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刺逆從論篇》 第六十四①

  ①《新校正》云:『按厥陰有餘至筋急目痛。

  《全元起本》在第六卷春氣在經脈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厥陰有餘,病陰痺①。不足,病生熱痺②。滑則病狐疝風,濇則病少腹積氣③。

  ①痺,謂痛也。陰,謂寒也。有餘,謂厥陰氣盛滿,故陰發于外而為寒痺。

  《新校正》云:『詳王氏以痺為痛未通。』

  ②陰不足則陽有餘,故為熱痺。

  ③厥陰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扺少腹,又其絡支別者,循脛上睪,結于莖,故為狐疝,少腹積氣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與狐同,故曰狐疝。」一曰孤疝,謂三焦孤府為疝,故曰孤疝。』

少陰有餘,病皮痺隱軫,不足,病肺痺①。滑則病肺風疝,濇則病積,溲血②。

  ①腎水逆連于肺母故也。足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有餘病皮痺隱軫,不足,病肺痺也。

  ②以其正經入肺,貫腎絡膀胱,故為肺疝及積溲血也。

太陰有餘,病肉痺寒中。不足,病脾痺①。滑則病脾風疝,濇則病積,心腹時滿②。

  ①脾主肉故如是。

  ②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疰心中,故為脾疝,心腹時滿也。

陽明有餘,病脈痺,身時熱。不足,病心痺①。滑則病心風疝,濇則病積,時善驚②。

  ①胃有餘則上歸于心,不足則心下痺,故為是。

  ②心主之脈,起于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故為心疝,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痺、身重。不足,病腎痺①。滑則病腎風疝,濇則病積,善時巔疾②。

(太陽與少陰為表裏,故有餘不足,皆病歸于腎也。)(太陽之脈交于巔上,入絡腦下,循膂絡腎,故為腎風及巔病也。)

少陽有餘病筋痺、脇滿。不足,病肝痺①。滑則病肝風疝,濇則病積,時筋急目痛②。

  ①少陽與厥陰為表裏,故病歸于脾。

  ②肝主筋,故時筋急。厥陰之脈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裏,故目痛。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①。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于五藏。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②。』

  ①引,謂牽引以縮急也。

  ②得氣而調,故不亂。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岐伯曰:『

  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①。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②。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③。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④。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⑤。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⑥。

  ①血氣溢于外則中不足,故少氣。

  《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絡脈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注甚詳于此,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刺肌內之分,而逐時各闕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

  ②血逆氣上,故上氣。

  《新校正》云:『按經闕春刺秋分。』

  ③內著不散故脹。

  ④血氣竭少,故解,然不可名之也。解,謂寒不寒,熱不熱,壯不壯,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⑤卻,閉也。血氣內閉,則陽氣不通,故善恐。

  ⑥血氣上逆,則怒氣相應,故善怒。

  《新校正》云:『按經闕夏刺秋分。』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①。秋刺絡脈,氣不外行②。令人臥不欲動。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③。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④。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痺;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⑤。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⑥,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⑦。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⑧。』

  ①血氣上逆,滿于肺中,故善忘。

  ②《新校正》云:『按別本作「血氣不行」,《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太素》同。』

  ③以虛甚故。

  《新校正》云:『按經闕秋刺長夏分。』

  ④血氣內散,則中氣虛,故寒

→【慄〔忄栗〕:音,ㄌㄧˋ。意:同「栗」。】

  ⑤以血氣無所營,故也。

  ⑥陽氣不壯,至春而竭,故善忘。

  《新校正》云:『按經闕冬刺秋分。』

  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

  ⑧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⑨不轉,謂不逆轉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①。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②。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③。中腎,六日死④,其動為嚏欠⑤。中脾,十日死⑥,其動為吞⑦。刺傷人五藏必死,其動則依其藏之所變,候知其死也⑧。』

  ①《診要經終論》曰:『中心者,環死。』《刺禁論》曰:『一日死,其動為噫。』

  ②《診要經終論》闕而不論,《刺禁論》曰:『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語」作「欠」。』

  ③《診要經終論》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論》曰:『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

  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日死」。』

  ⑤《診要經終論》曰:『中腎,七日死。』《刺禁論》曰:『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欠」字。』

  ⑥《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十五日」。』

  ⑥《診要經終論》曰:『中脾,五日死。』

  《刺禁論》曰:『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然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動變不同,傳之誤也。

  ⑦變,謂氣動變也。中心下至此并為逆從,重文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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