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藥甘草湯之腹證:

已述於太陽病篇之芍藥及甘草之醫治效用:,其腹證現腹直肌攣急,故認此腹證而處本方時,不僅主治下肢而已,即上肢之攣急,及其他因一般臟器組織之緊縮急劇,而發諸證。此東洞翁所以謂本方以治拘孿急迫者為定義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魏氏家藏方》曰:「六半湯(求真按:『即本方也』)治熱濕腳氣,不能行步者。」

《內科摘要》曰:「芍藥甘草湯治小腸府發咳而矢氣(求真按:『矢氣,放屁也』)者。」

《朱氏集驗方》曰:「去杖湯(求真按:『即本方也』)治腳弱無力,行步艱難者。」

《醫學心悟》曰:「芍藥甘草湯,止腹痛如神。」

《古今醫統》曰:「芍藥甘草湯治小兒熱腹痛,小便不通,及治痘疹之肚痛。」

求真按:「本方非利尿劑,此說不可輕信。」

《建殊錄》曰:「雲州醫生祝求馬,年二十許。一日忽苦跟痛,如錐刺,如刀刮,不可觸近,眾醫無能處方者。有一瘍醫,以為當有膿,以刀劈之,亦無效。於是迎先生診之,腹皮按之攣急,不馳。作芍藥甘草湯使飲之,一服即已。」

《生生堂醫談》曰:「有一翁,五十餘歲,閑居則安靜,稍勞動即身體疼痛不寧,家事廢治者殆三十年,醫藥亦無一驗。來請余治,察視周身有青筋,放之,毒血進出甚多,即與芍藥甘草湯。後來請治十次而復常,耕稼隨意矣。」

求真按:「此證宜刺絡外,並宜合用桂枝茯苓丸於芍藥甘草湯中。」

《麻疹一哈》曰:「一人患麻疹,疹後經數十日,自舌本之左邊至牙齦,腫痛如刺,又自耳後連左額,痛楚不堪,呻吟之聲達於四鄰。更醫十一人,芎黃、梅肉之類,亦無所不知,或緩或急,遷延自若。越二年,春三月,請余診治。舌本強直,腫痛不能言,妻為代告苦楚之狀。因按其腹,自心下至臍上,惟腹皮拘急甚,而無他異,乃作芍藥甘草湯使飲之,下痢日二三行。三日,痛楚減半。二十日許,腫痛痊愈,已能言語矣。再為詳悉腹候,胸腹微滿,時或微痛,以紫丸攻之,服後每下利如傾。約十日許用一次,凡五六次。約經百日許,諸證治愈,而健食倍常云。」

求真按:「本方非下劑,服之下痢者,是即瞑眩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腹中攣急而痛者。小兒夜啼不止,腹中攣急甚者,亦有奇效。」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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