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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證及診腹法:

中醫之腹證:及診腹法,創造於東漢時長沙太守醫聖張仲景所著《傷寒論》及《金匱要略》。

 晉唐以降,醫道漸衰,神仙、陰陽五行等玄談往往攙入,而診腹之法幾被遺亡。

何謂腹證及診腹法?

答曰:「西醫於解剖、組織、生理、病理等之基礎醫學及物理、化學、器械類進步之關係上,對於各臟器之病變的診斷法頗精細周密,亦知甲臟器有原發的病變能引起乙臟器或丙、丁等之續發的病變之事實與理由。

 然自原發的病變甲臟器及續發的病變乙及其他臟器,所發之混淆病狀中檢出固定之他覺證於腹部,而以此為目標,施以適當之方劑,則此數臟器之病變,不問其為原發或續發,悉能治癒之理,則非彼等所能知也,故亦無對此目標之方劑。

 反之,中醫以數千年之經驗,不惟熟知此法,且有治療此證之方劑故名此曰腹證,其診此之法曰診腹法。

 以之為診治之基本,再參以脈應、舌證、外證,即可決定其治法而確定其方劑,則腹證與方劑恰如影之隨形不能離矣。

 例如小柴胡湯、柴胡薑桂湯、大柴胡湯、四逆散等之柴胡劑之主治證為胸脅苦滿之腹證:,即為胃炎、腸炎及肝臟、膽囊、輸膽管之炎證,瘧疾、腳氣、心臟病、胸膜炎、肺結核、腎炎、子宮疾患等屢見之腹證。

 若見此類病而有胸脅苦滿證,更參脈、舌、外證等後,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則諸證皆能治癒。

 故假令肺尖炎誤診為胃炎,右側胸膜炎誤為肝臟病,然其腹證不誤,只其病名之誤診,亦可用其療法而治癒,與西醫之誤診而誤治者大相徑庭矣。

 又同此理,以此診斷法診察各病之初期,因症狀不定,斷診困難。

 雖不能確定病名,但於治法始終無誤,決不致造成遷延治期及難以挽回之禍害,又同此理。

 用此診腹法時,雖有病而不自覺之外觀健康者,能觸知其潛伏的病根,即可消患於未然。

 仲景云:『上工治未病。』蓋此之謂也。」

病變併發於二臟器以上,即甲臟器為原發的病變,引起乙臟器續發的病變時。

 例如胃腸炎與子宮病併發之際,若見胸脅苦滿證,則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而胃腸炎與子宮病並能治癒。

 又如腳氣病、續發心臟病時,見有胸脅苦滿證而亦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則原發之腳氣病治癒,續發之心臟病亦隨之而自愈。

 此中醫之所以微妙,非西醫所得而企及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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