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病:

並病者,一經先病未愈,又起一經病者。

 如先見太陽病未解,又見陽明病,此太陽與陽明並病。

 如先見太陽病未解,又見少陽病,此太陽與少陽並病。

 《傷寒論》言二陽並病兩條:

 一曰:面赤色,不足言,陽氣怫鬱在表,煩躁不知痛處,但坐以汗出不徹,更發汗則愈。

 此言:宜汗也,雖不立方,然北方冬月麻黃湯,南方羌活湯躍躍矣!

 二曰:太陽症罷,潮熱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宜大承氣湯

 此言:宜下也。

 其論太陽、少陽並病三條,第一言頭項強痛,眩冒如結胸,心下痞硬,當刺大椎,慎不發汗。

 脈弦譫語,當刺期門,此言不可汗也。

 第二言: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此言慎勿下也。

 第三言:反下之,成結胸,下利不止,水漿不入,其人心煩,此言誤下變症也。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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