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嘔噦證-胃寒致噦證:

﹝Hiccup_due_to_stomach-cold﹞

【原文】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①,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380﹞

【詞語解釋】

 ①、外氣怫鬱:外氣指體表之氣,怫郁為雙聲同義詞,有鬱遏、不舒暢之意。合之謂體表無汗而有鬱熱感。

【原文析義】

 本條論述誤治致胃寒而噦的機理。傷寒之病,過用吐下,必然傷人正氣。

 正傷為虛,此處言「極虛」者是謂患者身體已因過用吐下而極度虛弱。

 當此之時,縱有表證未解,也不能單用解表之法,更不能使用大汗之法,否則就會讓虛者更虛,並能引發多種變證,而本條在「極虛」之後「複極汗」者即屬於這種情況。

 那麼,何以會在吐下之後繼用發汗法呢?

 其原因在於「其人外氣怫鬱」,症見體表無汗而有鬱熱之感。極汗的結果,則使正氣更傷,中陽更虛,胃中寒冷。

 此時,若「複與之水」,水飲不能為中陽所化,寒水相搏,胃失和降,氣逆則噦。

 總之,本條大吐大下而又極汗者,是言一再誤治已致陽傷胃寒,此時若「複與之水」,則可引動胃氣上逆而形成噦證。

 此與《傷寒論》226條「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異途同歸,可以互參。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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