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病辨證綱要:

﹝Outline_Of_Syndrome_Differention_for_taiyang_Disease﹞

【學習要求】

掌握太陽病的提綱與分型;熟悉病發于陽與病發于陰;瞭解太陽病傳與不傳及預後。

一、太陽病提綱﹝Outline_Of_taiyang_Disease﹞

【原文】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①而惡寒②。﹝1﹞

【詞語解釋】

※①、頭項強痛:強﹝音僵﹞,不柔和,有拘緊感。頭項強痛即頸項疼痛不舒,不柔順貌。

※②、惡寒:惡﹝音悟﹞。惡寒,即怕冷、畏寒。

【原文析義】

本條為太陽病的脈證總綱。太陽為六經藩籬,統攝營衛,主一身之表,功能固護於外,故外邪侵襲人體,太陽首當其衝。邪湊太陽,正氣奮起抗邪,正邪交爭於表,即為太陽病。脈浮,為外邪侵襲,衛氣浮盛于表,向外抗邪在脈象上的反映,提示病位在表,正氣未虛。頭項強痛,為太陽病之主症,由於太陽經脈上額交巔還出別下項,太陽受邪,經氣運行受阻,故見頭項強痛。頭為諸陽之會,少陽、陽明病變也可引起頭痛,但不具項強,此可從頭痛的部位上作出鑒別。惡寒,即厭惡、嫌憎寒冷,也包括了惡風在內,為太陽病的必見症,外邪束表,衛氣被遏,不能正常發揮「溫分肉」功能,故見惡寒。惡寒,為貫穿太陽病始終的一個症狀。前人有「有一分惡寒,即有一分表證」之說,雖非絕對,但道出了惡寒在太陽病中的重要地位。

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諸證反映了邪襲太陽,經氣不利,營衛失和,正氣奮起抗邪,正邪交爭於表的太陽病本質,為太陽病的主要脈證,也是表證共有的症狀,故立為太陽病的提綱。本條所列脈證,在太陽病的診斷中同等重要,文中凡言太陽病者,一般均具有提綱所列之一組脈證。

發熱為太陽病中衛氣抗邪的反映,常與惡寒並見,但因有時在發病之初,衛陽被遏,尚未伸展,可見暫時不發熱,只有惡寒,故《傷寒論》未將發熱列為太陽病的基本表現,如若衛氣伸展,正邪相爭則可見發熱。發熱與惡寒並見,是太陽病的證候特徵之一,也是太陽病與其他經病的主要區別點。

【辨證提要】

※【辨證要點】:惡寒﹝惡風﹞,或伴發熱,頭痛連項,脈浮。

※【病機】:邪束太陽,正邪交爭,經氣不利,營衛失和。

※【意義】:太陽病提綱﹝診斷標準﹞。凡此後言太陽病者,即具此症此脈。

【疑難點擊】

關於本條作為提綱證諸家認識鹹同,但在其病因性質上,卻產生了分歧,由此帶來了適應範圍上的異意。如方有執、吳謙、四版、五版、六版教材等,俱認為系感受風寒而為,從而本條也只能作為風寒所致太陽病的提綱。程郊倩認為,本條所列證候,一切外感因素均可致之,從而本條提綱適用於一切外感疾病,如其曰:「使後人一遇卒病,不問何氣之交,而但兼此脈此證,便可做太陽病處治,亦必兼此脈此證,方可做太陽病處治。雖病已多日,不問其過經已未,而尚見此證此脈,仍可做太陽病處治。」徐大椿認為,本條所列證候,無論外感、內傷皆適用,其曰:「脈浮頭項強痛惡寒八字,為太陽一經受病之綱領,無論風寒溫熱,疫癘雜病,皆當仿此,以分經定證也。」筆者認為太陽病提綱證無論外感內傷皆可致之,其屬性也決非表證之一端,曾在《傷寒門徑》中進一步指出:「《傷寒論》之太陽病,不僅有表證,亦有裏證,不僅有外感,且有雜病。」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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