知母。取降肺金清肅之氣。而滋腎水生化之源。
水出高源胃土藉資灌溉。兼以甘草粳米。載之逗遛上焦。以生津而化燥則煩熱自蠲。所謂治
病必求其本也。
又經雲。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也。白虎湯主之。按厥之一證。總為入裏之候。但有
寒熱
。之不同。脈微而厥為寒厥。脈滑而厥為熱厥。前因失治而致厥。若既見厥而複失治。則熱邪
愈轉愈深。陰津之亡。可立而待。故急用白虎保陰津而驅陽熱。以預弭熱深厥深之變也。
再按大青龍之與白虎同用石膏。而主治各別。青龍主雨。譬如甘霖遍野。而蒸鬱自消也
。白虎主風。
譬如涼薦爽。而炎若失也。故用青龍以無汗
為辨。用白虎以自汗為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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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白虎加人參湯
屬性:白虎湯原方。加人參三兩。煮服同前法。
白虎。西方金神也。主治在肺。並非專屬陽明。茲之加人參者。則治在陽明胃矣。按經
文于白虎
湯證。並無一言及渴。而加人參方中。或曰口燥渴。或曰大煩渴。或曰渴欲飲水數升。此多
得之汗吐下後。內熱未除。胃液垂涸。故加入人參于白虎湯中。是移清金滌熱之功。轉而為
益胃滋幹之用。庶幾瀉子實而補母虛。兩收其利。
再按白虎湯證主散邪滌熱。故不宜加入人參。留戀邪氣。此加人參。用以救垂盡之胃氣
。故宜人參益胃。而白虎乃得協成其清熱止渴之用。
古聖立方。一藥豈輕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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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柴胡湯
屬性:柴胡(半斤)黃芩(三兩)人參(三兩)甘草(三兩)半夏(半斤洗)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三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少陽之主方也。按仲景以口苦咽幹目眩。責少陽之為病。而少陽之邪。大都從太陽傳
入。
此當半裏半表之界。邪正分爭。因而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此皆
少陽必有之證。邪不在表。不宜汗吐。又不在裏。不宜妄下。獨主小柴胡為和解之劑。但轉
入之邪。恒難捉摸。其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

。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皆非少陽必有之證而少陽病見此。另有加減之法。而規矩總不
難乎小柴胡湯也。
按柴胡感一陽之氣而生。少陽之邪。非此不解。合之甘草以兩和表裏。此為小柴胡湯中
不可移
掇之藥。生薑兼散太陽之寒。使半表之邪。得從外宣。黃芩兼清陽明之熱。使半裏之邪。得
從內徹半夏有逐飲之能。取以降逆而止嘔。大棗擅和中之用。取以安土而戢木。用人參者。
非取
其補正。以邪在半表半裏之界。預行托住裏氣。使邪不內入也。以此為往來寒熱。胸脅苦滿
。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諸證的對之主方。其加減諸法。並按本方逐條互參於後。
本方之用人參。以邪正相爭。故宜輔正。用半夏。以證見嘔滿。故宜止嘔。若但煩而不嘔。
不嘔則並無飲邪。何須半夏逐飲。不嘔而但煩。則煩非本證心煩喜嘔之煩。而正為熱邪摶結
將欲入裏之煩。若用人參。不能轉正。反能實邪。禍不小矣。故並去之而加栝蔞實。以栝蔞
實能降熱痰而開胸痹也。
半夏辛溫而性燥。寒濕之痰宜之。熱痰則不宜也。若渴則津液已竭。並無痰之可伐矣。
本方
雖有黃芩甘草大棗。能養正而祛熱。但胃中津液非人參不能鼓舞。故加人參以喚胃氣。而得
栝蔞根以生津潤燥。人參仍無實邪之患也。
黃芩苦寒。本文用此以清半裏之熱。若腹中痛。則陽邪轉陷太陰。豈能複任黃芩之苦寒
乎。
不宜黃芩。何以反宜芍藥。以證雖屬太陰。而病因卻是從陽邪陷入。故用此以約脾陰也。太
陽病轉屬太陰。但于桂枝湯中加芍藥。若桂枝加芍藥湯是也。少陽病兼見太陰。即于柴胡湯
中加芍藥。即本方之加芍藥是也。後人執藥治病。遂謂芍藥能止腹痛。試思太陰寒濕之證。
芍藥宜之乎。熱發大實痛之證。芍藥宜之乎。殊不知陽邪陷裏。本方中自有柴胡人參生薑半
夏。已足以升舉陽氣。而理脾胃之困。但加芍藥以約陰。則邪返于陽而陰亦安。不除痛而痛
自止。仍不離和解之法也。
本方之用大棗。慮木邪賊土。用以安中也。若脅下痞硬。則邪滯中焦。便不宜大棗之守
中矣
。脅下屬少陽部位。痞硬則氣血交結。故以牡蠣佐柴胡。一以散氣分之結。一以軟血分之堅
也。
少陽屬木。木乘土位。則土不能制水。故有心下悸小便不利之證。若用黃芩。是助水邪

瘧矣。小便不利。但當利其小便。本方中已有參甘薑棗之植土。而但當加茯苓之淡滲。以兼
導其水也。
渴為邪欲入裏之兆。若不渴則無裏證可知。外有微熱。則太陽之表證未罷。又可知矣。

邪未解。人參實邪。究宜去之。本方加桂枝。則又易表裏和解之制。而偏乎表以為治也。
咳屬水邪射肺。人參大棗。究非咳證所宜。生薑散表有餘。溫裏不足。故以幹姜易生薑
。以
散寒而逐水。用五味者。以肺非自病。乃水邪從下而上。因之致咳。故以五味與幹薑同用。
一以散水邪。一以收肺逆。與風火淫肺之忌五味不同也。不去黃芩者。留以制相火而存肺陰
也。
按小柴胡湯之主少陽。乃傷寒一大關鍵。此際出則陽。入則陰。凡陽邪之入陰者。全賴
少陽
把守關口守隘。使不得遽入于陰。治之可不慎歟。凡他經所有之證。少陽病皆得兼見。其隨證加
減之法。絲絲入扣。頭頭是道。讀仲景書者。當於此處猛下一參。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即是。不必悉具。此非教人以辨證之可從略也。蓋病入
少陽
。正當陰陽相持之會。此際不出於陽。即入于陰。故一見少陽證。即當用柴胡從少陽領出其
邪。使不內入。須知其辨證從寬處。正是其治病吃緊處。且少陽本傳入之邪。多有或然或不
然之證。又安能逐證一一見到也。
再按渴之一證。有出入之不同。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此
少陽
而兼太陽也。治可從少陽而不從太陽。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治又當從陽明而不從少
陽。凡見渴證者宜審。
少陽之脈責弦。其有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未經吐下而脈沉緊者。但見脅下硬滿。幹
嘔不
能食。往來寒熱諸證。則脈沉緊。正是邪從少陽將欲入裏之候。急當用小柴胡從少陽領出其
邪。則太陽之邪自解。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此邪未結于陽明。但當用小柴胡湯。使
上焦得通。津液自下。則胃和而陽明之邪自解。
婦人熱入血室。是熱邪已乘虛陷入陰分。何以主小柴胡湯少陽之藥。按三陰三陽。少陽
為從
陽入陰之樞紐。陽經熱邪。已越少陽而陷入陰分。亟當從陰分領出其邪。使還從少陽而出也


<目錄>下集
<篇名>大柴胡湯
屬性:柴胡(半斤)黃芩(三兩)半夏(半斤洗)芍藥(三兩)枳實(四枚炙)大黃(二兩)
生薑(五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小柴胡去人參甘草。加枳實芍藥大黃。乃少陽陽明合治之方也。往來寒熱。熱結在裏
。是
邪已內實。因其內實而下解之。乃通以去塞之法也。心中痞硬。嘔吐下利。是邪已內陷。因

內陷而下奪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表未罷仍主柴胡。裏已實宜加枳實大黃。不用人參甘草
者。懼其緩中而戀邪也。加芍藥者。取其約營而存液也。按少陽病本不可下。
此則熱邪結于陽明。而少陽證仍在。故主此為表裏兩解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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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柴胡加芒硝湯
屬性: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甘草(炙)人參生薑(各一兩切)半夏(二十銖洗)大棗
(四枚)芒硝(二兩)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納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服。
小柴胡湯原方加芒硝。而分兩較輕。蓋潮熱固為內熱之候。但其人業已微利。是裏氣已
通。
特因下不如法。故府邪未解。則無取大柴胡之峻攻。其柴胡證之未罷者。亦已先用小柴胡湯
以解外。此更無須柴胡之全劑。故複減約其分兩。而但加芒硝以微通其滯。此劑之最輕者。
張令韶謂當用大柴胡湯加芒硝。與經旨大悖矣。
徐靈胎曰。大柴胡湯加大黃枳實。乃合用小承氣也。此加芒硝。乃合用調胃承氣也。皆
少陽陽明同治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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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柴胡加桂枝湯
屬性:柴胡(四兩)黃芩人參桂枝芍藥生薑(各一兩半)甘草(一兩)半夏(二合半)
大棗(六枚擘)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服。
此合桂枝小柴胡二方。而各取其半。用以和解太陽少陽各半之邪。經雲。傷寒六七日。
發熱
微惡寒。支節煩疼。此太陽之表邪未解也。微嘔心下支結。則證兼少陽矣。按支結者。結而
不痛。與結胸殊。不可攻下。只宜和解。此方之義。和營衛以通津液。仲景已自注明白。故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亦用此方。以複陽和陰。今人誤用此湯以發汗。豈非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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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柴胡桂枝幹姜湯
屬性:柴胡(半斤)桂枝(去皮)黃芩(各三兩)栝蔞根(四兩)幹薑(三兩)牡蠣(三兩熬)
甘草(二兩炙)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
煩。複服。汗出便愈。
此方全是小柴胡加減法。柯韻伯曰。心煩不嘔而渴。故去參夏加栝蔞根。胸脅滿而微結
。故
去棗加牡蠣。小便雖不利。而心下不悸。故不去黃芩。不加茯苓。雖渴而表未解。故不用參
而加桂枝。並以幹姜易生薑。散胸脅之滿結也。可見小柴胡加減之法。出入變化。妙用無窮
。真神於法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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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屬性:柴胡(四兩)半夏(二合洗)龍骨人參茯苓鉛丹生薑(切)桂枝(去皮)牡蠣
(各一兩半大黃(二兩)大棗(六枚擘)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納大黃。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溫服一升。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
牡蠣
湯主之。按此證全屬表邪誤下。陰陽擾亂。濁邪填膈。膻中之氣。不能四布。而使道絕。使
道絕。則君主孤危。因而神明內亂。治節不行。百骸無主。以致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
。一身盡重。不可轉側。種種皆表裏虛實。正邪錯雜之證。但病屬表邪陷入。則陰陽出入之
界。全藉少陽為樞紐。故以柴胡名湯。而陰邪之上僭者。複桂枝生薑半夏以開之。陽邪之

陷者。用黃芩大黃以降之。使上下分解其邪。邪不內擾。而兼以人參大棗。扶中氣之虛。龍

牡蠣鉛丹。鎮心氣之逆。且柴胡大黃之攻伐。得人參扶正以逐邪而邪自解。龍骨牡蠣之頑鈍
。得桂枝助陽以載神而神自返。其處方之極錯雜處。正其處方之極周到處。不如此。其何能
施補天浴日之手。而建扶危定傾之業耶。神哉弗可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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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建中湯
屬性:桂枝(三兩去皮)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膠飴(一升)大棗(十
一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納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桂枝湯倍芍藥而加膠飴也。本太陽表藥。一轉移而即變為安太陰之制。神化極矣。傷
寒二
三日。心中悸而煩者。中土虛餒。都城震恐。桂枝湯本主和營複陽。而但倍芍藥加膠飴。奠
安中土。故曰建中。甘能滿中。仍與桂枝湯同。故重申其禁曰。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
故也。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蓋陽脈澀。則中土已虛。陰脈弦
。則
木來賊土之象。腹中急痛。是脾陽下陷。此時若用小柴胡制木。其如中土先已虛餒何。夫中
土虛餒。非甘不補。土受木克。非酸不安。必先以小建中湯。扶植中土。土氣既實。若不瘥
。再以小柴胡。疏土中之木。用藥自有先後。非先以小建中姑為嘗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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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豉湯
屬性:梔子(十二枚擘)香豉(四兩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納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一
服。得吐者止後服。
此非吐法之主方也。因誤汗吐下後。正氣已傷。邪留上焦。擾動陽氣。因生煩熱。無論
虛煩
實煩。皆宜此方取吐。虛煩者。若經中所指虛煩不得眠。反復顛倒。心中懊。胃中空虛。
客氣動膈。按之心下濡。舌上胎饑不能食。不結胸。但頭汗出。皆虛煩之候也。實煩者。若
經中所指胸中窒。心中結痛。皆實煩之候也。此方主宣膈上之熱。使得湧吐而解。若本有寒
分者不宜。故經有病患舊微溏不可與之戒。
今人用梔子俱炒黑。不能作吐。本方生用。故入口即吐也。香豉蒸而成。性主上升。
故能載之以作吐。乃吐法中之輕劑也。
凡用吐法。當先審邪之高下。心下滿而硬痛者。結胸證也。宜陷胸法。心下痞硬者。虛
痞也。宜瀉心法。此則心中懊。心中結痛。心下濡。故宜湧吐。毫釐千里。須當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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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甘草豉湯
屬性:于梔子豉湯方內。加入甘草二兩。餘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梔豉湯證具。若少氣者。本方加甘草。按少氣乃津液被奪。加甘草者。取其能益中而存
液。並取其能載藥而速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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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生薑豉湯
屬性:于梔子豉湯方內。加入生薑五兩。餘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梔豉湯證具。若嘔者。本方加生薑。蓋嘔則膈上之熱。已犯及胃。生薑升散。領引胃中
之熱。一概湧之上出。此導引之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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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幹姜湯
屬性:梔子(十四枚擘)幹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三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幹姜湯主之。喻嘉言謂此乃溫中散邪
之法
。餘謂不然。溫中不宜用梔子。且中已宜溫。何堪再吐。按誤下多陽邪內陷。此則雖經誤下
。而身熱不去。微煩。則陽邪猶未入裏。故可引之上越。必以幹姜斷陽邪入裏之路。而梔子
乃得載邪上出。一寒一溫。相反而實以相成。此之謂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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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濃朴湯
屬性:梔子(十四枚擘)濃樸(四兩薑炙)枳實(四兩水浸去穣炒)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三服。溫進一服。得吐止後服。
此雖取吐而不專恃乎吐法也。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朴湯主之。蓋
表邪雖
經誤下。心煩則邪半踞於上。腹滿則邪半陷於下。故以梔子湧上邪。而以枳樸通下氣。亦兩
解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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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枳實梔子豉湯
屬性:枳實(二枚)梔子(十四枚)豉(一升)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
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梔豉湯散上焦之結熱。為取吐之輕劑。此則先用清漿水空煮減三升。則水性熟而沉。使
梔豉從
枳實下行之力。清上泄下。以此通利三焦。營衛得和而病自愈。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
子大五六枚。則食複之治法。亦不外是矣。因食而複。去其食。而邪自化。從此可悟治病總
當責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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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梔子柏皮湯
屬性:梔子(十五枚)甘草(一兩炙)黃柏(一兩)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按身黃發熱。熱已有外泄之機。從內之外者治其內
。故
用梔子柏皮。直清其熱。則熱清而黃自除。用甘草者。正引藥逗遛中焦。以清熱而導濕也。
按梔豉湯乃取吐之輕劑。此方之用梔子。得炙草之甘緩。黃柏之苦降。而梔子又能從中
焦分解濕熱。洵乎處方之妙。乃用藥而不為藥用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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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瓜蒂散
屬性:瓜蒂(熬黃)赤小豆(各一分)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
滓。和散。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之。
凡邪在胸中者宜吐。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是也。三味皆探吐之品。必煮作稀糜。留戀中
焦。方得引邪上湧而出。梔豉湯吐虛邪。此方以吐實邪。同一吐法。而所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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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苓散
屬性:茯苓豬苓(去皮)白術(各十八銖)澤瀉(一兩六銖半)桂枝(半兩去皮)
上五味。為末。以白飲和服方寸匕。多飲暖水。汗出愈。
此治太陽表病不解。邪陷入府。凡渴而小便不利者宜之。亦兩解表裏之法也。以其有表
證。
故用桂枝主表而化氣。以其有裏證。故用苓澤主裏而利水水不下趨。勢必上泛。故用白術奠安
太陰
。以土制水。此方不宜湯而宜散。以散能逗遛中焦。通調水道。更借多服暖水之力。使水精
四布。上輸下注。熱解津回。則小便利而渴自止矣。
按渴欲飲水。有類白虎加人參證。何以彼宜白虎。此宜五苓。蓋白虎主治陽明經熱。五
苓主清太陽府熱。白虎證脈洪大。是表證已解。五苓證脈浮數。表證未解。以此為辨。
諸家皆以導濕滋幹。釋五苓之取義。但以桂枝之辛溫。苓澤之滲泄。即白術亦主燥脾。
與生
津潤燥之義。全不相涉。而渴證宜之何也。蓋此證由經入府。水蓄於下。不能輸津於上。故
治渴必先治水。且散服而多飲暖水。自有輸精散佈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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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豬苓湯
屬性:豬苓(去皮)茯苓澤瀉滑石(碎)阿膠(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納阿膠烊消。溫服十合。日三服。
同屬渴欲飲水小便不利之證。太陽從寒水化氣。故宜五苓散。主桂枝白術之甘溫。以宣
陽而
輸精。陽明從燥土化氣。故宜豬苓湯主滑石阿膠之涼降。以育陰而利水。但利小便。還宜相
人之津液。若陽明汗出多而渴者。是津液已虛。便不宜重虛其津液也。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何以亦主豬苓湯。蓋咳渴嘔煩不得眠
。得
之下利之後。是陰津下迫。陽邪上逆。主豬苓湯育陰利水。正以少陰腎與太陽膀胱。一髒一
腑。相為表裏。急引少陰之邪。從府而解。則下利得止。而熱去津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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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文蛤散
屬性:文蛤(五兩)
上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方寸匕服。湯用五合。
病在陽不從汗散。反以冷水之灌之。寒束其外。熱被卻而不得去。陽無出路。彌更益
煩。
水客皮膚。肉上粟起。陽氣為水邪所格。故欲飲水。反不得飲。五苓散宣陽逐水則有餘。育
陰散熱則不足。獨任文蛤一味。可以兩收散熱導濕之功。
服文蛤散不瘥。複用五苓散者。以既得文蛤鹹寒之性。清熱導濕。免致增逆矣。而表陽
不宣。水無出路。文蛤不堪再任。則仍取五苓宣陽逐水。此救逆之次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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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
屬性:茯苓(四兩)桂枝(三兩去皮)白術(二兩)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此方主治太陰濕困。而膀胱之氣。不行。經雲。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
緊。
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此湯主之。按心下逆滿。乃伏飲搏膈。至於氣沖頭眩。則寒邪
上湧。助飲為逆。飲本陰邪。故脈見沉緊。脈沉不宜發汗。誤汗則陽益不支。而身為振搖。
故以桂枝茯苓。扶陽化飲。而加白術甘草。伸太陰之權。以理脾而勝濕。脾乃能為胃行其津
液。而膀胱之氣始化也。
再按金匱用此方以治痰飲。其一曰。心下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苓桂術甘湯主之。
又曰
。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苓桂術甘湯主之。蓋治痰飲大法。當以溫藥和之。溫則脾陽
易於
健運。而陰寒自化。白術茯苓雖能理脾而勝濕。必合桂枝化太陽之氣以伐腎邪。而通水道。
方能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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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茯苓甘草湯
屬性:茯苓桂枝(各二兩去皮)生薑(三兩切)甘草(一兩)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
此即桂枝湯去芍藥大棗而加茯苓。防水漬入胃而預杜其變也。水停心下因致悸。故主茯
苓為治水
之主藥。甘草載桂枝入心以固陽。生薑佐茯苓溫中心散寒。俾水之停於心下者。得桂姜之辛
溫而解。而茯苓乃得建利水之功。
五苓散用白術。理脾氣以輸精。故渴者宜之。此方用桂薑。散水寒而逐飲。故不渴者宜
之。
再按此方及五苓散。並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俱相類。五苓散。
散太
陽之水停。苓桂術甘湯。泄太陰之水蓄。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防少陰之水逆。此方堵陽明
之水漬。數方增減。不過一二味。而主治各別。能解此。自不敢孟浪處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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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承氣湯
屬性:大黃(四兩)濃樸(二兩炙去皮)枳實(三枚熬)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
若更衣者勿服之。
小承氣以大黃為君。微加枳樸以開氣結。不用芒硝迅走下焦。經所謂微和胃氣。勿令大

下也。故曰小。凡矢未定成硬。未可與大承氣者。可先以小承氣試之。腹中轉矢氣者。大便
已硬。乃可攻也。不轉矢氣者。但初頭硬。後必溏也。同一承氣而有大小之分者。大承氣枳
樸重而益用芒硝以峻攻。小承氣枳樸輕而不用芒硝以亟下。故里證急者宜大承氣。裏證不甚
急者宜小承氣。是當細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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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大承氣湯
屬性:大黃(四兩酒洗)濃樸(半斤炙去皮)枳實(五枚炙)芒硝(三兩)
上四味。以水一鬥。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納大黃。煮取二升。去滓。納芒硝。更上
微火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大承氣開陽明之結。直達下焦。其力猛而效速。故曰大。蓋胃大實。故重任濃樸以破結
。而
數獨倍於大黃。矢已硬。故雖有枳實以導下。而功必資於芒硝。至其煎法。尤有深義。濃樸
枳實之汁。以濃而力銳。大黃芒硝之性。以生而力銳。故分作三次煎。此斬關奪門之將。用
此以急下存陰也。
大承氣治陽明胃實之主藥。必審明表證盡罷。不惡寒。但惡熱。或潮熱汗出譫語。腹滿
痛。
或喘冒不能臥。口乾燥。脈滑而實。或澀者。方可用之。下不宜早。早則陽陷。並不宜遲。
遲則陰亡。恰好在陽明胃實之界。一下奪而諸病盡解。臨證時不可錯過。
陽明居中土。萬物所歸。無所複傳。大熱入胃。惟有下奪一法。蓋陽明胃實之證。有從
太陽
傳入者。有從少陽轉屬者。並有從三陰轉屬者。三陰經中。少陰更有急下之證。此乃傷寒一
大歸宿。若應下失下。變證蜂起。津液之亡。可立而待。孟浪不可。因循亦不可。
大承氣證非惟不大便腹滿痛者宜之。即下利之證。亦有宜從下奪者。如經文所指下利不
欲食
。下利心下硬。下利脈反滑。下利脈遲而滑。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痛。口乾燥者。
皆宜大承氣。此通因通用之法。不可不知。

<目錄>下集
<篇名>調胃承氣湯
屬性:大黃(三兩清酒浸去皮)甘草(二兩炙)芒硝(半斤)
上三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
調胃承氣湯。以甘草緩硝黃下行之性。使留戀中焦胃分。以清熱而導滯。不用枳樸以傷
上焦
之氣。蓋熱邪聚胃。宜分有形無形。有形者。當破其結而穢方解。無形者。但滌其熱而氣自
和。胃宜降則和。故曰調胃。

<目錄>下集
<篇名>桃核承氣湯
屬性:桃仁(五十個去皮尖)桂枝(二兩去皮)大黃(四兩)芒硝(二兩)甘草(二兩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納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
日三服。當微利。
此治太陽瘀熱入腑。膀胱蓄血。其人如狂。表已解而但少腹急結。血自下者。主用桃仁
以利瘀。承氣以逐實。使血分之結熱。亟從下奪。與三承氣之攻陽明胃實者不同。
方主攻裏。而仍用桂枝者。用以分解太陽隨經之熱。喻嘉言曰。正恐餘邪稍有未盡。其
血得
以留戀不下。析義最精。此先聖處方絲絲入扣處。此與五苓散同為太陽府病立治法。膀胱為
太陽之府。熱傷膀胱氣分則蓄溺。當導其熱從小便而解。熱傷膀胱血分則蓄血。當導其熱從
大便而解。

<目錄>下集
<篇名>抵當湯
屬性:水蛭(三十個熬)虻蟲(三十個去翅足熬)大黃(三兩酒浸)桃仁(三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抵當。攻血之峻劑也。視桃仁承氣則加猛矣。蓋病不止如狂而至於發狂。則逆血攻心。
瞬將
危殆。雖表證仍在。難任桂枝攻表。雖少腹硬滿。不事芒硝軟堅。非迅走血分之品。不能斬
關取勝。而桃仁大黃。猶以力緩而難膺重寄。故必資水蛭虻蟲。方能直入血道。峻奪其邪。
轉逆為順。然抵當峻劑。從何諦實血證。可以用之無誤。而仲景教人辨證之法。全以小便之
利與不利為斷。小便不利。非蓄血證。小便自利。非蓄水證。故經特申言之曰。小便不利者
。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諦者審也。又當也。言當審之至當也。

<目錄>下集
<篇名>抵當丸
屬性:水蛭(二十個熬)虻蟲(二十五個去翅足熬)桃仁(二十個去皮尖)大黃(三兩)
上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時。當自下血。若不下。更服

同一抵當而變湯為丸。另有精義。經雲。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
為有
血也。當下之。宜抵當丸。蓋病從傷寒而得。寒主凝泣。血結必不易散。故煮而連滓服之。
俾有形質相著得以逗遛血所。並而逐之。以視湯之專取蕩滌者。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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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十棗湯
屬性: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十枚擘)
上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納藥末
。強
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
後。糜粥自養。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
滿引
脅下痛。幹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十棗湯主之。按下利嘔逆。明是水邪
為患。但病屬太陽中風而來。必須表罷可攻。汗出。有似表證。但發作有惡寒非表矣。
頭痛
有似表證。但汗出不惡寒。則非表矣。而心下痞。硬滿引脅下痛。幹嘔短氣諸證。全是水邪
內壅之狀。乃知汗出亦屬水氣外蒸頭痛亦屬水邪上逆。主裏而不主表。裏未和則宜攻下。但
邪在胸脅。與攻胃實不同法。胃實者邪劫津液。責其無水。此則邪搏胸脅。責其多水。若施
蕩滌腸胃之藥。誅伐無過。反滋變逆。故用芫花甘遂大戟三味。皆逐水之峻藥。別搗為散。
而以大棗作湯。取其甘味載藥入至高
之分。分逐水邪。從上而下。此法。今人多畏而不敢用。豈知不如此。水邪何由攻下耶。

<目錄>下集
<篇名>大陷胸湯
屬性:大黃(六兩去皮)芒硝(一升)甘遂(一錢匕)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煎大黃。取二升。去滓。納芒硝。一兩沸。納甘遂末。溫服
一升。得快利。止後服。結胸兼涉陽明。仍用本湯。
大陷胸湯。由胸膈直達腸胃。亟從下奪。不用一藥監製。此最猛劣之劑。故曰大。經雲
。太
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
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
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按動數變遲三十六字。形容結胸
之狀如繪。蓋動數為欲傳之脈。遲則不能複傳。陽邪因誤下而內陷。而裏飲複與之相格。心
下因硬。膈間拒痛。本方雖用硝黃。而關鍵全在甘遂末一味。使下陷之陽邪。上格之水邪。
俱從膈間分解。而硝黃始得成其下奪之功。若不用甘遂。便屬承氣法。不成陷胸湯矣。
又經雲。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複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若結胸無大熱者。此為
水結
在胸膈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觀此條雲。水結胸脅。而仍主此者。則全資甘遂
逐水之功也。

<目錄>下集
<篇名>大陷胸丸
屬性:大黃(半斤去皮)葶藶(半斤熬)芒硝(半斤)杏仁(半斤去皮尖熬黑)
上四味。搗篩二味。納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匕
。白
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禁如藥法。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按結胸而至於項強。則胸結十分緊
迫。
濁邪佈滿胸中。升而上阻。津液不行。筋脈失養。故如柔痙狀。邪踞於上。法當峻下。但湯
劑直趨下焦。必變湯為丸。煮而連滓服之。使其逗遛病所。自上而下。方能與邪相當。而結
自解。
喻嘉言曰。方中用大黃甘遂芒硝。可謂峻矣。乃更加葶藶杏仁。以射肺邪而上行其急。
煮時又倍加白蜜令留戀而潤導之。而下行其緩。必識此意。方知用法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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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陷胸丸
屬性: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栝蔞實(大者一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又浮滑。視大結胸證從心上至少腹痛不可近者有間
矣。邪入未深。故本方黃連清熱。蔞半散結。但開中焦之熱結。勿犯下焦。故曰小。
大陷胸證。痛不可近。小陷胸證。按之則痛。大陷胸證。痛連心上。小陷胸證。正在心
下。同一陷胸。證隔天淵。不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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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白散
屬性:桔梗貝母(各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
上三味為末。納巴豆。更於臼中杵。以白飲和服。強人服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
必吐。
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以
水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
法。此為寒實結胸立法。以其胸之結也。用桔梗貝母以開結。以其寒之實也。用巴豆以攻寒
。與大小結胸不同法。必審無大熱者方可用。
寒實結胸。恰從何辨其為寒實。而可任此方之猛峻耶。蓋本衣冠文物言病發于陽。以冷水灌

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太陽寒水之氣。複與外寒相格。因成寒實之證。故可主以此湯無疑也

經言寒實結胸無大熱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夫小陷胸之黃連。與此方之巴
豆。
寒熱天淵。何堪通用。想三物小陷胸湯。即屬白散之藥味。但有為湯為散之不同。此說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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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仁丸
屬性:麻子仁(二升)芍藥枳實(各半斤擘)大黃(去皮)濃朴(去皮)杏仁(各一斤去皮
尖熬別研作脂)
上六味為末。煉蜜為丸。如桐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利為度。趺陽脈浮而澀。
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難。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按經言太陽陽明
者。脾約是也。此與攻胃實不同。故用芍藥以益陰。麻杏以潤燥。而大黃濃樸分兩皆從輕減
。服止十丸。以次漸加。皆示不欲遽下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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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蜜煎導法方
屬性:蜜七合。一味納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並手撚作挺。
令頭銳
。大如指。長二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硬。以納穀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
按汗出矢硬。何殊陽明內實之證。但小便自利。則津液內竭。慎不可攻矣。一切下劑。
皆在
禁例。誤投之則重虛其津液。故宜蜜煎導而通之。不從內治而從外治。但使硬矢得下。仍無
傷於胃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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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豬膽導法
屬性:大豬膽一枚。瀉汁。和醋少許。以灌穀道中。如一食頃。當大便出。此與蜜煎導方同義
。但蜜煎導借其熱勢以行津液。此則於導滯之中。
兼寓滌熱之意。微細有別。土瓜導亦同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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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生薑瀉心湯
屬性:生薑(四兩切)甘草(三兩炙)人參(三兩)幹薑(一兩)黃芩(三兩)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幹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
薑瀉
心湯主之。按傷寒成痞。多因誤下。此則不因誤下而成痞。皆因胃中不和。太陽未盡之餘邪
。入而與內飲相搏結。陽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幹噫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脅
下有水氣。
而腹中雷鳴下利。故君以生薑。兩擅散邪逐飲之用。而熱之格於上者。用芩連之苦以瀉之。
寒之格於下者。用幹姜半夏之溫以瀉之。複以人參甘草大棗和養胃氣。使邪不能犯正而痞自
解。以痞在心下。故方以瀉心名。此寒熱錯雜之邪。故以寒熱錯雜之藥治之。而一一對證。
制方之義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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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甘草瀉心湯
屬性:甘草(四兩)黃芩幹薑(各三兩)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幹嘔
心煩
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複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
故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按下利完穀。腹中雷鳴。是因胃中空虛。心下痞硬而滿。幹嘔
心煩不
得安。是因客氣上逆。若以心下痞而複下之。是重犯虛虛之戒。本方照生薑瀉心。除去人參
生薑。以胃中虛。不宜生薑之散。以氣上逆。無取人參之補。但君甘草。坐鎮中州。使胃虛
得複而痞自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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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半夏瀉心腸
屬性:半夏(半升洗)黃連(一兩)幹薑甘草(炙)人參黃芩(各三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複與柴胡湯
。此雖已
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
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湯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按此即生薑瀉心湯。去生薑
而君半夏。又屬小柴胡之變方。以其證起於嘔。故推半夏為主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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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大黃黃連瀉心湯
屬性:大黃(二兩)黃連(一兩)
上二味。以麻沸湯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脈浮而緊而複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

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此條柯韻伯謂按之濡。當作按之硬。必有當急下之證。故制比
峻攻
之劑。疑屬錯簡。此說強經就我。轉使作聖之靈思巧法。盡行埋沒。愚按經文言緊反入裏。
裏邪
不能再使出表。當從裏解。但按之不濡。中挾飲邪。按之自濡。中不挾飲。故曰但氣痞也。

表邪未罷。脈當尺寸俱浮。今但關上浮。則屬中焦痞結。氣有上逆之象。既曰氣痞。但當順
其氣。本方大黃黃連。分兩既輕。漬以沸湯。絞去滓而溫服。則但取其氣。不取其味。使氣
順而痞自解。況經文本有表未解不可攻痞之條。此之表解而邪入裏。攻痞自宜此法。先聖處
方。
妙在能用藥而不為藥用。觀其服法。本非急下之劑。與大陷胸之用大黃。小陷胸之用黃連。
藥雖同而制則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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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附子瀉心湯
屬性:大黃(二兩)黃連(一兩)黃芩(一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
上四味。咀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絞去滓。納附子汁。分溫再服。心下痞而複惡
寒汗出
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此條柯氏於心下痞之下。自添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八字。謂惡寒者表未
解。不當用大黃。若汗出是胃實。不當用附子。若汗出為亡陽。不當用芩連。當有大便硬心

不得眠句。始與此方相合。愚按此說尤悖。大凡惡寒汗不出者屬表實。惡寒汗自出者屬表虛

若但汗出惡寒。仲景自有芍藥甘草附子湯之制今心下痞而複惡寒汗出。則表虛而裏實。但固
表則裏邪愈壅。但清裏則表陽將亡。故以三黃附子合而用之。附子自能固表。三黃自能清
裏。且三黃得附子。其苦寒不致留滯陰邪。附子得三黃。其剽悍不致劫
傷津液。此正善用反佐之法。故能以一方而全收復陽驅邪之效。若必加入大便硬心煩不得眠
八字。以求與本方之三黃相合。則本經之用大黃。豈必盡為胃實而設。亦有本自下利而反用

黃者。至心煩不得眠。安知非由胃虛客氣上逆之證。亦不得概從苦寒直折。且附子雄烈之性
。又安見與大便硬心煩不得眠者相宜。柯氏膠執己見。擅改經文。無論其所言背謬。即使見

確鑿。亦當存闕疑之例。況一偏之見。泥藥求方。使先聖極空靈極神變之活法。而轉以死法

之。悖甚矣。餘曆考前賢醫案。用附子瀉心湯而愈者。不一而足。且餘亦嘗試驗。故敢直辟
柯氏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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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黃連湯
屬性:黃連甘草(炙)幹姜桂枝(各三兩去皮)人參(二兩)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
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按胸中有熱。則陽邪格
於上。故
欲嘔吐。胃中有邪氣。則陰邪格於下。故腹中痛。腹中痛。欲下而不得下也。欲嘔吐。欲吐
而仍不得吐也。上熱下寒。法當和解。方用黃連瀉胸熱。幹薑散胃寒。複以半夏寬中而開結
。佐以桂枝通陽而化陰。然上征下奪。宜從中治。故用人參甘草大棗。創建中氣。而上下之
邪。各隨所主之藥而分解。此瀉心之變方。而又與瀉心之取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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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黃芩湯
屬性:黃芩(三兩)甘草(炙)芍藥(各二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按合病而至於下利。則邪氣將從少陽。轉陷入
裏。
故君黃芩徹少陽之熱。而複以芍藥約之。甘棗和之。使熱清而利自止。雖半表半裏之邪。而
裏多於表。故治法不從表而從裏。
太陽陽明合病下利。表證為多。主葛根湯。陽明少陽合病下利。裏證為多。主承氣湯。
太陽
少陽合病下利。半裏半表之證為多。此方即是和法。同一合病下利。而主治不同。何等深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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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屬性:于黃芩湯方內。加半夏半升洗。生薑三兩。余根據黃芩湯服法。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按嘔亦屬少陽證
。故加半夏生薑以止嘔。即小柴胡加減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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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幹薑黃連黃芩人參湯
屬性:幹薑黃連黃芩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幹薑黃連黃芩人參主之。
按此證
系陰格於內。拒陽於外。以幹姜開通陰寒。芩連泄去陽熱。複以人參鼓助胃氣。並可助幹薑
之辛溫。衝開陰邪。俾格開而吐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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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旋複代赭石湯
屬性:旋複花(三兩)代赭石(一兩)人參(二兩)生薑(五兩切)半夏(半升洗)甘草(三
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旋複代赭湯主之。按心下痞硬。中虛
而有留邪也。噫氣不除。
胃逆而兼蓄飲也。主旋複導飲下行。代赭鎮心降逆。而邪之留滯者。複生薑半夏以開之。氣
之逆亂者。用人參甘草大棗以和之。虛回邪散。則痞可解而噫亦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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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濃樸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屬性:濃朴(半斤去皮炙)生薑(半斤切)半夏(半升洗)人參(一兩)甘草(二兩炙)
上五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朴生薑半夏人參湯主之。按汗後陽虛不能化氣。
陰邪內結。壅而為滿。本方主濃朴除滿。而生薑半夏人參甘草。皆醒胃和脾。使氣得化
而滿自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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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理中丸(並湯)
屬性:人參白術甘草(炙)幹薑(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為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
服。
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方。法以四物根據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
。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吐多者去術加生薑三
兩。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飲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
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幹姜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
一升許。微自溫。勿揭衣被。
經雲。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胃上有寒。當以丸藥理之。宜理中丸。霍亂頭痛發
熱。
身疼痛。寒多不用水者。宜理中湯。蓋理中者理中焦之寒也。寒在胃上。取丸藥之暖。逗遛
於上。以溫胃而散寒。若寒勝熱之霍亂。利在急溫。則不宜丸而宜湯。緩宜丸。急宜湯。此
先聖之成法。不可紊也。再理中湯加減之法。與小青龍小柴胡加減法同義。宜當細玩。不得
草草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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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附子湯
屬性:桂枝(四兩去皮)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生薑(三兩切)甘草(三兩炙)大棗(十
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

主之。按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固屬風濕相搏之候。然風濕相搏。有屬濕溫。有屬寒濕。

何辨之。蓋以證言。則嘔而渴者屬溫。不嘔不渴者屬寒。以脈言。則實而數者屬溫。虛浮而
澀者屬寒。諦實此證此脈。便可主以桂枝附子湯而無疑也。
徐靈胎曰。此即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但彼桂枝用三兩。附子用一枚。以治下後脈促胸
滿之證。此桂枝加一兩。附子加二枚。以治風濕相搏身疼脈浮澀之證。一方而治病迥殊。方
名亦異。分兩之不可忽如此。義亦精矣。後人何得以古方輕於加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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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桂枝附子去桂加白術湯
屬性:白術(四兩)甘草(二兩炙)附子(三枚炮)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初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複服之
。三
服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術並走皮內逐水氣。未得除。故使之耳。法當加桂四兩。
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硬。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硬。小便不利。當加桂。附子三枚
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服之。
按前證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術湯主之。小便自利。無取桂枝開膀胱而
化氣
。恐滲泄太過。重虛津液也。大便硬反用白術者。以白術能益脾而輸精也。當察二便以與前
方相出入。
附術並走皮內逐水氣。未得除之。先其人身如痹。繼複如冒狀。亦險絕矣。險而穩。此其立
方之所以聖也。藉非胸有把握。安能任用附子至三枚之多。而履險如夷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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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四逆湯
屬性:甘草(二兩炙)幹薑(一兩半)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用大附子一枚。幹薑三兩

四逆者。手足厥冷也。方以四逆名。用治三陰經吐利厥逆之寒證也。幹姜溫中散寒。生
附驅
陰複陽。二味合用。乃能徹上徹下。開闢群陰。而挽垂絕之陽。複以甘草者。正取其甘緩留
中。制雄銳之師。迅奏膚功。迎陽復辟。此三陰經中之第一方也。
經雲。脈浮而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蓋下利清穀。裏證已急。急當
救裏
。若複瞻顧表熱。恐陽隨下利而亡矣。此表裏緩急先後之界。失治即駟馬難追。急當著眼。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夫自利不皆屬寒。自利不渴。則寒證可知。雖未
至手足厥逆。而溫中散寒。當防于未然矣。此太陰用四逆之大法。
少陰病脈沉者。沉為在裏。急當救裏。若欲吐而膈上有寒飲幹嘔者。益屬陰邪上逆之象
。尤
當從事于此湯之急溫。此少陰用四逆之大法。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陰陽
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厥有寒有熱。凡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大汗若大下
利而厥冷者。則屬虛寒可知。皆主是湯。此厥陰宜四逆之大法。
又經雲。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既吐且利。小便
複利
。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按此二條。乃寒邪直中三陰

成霍亂之證。汗出惡寒。手足厥冷。下利清穀。脈微欲絕。若不急溫。瞬有轉筋入腹之變。
此三陰通用四逆之大法。
四逆證具。若無脈沉微惡寒等陰象。雖下利而並非清穀。反下重者。既屬轉經之熱邪。
不可誤用。貽禍難挽。當須細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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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四逆加人參湯
屬性:四逆湯原方。加人參一兩。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按亡血即亡津液之謂。故加人參補
虛以生津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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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通脈四逆湯
屬性:甘草(二兩炙)幹薑(三兩強人四兩)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
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四逆湯為驅陰複陰之主藥。此因陰盛格陽。故加蔥以通其格。經雲。少陰病。下利清穀
。裏
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面色赤加蔥九莖。按下利清穀。
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而裏寒者。陰盛於內也。身反不惡寒。面色赤而外熱者。格陽於外也。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此通脈四逆之正法也。或腹中痛者。去蔥之辛散。加芍藥斂脾陰而止痛
。或
嘔者。加生薑以止嘔。或咽痛者。去芍藥之酸斂。加桔梗以清咽。四逆主治其本。諸加減法
兼治其標。若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即與四逆加人參湯同義。至四逆證具。裏寒外
熱。汗出而厥者。此陽有立亡之象。亦宜此方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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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
屬性:于通脈四逆原方。加豬膽汁半合。余如前法煎成。納豬膽汁。溫服。其脈即出。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按汗出
而厥
。四肢拘急。脈微欲絕。皆四逆及通脈四逆固有之證。何取乎膽汁之加。要其著眼全在吐已
下斷四字。蓋吐已下斷。津液內竭。投通脈四逆純陽之劑。正恐格不相入。故藉膽汁導引之
力。以和陰而複陽也。

<目錄>下集
<篇名>幹姜附子湯
屬性:幹薑(一兩)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下之後。複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
者。
幹姜附子湯主之。按下後則陰氣盛而陽已虛。複發汗以散其陽。則虛陽擾亂。故晝日煩躁不
得眠也。夜而安靜。非吉兆也。止以入夜純陰用事。而衰陽欲躁擾不能也。此法不用甘草。
較四逆湯尤峻。取其直破陰霾。複還陽氣。必審無嘔渴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則煩躁的
為虛陽擾亂之煩躁。乃可主以此方而不至誤用也。
獨陰自治于陰分。孤陽自擾于陽分。故用姜附助陽以配陰。

<目錄>下集
<篇名>白通湯
屬性:幹姜附子湯原方。加蔥白四莖。煎服法照前。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按少陰下利。腎中真陽。將隨下利而亡。故以姜附溫腎。而
加蔥白以升舉下陷之真陽也。

<目錄>下集
<篇名>白通加豬膽汁湯
屬性:白通湯原方。加人尿五合。豬膽汁一合。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豬膽汁人尿
和令相得。分溫再服。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幹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按少陰
下利。治用白通。藥本不誤。正以陰氣太甚。與辛熱之藥格不相入。故加人尿豬膽汁以為
嚮導。與通脈四逆加豬膽汁同義。服湯脈暴出者。乃為藥力所迫。而陽氣將洩露無餘。仍主
死也。微續乃正氣漸複。故可生也。

<目錄>下集
<篇名>茯苓四逆湯
屬性:茯苓(六兩)人參(一兩)甘草(二兩)幹薑(一兩半)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按未經汗下而煩躁屬陽盛。既經
汗下後而煩躁屬陽虛。且汗下之後。津液告竭。故于四逆湯中。加茯苓以安下。人參以補虛
也。

<目錄>下集
<篇名>四逆散
屬性:柴胡枳實(炙)甘草(炙)芍藥
上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加減法。咳者。加五味子幹薑各五分。並主下。身體疼。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此湯主之。沉為在裏。只宜溫裏
。此
全以脈沉為辨。又雲。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此湯主之。此又以口中
和為辨。口中和而背惡寒。則非陽邪怫鬱之惡寒。乃可主以此湯而無疑。
此少陰病溫經散寒正治之法。主附子之雄烈。下消腎中之水寒。上資君主之熱化。人參
助陽
。芍藥和陰。茯苓利竅以逐水。白術燥濕以燠土。並力溫托。絕不加入一毫升散之藥。但使
元陽得振而病自解。
柯韻伯曰。此與真武湯似同而實異。倍術附。去生薑。加人參。是溫補以壯元陽。真武
湯還是溫散而利胃水也。此辨明真武附子。界限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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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甘草附子湯
屬性:甘草(二兩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白術(二兩)桂枝(四兩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
複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始。
經雲。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
欲去衣。
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按此段形容風濕相搏之病狀最著。濕壅於經。故身腫痛劇而

便不利。風淫于衛。故汗出短氣而惡風不欲去衣。附子白術。宣太陰以驅濕。甘草桂枝。通
太陽以散風。凡風濕證大發其汗。病必不解。此方亦是不欲發汗之意。當取微汗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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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赤石脂禹餘糧湯
屬性:赤石脂(一斤碎)禹餘糧(一斤碎)
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三服。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複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
之。
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糧湯主之。複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按此
段經文。本已自解明白。利在下焦。關閘盡撤。急當固下焦之脫。石脂餘糧固澀之品。性
皆重墜。直走下焦。攔截穀道。修其關閘。此以土勝水之法。若複利不止。則又當通支河
水道。以殺其下奔之勢。而關閘始得完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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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炙甘草湯
屬性:甘草(四兩炙)生薑(二兩切)桂枝(三兩去皮)麥冬(半斤去心)麻子仁(半斤)
參(二兩)阿膠(二兩)大棗(十二枚擘)生地黃(一斤)
上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煎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烊銷盡。溫服一升。日
三服。一名複脈湯。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按脈結代而心動悸。則心悸非水飲搏結之心悸
。而
為中氣虛餒之心悸矣。經衣冠文物以結陰代陰。昭揭病因。證津液衰竭。陰氣不交于陽。已可概
見。君以炙甘草。坐鎮中州。而生地麥冬麻仁大棗人參阿膠之屬。一派甘寒之藥。滋陰複液
。但陰無陽則不能化氣。故複以桂枝生薑。宣陽化陰。更以清酒通經隧。則脈複而悸自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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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甘草幹姜湯
屬性:甘草(四兩炙)幹薑(二兩炮)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按此方系因誤用桂枝。陽越於上。致有厥逆咽中幹。煩躁吐逆譫語諸變。特出此複陽救
逆之
法。觀方中甘草倍幹薑。專任其甘緩之性。特微加幹姜為嚮導。引陽還返於下。並非資幹薑
之辛熱以複陽也。用者須識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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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芍藥甘草湯
屬性:芍藥(四兩)甘草(四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按陽越於上。既用甘草幹姜湯以複其陽。而攣急未解。明是津液不榮經脈。但以芍藥甘
草和之。而腳即伸。亦正所以救桂枝之逆也。此法試之頗驗。不可以其平易而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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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屬性:麻黃(二兩去節)赤小豆(一升)連軺(二兩)杏仁(四十枚去皮尖)生薑(二兩切)
生梓白皮(一升)甘草(一兩炙)大棗(十二枚)
上八味。以潦水一鬥。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半日
服盡。
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按瘀熱在裏。則傷寒之表邪。亦瘀
而不行
。內外合邪。因致發黃。治亦當內外並解。傷寒解外。仍不離麻黃杏仁甘草之成法。熱瘀則
不宜桂枝而改用連軺。以散在經之熱。更用赤小豆梓白皮以清在裏之熱。而複以薑棗和之。
以其發黃從傷寒而來。猶兼半表。亦麻黃湯之變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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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茵陳蒿湯
屬性:茵陳蒿(六兩)梔子(十四枚擘)大黃(三兩)
上三味。以水一鬥。先煮茵陳。減六升。納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小盒飯
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陽明病發熱汗出者
。此
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
裏。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按發黃證若小便自利而發黃者。屬蓄血。小便不利而發黃者

屬瘀熱。小便不利而至渴欲飲水。濕從火化也。腹微滿熱瘀不行也。茵陳利濕。山梔降熱。
大黃行瘀。導在裏之濕熱。從小便而解。而身黃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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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麻黃升麻湯
屬性: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黃芩葳蕤(各十八銖)
白術石膏幹薑芍藥天冬(去心)桂枝茯苓甘草(各六銖炙)
上十四味。以水一鬥。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
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
下重
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按此條傷寒六七日。陰液已傷也。複經大下。陽津重竭也。下
後陽氣陷入陰中。而陰氣亦複衰竭。故寸脈沉而遲。陽氣既已下陷。將隨下利而亡。故下部
脈不至。以致咽喉不利唾膿血。手足厥逆。泄利不止。種種見證。皆因陽去入陰。上征下奪
。最為危候。故稱難治。本方用一派甘寒清熱之藥。不嫌重複。獨任麻黃升麻二味。從陰分
提出陽氣。複以桂枝幹姜佐諸陰藥化氣生津。蓋熱不清則津不復。陽不升則津不固。錯雜之
邪。以錯雜之藥解之。先聖立方之精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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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吳茱萸湯
屬性:吳茱萸(一升洗)人參(三兩)生薑(六兩)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此本溫胃之方。而亦以通治厥少二陰吐利垂絕之證。蓋陽明居中土。食穀欲嘔。土受木
克。
胃氣垂敗。按吳萸本厥陰藥。茲以人參甘草大棗。奠安中土。而主吳萸溫中散寒。以泄土中
之木。則嘔吐而穀可納。至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此因上下交征。胃氣隨吐利
而將敗。而厥陰更得侮其所不勝。病本在腎。病機在肺。而主治則在胃。得此劑補火生土。
而濁陰自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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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黃連阿膠湯
屬性:黃連(四兩)黃芩(一兩)芍藥(二兩)阿膠(三兩)雞子黃(二枚生用)
上四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
。溫服七合。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此真陰為邪熱煎熬。故以育陰清熱為治。芩
連瀉熱也。膠黃養陰也。再佐以芍藥斂陰複液。則熱清而煩自除。
按此條之不得臥。乃熱傷陰而心腎不交也。雞子黃入心。阿膠入腎。病本少陰。自宜心
腎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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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桃花湯
屬性:赤石脂(一升一半全用一半篩末)幹薑(一兩)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溫服七合。日三服。若一
服愈。餘勿服。
少陰便膿血。是感君火熱化。奔迫太過。閉藏失職。關閘盡撤。不急治則亡陰。故取石
脂幹
姜之辛澀。以散邪固脫。加梗米以益中虛。先使中氣不下墜。而複以一半石脂末調服。俾粘
著大腸。攔截穀道。方以桃花名者。非特色相似。亦取穀春回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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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半夏散(並湯)
屬性: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
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
升。煎七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按少陰咽痛。大都上熱下寒。不宜寒涼直折。本方
用半
夏開痰。桂枝散邪。複甘草以緩其急。使無劫液之虞。能咽者用散。不能咽者用湯。須令小
冷。少少咽之。此病在上者。但治其上。不欲其犯及中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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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豬膚湯
屬性:豬膚(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鬥。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溫分六
服。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按下利咽痛。有陰盛而陽格於上者。治
以驅
陰複陽。若通脈四逆加桔梗是也。有陰虛而液不上蒸者。治宜育陰複液。若本方豬膚湯是也

腎液既從下溜而不上蒸。則陰火充斥。因致煩滿。故以豬膚滋腎臟之液。而緩以白蜜白粉
。留戀中焦。輸精布液。以解其上征下奪之危。
喻嘉言曰。豬膚與用黑驢皮之意頗同。若以豬皮外毛根薄膚。則劣無力。且與熬香
之說不符。但用外皮。去其內層之肥白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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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甘草湯
屬性: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按咽痛而不下利。得病只二三日。是邪熱客于少陰
之標也。少陰咽痛。總不宜苦寒。直折。故但取甘草之甘。以緩腎急而制火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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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桔梗湯
屬性:桔梗(一兩)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與甘草湯不瘥。既得甘緩之力。而經氣尚阻而不通。仍用本方加
桔梗一兩。載藥上浮。成開邪利咽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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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苦酒湯
屬性:半夏(十四枚)雞子(一枚去黃)
上二味。納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
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劑。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諦實咽痛之屬少陰病。始而
痛者
。繼且咽中傷生瘡矣。不能語言聲不出。則陰火沸騰。並舌本亦強矣。半夏雞子。消痰利咽
。二味並用。俾半夏無燥液劫津之慮。雞子得通聲利竅之功。而消腫斂瘡。更有藉於苦酒之
斂降。其煎法服法。總使其逗遛病所。妙義天開。真令人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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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烏梅丸
屬性:烏梅(三百個)人參(六兩)當歸(四兩)黃連(一斤)黃柏(六兩)蜀椒(四兩炒去
汁)桂枝(六兩)幹薑(十兩)附子(八兩炮)細辛(六兩)
上十味。各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
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經雲。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複時煩者。此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
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按此方主治蛔厥。其妙處
全在米飯和蜜。先誘蛔喜。及蛔得之。而烏梅及醋之酸。椒姜桂附及細辛之辛。黃柏黃連之
苦。則蛔不堪而伏矣。但厥後氣血不免擾亂。故加人參當歸奠安氣血。此方雖寒熱錯雜。但
溫藏之力居多。又得烏梅之酸澀以固脫。故又主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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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白頭翁湯
屬性: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再服一升。
按此方寒以勝熱。苦以堅陰。用治熱利下重欲飲水者。蓋下重則熱邪奔迫。欲飲水則津
液為熱所傷矣。或通或澀。皆所不宜。但清其熱而利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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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竹葉石膏湯
屬性:竹葉(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人參(三兩)麥冬(一升去心)甘草(二兩
炙)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納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按此系肺胃之津液。因病熱而
受傷。故
主此方。滋養肺胃。以複陰氣而清餘熱。石膏竹葉之辛涼。得人參麥冬甘草粳米以相輔。便
為益胃生津之品。因氣逆欲吐。微加半夏。以平逆氣。此愈得調理之法。其靈警有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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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牡蠣澤瀉湯
屬性:牡蠣(熬)澤瀉蜀漆(洗盡腥)栝蔞根葶藶子(熬)海藻(洗去鹽)商陸根(熬)
以上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杵之。白飲和方寸匕。小便處。止後服。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按大病瘥後。津液已傷。而從腰以下
有水
氣。是水蓄于陰分也。水蓄陰分。非鹹不降。故以牡蠣澤瀉海藻鹹寒之性。入陰軟堅。而加
蜀漆以通經隧。葶藶商陸以逐水邪。複以栝蔞根。於潤下導滯之中。回護津液。為散服者。
亦以病後當從緩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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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燒散
屬性:上取婦人中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即愈。
婦人病。取男子當燒灰。
經雲。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沖胸。
頭重
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此方主之。按大病新瘥。餘邪未盡。強合陰陽。二氣交感
。互易為病。推其病本。感從前陰而入。仍當導其邪。使驅從前陰而出。故必小便利而始愈
。方中單用燒一味。取其氣之所感。以類相從。古所傳禁方。有令人不可思議者。大率類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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