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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 第十七

啟玄子次注,林億、孫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孫兆重改誤。

《調經論》

《調經論篇》 第六十二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一卷。』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言有餘寫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

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

帝曰:『願盡聞之。』

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①。』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支九竅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②!』

岐伯曰:『皆生于五藏也③。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此成形④。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藏⑤。五藏之道,皆出于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⑥。』

  ①神,屬心。氣,屬肺。血,屬肝。形,屬脾。志,屬腎。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②《鍼經》曰:『兩神相薄,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腠理發泄,汗出湊理,是謂津液之滲于空竅,留而不行者,為液也。十六部者,謂手足二,九竅九,五藏五,合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節者,非謂骨節,是神氣出入之處也。

  《鍼經》曰:『所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皆神氣出入遊行之所。』非骨節也。言人身所有則多,所舉則少,病生之數,何以論之。

  ③謂五神藏也。

  ④言所以病皆生于五藏者,何哉?以內藏五神而成形也。

  ⑤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凡也。骨髓者,通言表裏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為有矣。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五藏」二字。』

  ⑥隧,潛道也。經脈伏行而不見,故謂之經隧焉。血氣者,人之神,邪侵之則血氣不正,血氣不正,故變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經脈者,所以決死生,處百病,調虛實,故守經隧焉。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經隧」作「經渠」,義各通。』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①。血氣未并,五藏安定,邪客于形,灑淅起于毫毛,未入于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②。」』

  ①心之藏也。

  《鍼經》曰:『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也。』「悲」一為「憂」,誤也。

  《新校正》云:『詳王注云:「悲一為憂,誤也。」

  按《甲乙經》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憂」,

  皇甫士安云:「心虛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夫心之與肺,脾之與心互相成也,故喜發于心而成于肺,思發于脾而成于心,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

  楊上善云:「脾之憂,在心變動也。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秋,憂為正也。心主于夏,變而生憂也。」』

  ②并,謂併合也,未與邪合,故曰:『未并也。』灑淅寒熱也,始起于毫毛,尚在于小絡,神之微病,故命曰:『神之微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灑淅」作「悽厥」,《太素》作「洫泝」,楊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曰泝,謂邪氣入于腠理,如水逆流于洫。』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①。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②。』

  ①邪入小絡,故可瀉其小絡之脈,出其血勿深推鍼,鍼深則傷肉也,以邪居小絡,故不欲令鍼中大經絡,血既出,神氣自平。斥,推也。小絡,孫絡也。

  《鍼經》曰:『經脈為裹,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平,謂平謂也。

  《新校正》云:『詳此注引《鍼經》曰與《三部九候論》注,兩引之在彼云《靈樞》,而此曰《鍼經》,則王氏之意指《靈樞》為《鍼經》也。按今素問注中引《鍼經》者,多《靈樞》之文。但以《靈樞》今不全,故未得盡知也。』

  ②但通經脈,令其和利,抑按虛絡,令其氣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氣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①?』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鍼勿斥,移氣于不足,神氣乃得復②。』

帝曰:『善。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喘、欬、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③。血氣未并,五藏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④」。』

  ①覆前初起于毫毛,未入于經絡者。

  ②按摩其病處,手不釋散,著鍼于病處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氣內朝于鍼,移其人神氣今自充足,則微病自去,神氣乃得復常。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移氣于足。」無「不」字。

  楊上善云:『按摩使氣至于踵也。』

  ③肺之藏也,肺藏氣息,不利則喘。

  《鍼經》曰:『肺氣虛則鼻息利少氣,實則喘喝胸憑仰息也。』

  ④肺合脾,其色白,故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①。』

帝曰:『刺微奈何②?』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鍼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③。』

  ①氣,謂榮氣也。鍼瀉若傷其經,則血出而榮氣泄脫,故不欲出血,泄氣但瀉其衛氣而已。鍼補則又宜謹閉穴俞,然其衛氣亦不欲泄之。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欲道藏府陰陽,故補瀉皆從正經別走之絡,瀉其陰經別走之路,不得傷其正經也。」』

  ②覆前白氣微泄者。

  ③亦謂按摩其病處也。革,皮也。我將深之,適人必革者,謂其深而淺刺之也,如是脇從,則人懷懼色,故精氣潛伏也,以其調適于皮,精氣潛伏,邪無所據,故亂散而無所休息,發泄于腠理也。邪氣既泄,真氣乃與,皮腠相得矣。

  《新校正》云:『按揚上善云:「革,改也。夫人聞樂至則身心忻悅,聞痛及體情必改異。忻悅則百體俱縱,改革則情志必拒,拒則邪氣消伏。」』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①。血氣未并,五藏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②。』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鍼其脈中,久留而視③。脈大,疾出其鍼,無令血泄④。』

  ①肝之藏也。

  《鍼經》曰:『肝藏血,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經》及《太素》并同。』

  ②絡有邪,盛則入于經,故云:『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

  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④脈盛滿則血有餘,故出之。經氣虛則血不足,故無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謂補之。鍼解論曰:『徐而疾則實。』義與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于經,以成其疾①。』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不足則四支不用②。血氣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③。』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④。』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⑤。』

  ①血絡滿者,刺按出之,則惡色之血不得入于經脈。

  ②脾之藏也。

  《鍼經》曰:『脾氣虛則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實則腹脹,涇溲不利。』涇,大便。溲,小便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涇」作「經」,婦人月經也。』

  ③邪薄肉分,衛氣不通,陽氣內鼓,故肉蠕動。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蠕」作「溢」,《太素》作「濡」。』

  ④竝胃之經絡。

  ⑤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肉蠕動即取分肉間,但開肉分以出其邪,故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復舊而邪氣盡索散盡也。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①。血氣未并,五藏安定,骨節有動②。』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③,不足則補其復溜。』

  ①腎之藏也。

  《鍼經》曰:『腎藏精,精含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脹,謂脹起。厥,謂逆行上衝也。足少陰脈下行,令氣不足,故隨衝脈逆行而上衝也。

  ②腎合骨,故骨有邪薄,則骨節段動,或骨節之中如有物鼓動之也。

  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瀉然筋血者,出其血。」

  楊上善云:「然筋當是然穀下筋。」再詳諸處引然穀者多,雲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誤作「筋」字。』

  ④然,謂然穀,足少陰榮也,在內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絡盛則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足少陰經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帝曰:『刺未并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①。』

帝曰:『善。餘己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岐伯曰:『氣血以并,陰陽相傾,氣亂于衛,血逆于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②。血并于陰,氣并于陽,故為驚狂③。血并于陽,氣并于陰,乃為炅中④。血并于上,氣并于下,心煩惋,善怒。血并于下,氣并于上,亂而喜忘⑤。』

  ①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處,故云:「即取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邪所」作「以去其邪」。』

  ②衛行脈外,故氣亂于衛,血行經內,故血逆于經,血氣不和,故一虛一實。

  ③氣并于陽則陽氣外盛,故為驚狂。

  ④氣并于陰,則陽氣內盛,故為熱中。炅,熱也。

  ⑤上,謂鬲上,下,謂鬲下。

帝曰:『血并于陰,氣并于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①。是故氣之所并,為血虛,血之所并,為氣虛②。』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并為虛,氣并為虛,是無實乎?』

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③。故氣并則無血,血并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④。絡之與孫脈俱輸于經,血與氣并則為實焉,血之與氣并,走于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①泣,謂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②氣并于血則血少,故血虛。血并于氣則氣少,故氣虛。

  ③氣并于血,則血無,血并于氣則氣無。

  ④氣并于血則血失其氣,血并于氣則氣失其血,故曰:「血與氣相失。」

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于陰,陰滿之外,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①。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陰,或生于陽。其生于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于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于皮膚,傳入于孫脈,孫脈滿則傳入于絡脈,絡脈滿則輸于大經脈,血氣與邪并客于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

帝曰:『寒濕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②。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③。』

  ①平人,謂平和之人。

  ②《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經》及《太素》云:「皮膚收」無「不」字。』

  ③聶,謂聶皺。辟,謂辟疊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攝辟」,《太素》作「攝辟」。』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①?』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②。』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③?』

岐伯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因寒飲食,寒氣熏滿④。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

  ①實,謂邪氣盛也。

  ②《新校正》云:『按經云:「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疑剩喜字。』

  ③虛,謂精氣奪也。

  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動藏」。』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①。』

岐伯曰:『陽受氣于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于外,故寒。』

→【慄〔忄栗〕:音,ㄌㄧˋ。意:同「栗」。】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榖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②。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③。』

  ①經言,謂上古經言也。

  ②,謂振也。

→【慄〔忄栗〕:音,ㄌㄧˋ。意:同「栗」。】

  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下焦不通」。』

  ④甚用其力,致勞倦也。貪役不食,故榖氣不盛也。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

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①。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②。』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

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于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脈不通③。其脈盛大以濇,故中寒④。』

  ①《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無「玄府」二字。』

  ②外傷寒毒,內薄諸陽,寒外盛則皮膚收,皮膚收則腠理密,故衛氣蓄聚無所流行矣。寒氣外薄,陽氣內爭,積火內燔,故生外熱也。

  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腠理不通」。』

  ④溫氣,謂陽氣也。陰逆內滿,則陽氣去于皮外也。

帝曰:『陰與陽并,血氣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于營,取氣于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①。』

帝曰:『血氣以并,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鍼,鍼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鍼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②。』

帝曰:『補虛奈何?』

岐伯曰:『持鍼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鍼,氣出鍼入,鍼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鍼,氣入鍼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③,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④。』

  ①營主血,陰氣也。衛主氣,陽氣也。夫行鍼之道,必先知形之長短,骨之廣狹,循三備法,通計身形,以施分寸,故曰用形也。四時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②言欲開其穴,而泄其氣也。切,謂急也,言急出其鍼也。

  《鍼解》論曰:『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鍼,而徐按之也。大氣,謂大邪氣也。屈,謂退屈也。

  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動無後時」。』

  ④言但密閉穴俞,勿令其氣散泄也。近氣,謂已至之氣。遠氣,謂未至之氣也。欲動經氣而為補,補者皆必候水刻,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得時而調之。追,言補也。

  《鍼經》曰:『追而濟之安得無實。』則此謂也。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于五藏,五藏五脈耳。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①,今夫子獨言五藏,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岐伯曰:『五藏者,故得六府與為表裏,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②。病在脈,調之血③。病在血,調之絡④。病在氣,調之衛⑤。病在肉,調之分肉⑥。病在筋,調之筋⑦。病在骨,調之骨⑧。

  ①《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皆生百病。」《太素》同。』

  ②從其左右經氣支節而調之。

  ③脈者,血之府,脈實血實,脈虛血虛,由此脈病而調之血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云:「病在血,調之脈。」』

  ④血病則絡脈易,故調之于絡也。

  ⑤衛主氣,故氣病而調之衛也。

  ⑥候寒熱而取之。

  ⑦適緩急而刺熨之。

  ⑧察輕重而調之。

燔鍼劫刺其下,及與急者①。病在骨,焠鍼藥熨②。病不知所痛,兩蹻為上③。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④。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⑤。必謹察其九候,鍼道備矣⑥。』

  ①調筋法也。筋急則燒鍼而劫刺之。

  ②調骨法也。焠鍼,火鍼也。

  ③兩蹻,謂陰陽蹻脈,陰蹻之脈,出于照海,陽蹻之脈,出于申脈,申脈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

  《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在踝下五分,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照海,在足內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④莫病,謂無病也。繆刺者,刺絡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⑤巨刺者,刺經脈,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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