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清‧尤在涇)

 卷五 少陽篇:

 少陽權變法 第二:

 柴胡加芒硝湯證 一條: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chest_and_rib-side_fullness﹞而嘔。日晡﹝3~5P.M.﹞所發潮熱﹝hot_flush﹞。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hot_flush﹞。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以治其裏也。

此少陽經邪兼陽明內實之證。少陽病﹝shaoyang_disease﹞在經。故胸脇滿﹝chest_and_rib-side_fullness﹞而嘔。所謂柴胡證也。下之而三字。疑衍。凡柴胡證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為醫之誤。非病之情也。潮熱者﹝hot_flush﹞。陽明之實也。實則可下。而證兼少陽。則不可下。故先宜小柴胡以解其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以治其裏。亦如下條之先與小柴胡。後與大柴胡之例也。亦太陽篇移入。

尚從善云: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

 仲景謂此本柴胡證。醫設以大柴胡湯下之。則表裏俱解。何至有下利﹝diarrhea﹞之證云。

柴胡加芒硝湯方:

于小柴胡湯內加芒硝六兩。餘根據前法服。不解更服。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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